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有時  31、楊惟德的下場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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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惟德發現自己的人生從這一天開始完全變了個樣子,那位自稱是市晚報的記者打了報警電話,麥當勞的位置正好在市中心,局裏派出所也就五分鍾的路程,所以,在他還沒有離開派出所的時候,警察就過來了。
    那位記者跟在警察旁邊,說自己動手打人,警察在詢問了現場的群眾,又在現場調看了麥當勞的監控之後,將楊惟德帶回警局問話,而楊惟德的妻子女兒在看到警察要帶走楊惟德的時候,就已經離開了麥當勞,可憐楊惟德還以為妻女去了衛生間,堅持要等妻女出來,自己要跟她們說一聲。
    結果一群人在麥當勞裏等了十分鍾都沒見人出來,最後還是一位大媽自告奮勇說是去衛生間看看,當然,他的妻女並不在衛生間裏麵,楊惟德不相信,覺得是這位大媽騙他,後來還是他親自去看了才相信妻女已經離開了。
    楊惟德的第一反應不是生氣,而是慶幸,這樣也好,自己的老婆和女兒不用接受這種莫名其妙的指責,這個時候,楊惟德還在為自己的妻子找借口,同時堅持自己沒錯。
    被帶回警局之後,警察向楊惟德詢問了事情經過,楊惟德在警局內痛斥吳君謹的種種過錯,反複強調吳君謹的不孝行為,什麼目無尊長、不孝不義,足足說了二十分鍾,直到警方不耐煩的打斷他的抱怨,重點問了他為什麼動手打人。
    楊惟德很憤怒的回答這個記者欠揍,巴巴的湊上來問的全是道聽途說不真實的問題,自己當時本來就已經被兒子的行為激怒了,這個記者又一直纏著自己,所以自己就動手了。
    既然楊惟德已經承認動手了,警方就隻能照章辦事,問被打的記者想怎麼處理,上訴還是私了,記者提了一個要求,要楊惟德登報道歉,這樣就可以一筆勾銷,楊惟德堅決不同意,雙方沒有談攏。
    被打的記者經法醫鑒定隻是輕微傷,不足以追究楊惟德的刑事責任,記者見楊惟德態度極其強硬,就放棄了調解,直接選擇了民事訴訟,警方向楊惟德解釋了民事責任,按照現在的情況,楊惟德可能要被拘留幾天,同時,處以罰款。
    聽到要被拘留,楊惟德的態度立刻就變了,他當然不會接受要被拘留的結果,最終,雙方在警方的調解下達成協議,楊惟德向被打的記者道歉,支付記者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係列費用五千元。
    在付款之後,楊惟德本來以為這件事就揭過去了,沒想到,三天後市晚報上麵就刊登出了一篇文章,雖然沒有實名製,但是話裏話外指向的都是楊惟德,名字是假的,工作和住址卻用了真的。
    這篇報道相對而言還是比較客觀的,陳述了這位記者通過走訪兩人以前的鄰居、工友、同事,還有現在的街坊、同事之後,得到的相關信息,其中,也羅列了楊惟德這些年已經被人知道的各項開銷。
    這是楊惟德噩夢的開始,市晚報發行之後的第二天,他就被停職接受調查,很快就被查出他吃回扣、貪公款、要紅包等一係列違法違紀的行為。
    從調查開始到開除他的黨籍以及解除他的職務,不過短短的七天,在追回所有款項之後,楊惟德還麵臨牢獄之災,根據他的犯罪行為,他需要入獄服刑五年。
    他的妻子在他停職之後就提出了離婚的要求,卻被法院駁回,他們住的地方每天都有人到門口大罵,他們的女兒也被幼兒園的小朋友孤立,甚至是欺負。
    楊惟德的妻子迫不得已帶著她的女兒回到了娘家,從此再也沒有回到臨陽市,而在楊惟德刑滿出獄之後,更是直接辦理了離婚手續。
    楊惟德妻離子散,名聲盡毀,直到這個時候他都還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為什麼自己回落的個這樣的下場?這個問題,他想了一輩子,後悔了一輩子,也恨了吳君謹一輩子,在他看來,如果不是因為那天跟吳君謹起衝突,自己就不會什麼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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