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陌生城市陌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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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八歲的時候,因為爸媽工作的原因,搬遷到了另外一個城市,單位給爸媽提供的房子比之前住的房子要好很多,是一個比較高檔的小區,很漂亮,隻是我並沒有很開心。
離開生活了八年的老地方,離開了一起玩耍的小夥伴,這讓我很沮喪,我想我無法適應一個新的環境,無法習慣和陌生人們交流,盡管在每一個人看到我之後,都會忍不住想我爸媽感歎。
“哎喲,你們是新搬來的吧?”
“是啊,剛住下沒幾天呢。”老媽帶著我從菜市場回來,花園裏正在健身的爺爺奶奶們都湊了過來。
“這是你小孩吧?長的可真漂亮。”
“哈哈,我和孩子他爸當初也驚訝了一把,都覺得是上輩子積了德,才會生出他。”
“哎喲,他長大以後肯定特招人女孩喜歡。”
“謝謝啊,謝謝。”老媽是在禁不住這些爺爺奶奶的架勢,挨個挨個朝我湊過去,個個都要摸摸我,捏捏臉什麼的,感覺一點都不好。
回到家,我也不說話,就一個人悶頭悶腦的回到房間裏,誰都不認識,一點都不好玩。
新房間裏的陽台很大,有很漂亮的窗簾,但我不喜歡,嫌棄的把窗簾拉開,走出陽台,可以看到對麵那戶人家裏,有個男孩正在彈鋼琴,很安靜的坐在椅子上,目光正盯著琴譜,十指流利的在黑白琴鍵上飛舞。
他不喜歡這麼安靜,學音樂他學不來,老爸幾年前也想過讓我培養點愛好,但是我似乎沒特別的愛好,確實沒有。
關於愛好,也許我喜歡畫畫。
千萬不要覺得我矛盾,我畫畫的時候才能安靜,但是讓我練琴那是萬萬不行的。
畫畫也許是愛好,但終究是從六歲開始培養到現在,也想過放棄,但出於似乎沒有別的愛好,隻好繼續下去。
動聽的音樂從對麵傳了過來,嗯,感覺還不錯,彈奏流暢,沒什麼太大的問題。
隨性的坐在地上,雙手托著下巴,百無聊賴的聽著別人彈琴,過了一會兒,聽著聽著就睡著了,然後被突如其來的一聲叫喊嚇醒。
“喂——你在聽我彈琴嗎?”嚇醒了我,手沒托住腦袋,身體向前傾倒,頭撞在欄杆上,啊!好疼。
惡狠狠的抬起頭,瞪著對麵的小孩,“誰讓你喊的!”
好吧,對麵的小孩委屈的摸了摸自己的後腦,“對不起,你沒事吧?”
在瞪了他一眼,從地上爬起來,頭也不回的走進房間,窗簾啪的一下拉上了。
好奇怪的小孩,藍天這麼想著,也轉身離開了陽台。
剛好像沒仔細看對麵那孩子長什麼樣,肯定是太不起眼,所以自己都沒注意到。
揉揉額頭,被老媽叫出去吃飯,晚上老爸又得加班,隻剩兩母子吃一桌子的菜。
老爸胃比較好,所以老媽經常會做很多菜等著老爸下班,在我看來,爸媽是對很恩愛的夫妻,互相扶持著,前些年日子過得不好,兩人一樣互相扶持著走過來,最重要的是他倆都覺得把我生出來很驕傲,因為我長得很漂亮,而且聰明。
雖然有點自誇的成分,但這完全是他們認為的,我直接套用了。
在一群淘氣孩子中,我顯得尤為突出,雖然我自認也是個猴孩子,經常跟院裏的孩子們玩耍,打打鬧鬧的,可就是因為長得白淨漂亮,總被他們當成小女孩。
我最討厭別人說我是女孩,已有孩子這麼說我,我就跟他打架,其實我打架挺厲害,還沒打輸過,目前為止。
飯桌上,我挑著菜吃,把不喜歡的全放在一邊的盤子裏,老媽習以為常,吃了一會兒,就說話了,“潞啊,你爸給你找了間學校,先把你放進去讀幾年,等你升初中了咱們在轉好的學校,你看怎麼樣?”
“沒意見。”
“那行,那就這麼決定了,明天我上人學校給你轉學。”
“哦。”
“這孩子,開心點,會交到好朋友的。”
切,能交到什麼好朋友,交一個朋友不用花時間的嗎?多累。
忘了說,我叫方潞白,有點白癡的名字,嗯,我一直覺得這麼名字有點白癡。
吃飽後,離開飯廳坐到沙發上,點開電視,按著遙控器調到自己喜歡的頻道,忽然想起了什麼事。“媽,搬家的時候我的畫板被壓壞了,明天給我買一個回來。”
“哎呀,壞了呀?那你明天跟我去買吧,順便帶你去看看新學校。”
“……”
正在廚房洗碗的老媽悠哉悠哉的哼著小曲兒,老爸這時候也進門了,我跑過去接住老爸的西裝外套和公文包,放在鞋櫃上。
“媽,老爸回來了。”桌上留著老爸的晚餐,還熱著,老媽陪老爸在飯廳吃飯,我覺得無聊又回到房間,躺在地板上望著天花板發呆。
真無聊。
音樂再次從對麵人家傳了過來,還是剛才的曲子,不過好像聽到了責罵的聲音,“不是叫你好好練琴嗎?又跟樓下的孩子去瘋玩!”
“可是這首曲子我都學會了。”
“學會了不起嗎?學會就能讓人如癡如醉了嗎?”
“可是——啪!”我拉開窗簾時,正好看到對麵那孩子被一個女人扇了一個巴掌,下手真重,當時我這麼想。
“還敢頂嘴,給我練一百遍,練不好不準吃飯!”女人憤然轉身離開,隻留下那個孩子呆呆的站在鋼琴旁邊,低著頭看不到他的表情。
好吧,我絕對是犯賤,所以喊了聲,“喂,你沒事吧?”
他錯愕的抬起頭,看了我一眼,通紅的雙眼好像很平靜,沒什麼大事一樣,“沒事,今天我彈琴,你睡著了,不好聽嗎?”
誒?問我?睡著?額!
“我那是思考,沒睡著。”
“哦。”他長長的哦了一生,有些小失落,然後坐回鋼琴凳上,“你不喜歡鋼琴啊?”本來隻是隨便問問,但沒想到,他卻很認真的回頭望著我,回答道:“討厭死這東西了。”
這孩子長得真好看,那一刻的感覺是這樣的,嗯,確實好看。
白白淨淨,粉嫩粉嫩的小嘴唇,眼睛特別的有神,手指好像也特別的修長,不知道長大以後會怎樣。
不過,他竟然說討厭這東西,指的是鋼琴吧,被家裏人強迫著學,也是很痛苦的。
Ps:方奚添新文了,書名叫《折紙飛機》是一個耽美故事,說實在的方奚擅長寫青春言情耽美三種類型的小說,一般不擅長的領域很少涉及。
《折紙飛機》源於一個偶然的靈感,處於創作階段,更新不定,主要的創作中心還在《奈何卿本笙情》希望大家多多關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