正文  【005】關於前任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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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前任分手,有我的錯。而且大概算是我錯在先吧。
    偉大領袖曾說過這樣一句話: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為了不當流氓,我兢兢業業的想著踏踏實實過日子。
    但不得不說的是,女人一旦有了這種想法,就會覺得對現狀不滿。而這種不滿通過一段時間的隱忍卻得不到改善之後,通常就會爆發。
    分手後這將近一年裏我認識到自己不是暴脾氣,對別人亦有包容心可言,可偏偏對前任,總是時常發脾氣,覺得怒火中燒,忍無可忍。
    現在想來,大抵都是因為覺得不滿,不滿會導致文靜女變身成到處狂吠亂叫的瘋婆子。
    一說到這個,許就有人要問,不滿不滿,你到底要什麼?怎樣才能滿足?嗬,這個麼,具體的要因人而異,不過人類心中比較統一要求,便是我需要的時候,你在。
    我這人不太擅長記憶快樂,而且絕對屬於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那種,所以不太記得與前任在一起有何快樂事情,倒有幾件小事不快樂,於是堅決放於心上。
    二十出頭一點點那個歲數想要結婚的事情前麵講過,不再贅述。但說起來它就是我頭一件、也最不滿的事情了。
    第二件麼,發生在三年前,我爺爺過世之後。
    從小我就與爺爺感情最好,至於為什麼以後再講,現在隻談爺爺過世後的事情。
    爺爺因病過世那段時間我們剛剛大學畢業沒多久,他有工作但不穩定,也不見有多忙叨。既然有空,我心情不好,陪陪我其實應該也不算什麼吧。
    我家這邊講究比較多,頭七五七什麼的,要去墓地上墳燒紙。於是有次我便與他說:“你跟我一起去墓地看我爺爺吧。”
    他毫不猶豫的答:“我家這種事兒都不用我管。”
    哈,還有什麼好說?他待一個已經過世,不會再找他麻煩的死人尚且如此,活人呢?活人的事兒更多,以後可要怎麼過活!
    或許有人會說我太多心。可是反過來想想,就算是他無意隨口講這一句,說之前他有沒有過腦子?他並非不知道我與爺爺感情最好!
    第三件,最讓我失望透頂。
    論姿色我實在沒有,身材也好不到哪兒去,整天運動服,裙子短褲都不願穿,可偏偏總能遇上色-狼。
    坐公交遇到過,坐地鐵遇到過,騎車子都能遇到。
    而每次受了委屈與他講,他隻會給予口頭安慰,更多時候和我一起罵罵對方作數。然後?然後就沒了啊!
    即便人家有空,還要窩在家裏打遊戲上網呢,誰顧得上我的死活?就連一次接送也無。
    第四件,前任極其愛財,或許不小氣,但其吝嗇讓我小妹看不過眼。
    與他交往之後,前前任男友甚至還與別人說,是我貪慕虛榮,認為前任家庭條件更好,所以棄他而去。
    我聽完不置可否,亦毫無感覺。反正無論因為著什麼,我與這男人在一起都是事實,無可爭辯。
    不過時常記得前前任曾與我提起,前任極小氣,他們一起出去吃飯玩樂,均是前前任出錢花銷。現在想起隻覺可笑,他怎麼會認為這男人一定會對自己女人大方?
    但不能否認,男人追求愛人時都會極力展示,他確實送過我一些值錢物件。但這些東西我大多束之高閣。
    交往過程不太記得,隻漸漸發現一起出去自己花銷太多。
    一開始還覺得無所謂,畢竟交往是交往,沒誰花的多少之分,而且我亦有工作養活自己,手裏有些錢夠花出去。
    所以出去約會吃飯往往我來埋單,與他和我妹妹一起出去,我家人多,我來請客,理所當然。
    可越往後越覺不對勁,發現自己漸漸開始需要打腫臉充胖子,入不敷出捉襟見肘。時日一長便警醒起來,賭氣決定等他約我再出去,他不約我便不理。
    嗬,於是約會減少,一周兩三次變成一周一次,甚至更甚。
    再後來,不知不覺過了很多時日,想起來時發現竟然已有多日不再聯係。
    那時我就已經產生強烈分手念頭,隻是怕他受不了,又覺得他沒做錯過什麼,隻因為這些小事,我提這個不太好,所以就把念頭壓了下去。
    第五件,最不能容忍。
    發現他劈腿是在發現許多天沒有聯係之後。
    我極愛書,紙質書,略有收集癖。那時候時常用他旺旺賬號淘寶訂購台版小說,大多期貨,下單後需等很久才能拿到書。
    有一日我無意間想起還有幾本書沒有發貨,於是上他旺旺去查看訂單,甫一上去,立即驚呆。
    嘿,那女士內衣是怎麼回事兒?還有水手服??給我訂的??不是。是他媽他姐??他姐會用他訂??他媽會穿蕾絲??
    哈哈哈,不要逗我玩啊!我笑點賊低。
    當日我便決定與他分手,沒什麼好說的了,我也覺得無需再多問什麼。這內衣就算是幫同學同事買的,也不正常不是!
    隔天我將他送於我所有貴重物品打包,直接快遞回他家去。並附書一封,與他道歉不能將過去幾年累積物品一一完整還回,並叫他與新女友好好過。
    期間某次與妹妹吃飯,她問我為什麼不打電話過去問個清楚。
    我便笑:“問什麼?他要是真沒做過,我東西快遞回去,他早該一個電話打回來找我。可是你瞧瞧現在,他連個屁都沒放。”
    又過兩天,收到前任寄來快遞,是當初買一台筆記本電腦時,我寄方在他那邊的東西。
    裏麵附一張小小紙條,上麵寫得大概內容裏並無否認已有新女友一事,而且指出我性格不好,太過強勢。
    啊啊,還記得我胃不好,囑咐我注意,真是不勝感激。在一起時都沒給過在意,這時候何必再提?
    我看完紙條冷笑一聲,撕掉扔進廁所紙簍裏去。
    我從不否認自己性格強勢,但亦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好。
    攤上這形形色色男友,嘿,我不強勢等著什麼?等著被你們當球踢來滾去,還是等著你們玩兒膩,然後棄若敝屣?
    分手之後頓覺輕鬆無比,渾身上下簡直舒坦至極。
    有時做夢都要夢到他回頭來找,然後再甩他一次,哈哈哈哈哈,那種爽快無與倫比。
    偶爾也有擔憂,不不不,別誤會,絕不是為著自己,亦不會為他多想。
    我隻是為他現任女友發愁而已。
    試想想,一個男人還與別的女人糾纏不清,就已經開始幫你挑選內衣,你還能期待他怎樣?期待他為你做些什麼?
    唉,願他現任女友性格堅強一些,否則以後總會有罪可受。
    說到這些就讓我想到一個小小插曲。
    那時我們大約已經交往兩年多了,因為那台筆記本電腦吵過一架。結果是,一同坐在麥當勞裏,他低頭哭泣,我抱著雙臂氣鼓鼓。
    嗚呼哀哉,真不知道他是男人,還是我是!
    最後當然還是至感激他當初拒絕與我結婚,一棒子將我打得爬不起來不願再問。要是真與這人結了婚,那這一輩子將會多麼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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