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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字數: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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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喬悄是個沒人要的孩子。
    喬悄的母親是鄉下的一個打工妹,名叫蘭英,在工地上上班,每天早六點,晚七點。搬磚,篩沙,從早到晚,早出晚歸。大概因為是從鄉下來的,習慣了勞動,很勤快,動作也麻利。幹起活兒來,一點兒也不含糊,總是第一個來,最後一個走。下班以後,走半個小時的夜路,搭一小時的公車才能回到自己租的小屋。工資不高,也十分節儉,日子過得緊巴巴,但性格堅韌,勤勞又能吃苦,很快被包工頭看中。
    包工頭是一個四十多歲的老男人,時常在工地上走動,時間長了就注意到了蘭英。他已經是不惑之年,卻遲遲未能當上父親,為此常與妻子吵鬧,又因賺得了幾個錢兒,外麵養了兩個,但是依舊沒有孩子。自從把目光移到了蘭英身上就再沒有挪開過。
    蘭英是讀過小學的,但是因為家裏窮,既要種莊稼又要帶弟弟這才不得不輟學。所幸認得幾個字,又在外麵工作了一年多,人也開朗了些。起初對這個包工頭還沒什麼打算,後來幾次接觸下來,發現這人挺好的:在下雨天的時候借把傘給自己,中午躲在陰涼處啃饅頭時,給自己端來了一杯熱水,晚上還總把自己送回家,說什麼女孩子一個人不安全。
    幾來幾往,兩個人好上了。不久,有了喬悄。原本包工頭是很高興的,可後來自己的妻子也懷了孕,他就開始琢磨,是不是該把蘭英肚子裏的孩子處理了。
    這事幾拖下來,錯過了好時候,沒辦法,隻能生下來。但是,那時候,包工頭已經不見了人影。蘭英一個二十不到的小姑娘哪兒能承受這些,聽了工地上大嬸兒的話,把孩子扔在垃圾桶旁邊。倒也良心未泯,在衣服裏放了點兒錢,希望有好心人收留。
    老孫是在喬悄被放下三個小時後出現的,他腦子不好,有精神病,見著地上一個娃娃,還吐著泡泡衝他笑,他也沒頭沒腦的跟著笑了。於是,等自己翻完垃圾桶以後把喬悄也抱回了家。
    說是家,其實就是天橋下用塑料袋子和紙殼子鋪成的床,一個天橋下有十幾個這樣的床,都是衣衫襤褸,蓬頭垢麵的樣子。
    那些同伴們起初並沒有注意到喬悄。
    老孫是兩年前來這裏的,他出身在小康之家,父母是工人,姐姐是教師,自己又是個高中生。工作好找,人也好看,很有人緣。談過一個女朋友,把人領回家,父母看不上,硬是要他分手,他不肯,拉著姑娘就在外頭過。但姑娘不是個省油的燈,常在外麵招蜂引蝶,勾三搭四,沒多久,兩人就分了。
    分開以後,老孫就回家了。二老見他打擊不小不忍心再說他,隻讓他好好休息。沒多久,老孫開始犯病。時常大喊大叫,行為舉止十分可怕。他父母、姐姐把他帶去了醫院,一檢查,果然是精神病。
    一開始,母親還十分心疼他,辭了工作在家照顧他,久了,累了,也崩潰了。誰能受得了他成天的發瘋,最後送去了精神病院。呆了不到兩個月,跑了出來,在街上流浪,成了乞丐。
    晚上睡覺時,老孫把從垃圾桶裏翻到的毛衣搭在喬悄的身上。夜裏風大,他抱緊了喬悄,兩個人都沉沉的睡去。
    半夜,被一陣哭鬧聲吵醒。他的夥伴們吃驚的看著他懷裏的孩子。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裏有不安的驚恐和未睡醒的朦朧。
    都知道老孫腦子不好但是心好。
    以前也是從垃圾桶裏撿回來一個盒子,打開一看,裏麵是四隻小貓崽,剛剛出生的樣子,眼睛都還沒有睜開。
    老孫見了高興的蹦躂了一下午,後來又在垃圾桶裏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些牛奶喂給小貓崽吃。大家夥兒也都高興,都是窮人,養個寵物,偶爾逗樂,冷時還可以抱著取暖,本該是多好的事情。
    有一天老孫從垃圾桶裏翻出了些肉,沒舍得吃,全給了小貓崽。哪曾想,小貓崽吃下沒多久,就口吐白沫,四肢抽搐,四命嗚呼了。老孫大喊大叫,又哭又鬧,好幾人才把他製服,還用繩子把他拴起來,過了好幾天才緩過來。
    這回又撿了個孩子回來。貓崽命不值錢,可人命就值錢了,別又吃了抹了耗子藥的肉死了,那就是造孽。
    大家夥兒幾番商議,終於在老孫睡著時,把孩子抱走,給送去了救助站。老孫醒來時不見了孩子,果然又是一番哭鬧,狠狠的折騰了一通,最後從天橋上摔下來,把自己給折騰沒了。
    喬悄則被送去了孤兒院。
    喬悄才出生,細皮嫩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更是隨了他媽,看得孤兒院的人都對他十分疼愛,這一來就過了三年的省心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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