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牙醫人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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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著劉毅濤的身影越來越小,我們幾個心裏越來越絕望。
說實話,要說一般的法術,我們哥幾個都沒問題,但是飛天這事兒。。。。。。除了封青天能撲棱幾下子,我們其他三人壓根兒就不會,就算是封青天會飛,也跟不上劉毅濤那堪比超音速飛機的速度。。。。。。
我們絕望了。
就在此時,我們耳聽得天邊一聲大喝:“開!”
首先是一陣金光閃爍,緊接著,已經在天邊變成一個小黑點兒的劉毅濤突然越變越大,到最後“嘭”地一聲砸到我們麵前,隨後,一隻巨大的蜈蚣也跟著落了下來,到我們跟前變成*人形笑道:“我來的還算及時吧?”
吳大眼到了!
有句詩是怎麼說的來著?
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要不是我們也被金光陣定住,此刻我們的臉上一定會布滿激動地淚水的。。。。。。
慧通出聲埋怨吳大眼道:“我說,你這金光陣什麼都好,就是無差別攻擊這點兒。。。。。。你就不能改進一下嗎?”
吳大眼不滿地白了慧通一眼:“誰說是無差別攻擊的?每次發動金光陣,我都一點事兒都沒有!”
我心說這不廢話嗎,要是每次發動金光陣連你都能定住,你早就讓我的上輩子一棍子擼到地府轉世去了。。。。。。
灑家的上輩子可是孫悟空轉世啊!齊天大聖!鬥戰勝佛!
我忽然發現,以後我高興的時候,完全可以自稱“俺老孫”。。。。。。
吳大眼替我們解開了金光陣的束縛,又不知打哪兒踅摸出一根麻繩,將劉毅濤捆成粽子一般扔到我們麵前,笑嘻嘻地問道:“你們打算怎麼處置這小子?”
老趙上前替劉毅濤解開繩子,又跟吳大眼說道:“別綁了,他是人魔,普通的麻繩根本綁不住他,不如大家光棍點兒,”接著,老趙又轉頭對劉毅濤說道,“劉醫生,我們沒有害你的意思,隻想和你談談,再幫你脫離苦海,所以我們不會綁你——當然,我們也綁不住,所以,請你也別動不動就跑,行不行?”
劉毅濤一把掙開已經鬆動了的繩子:“好。”
“。。。。。。”
“。。。。。。”
良久,劉毅濤張口:“你們倒是說話呀?”
我看了看老趙他們,這幾頭貨都跟那兒直不楞登地瞅著劉毅濤,不知道該說啥,隻好率先開口:“我們沒有得罪得意思。。。。。。你能不能把你兒子的事情仔細說一遍?”
我之所以這麼問他,就是想弄清楚這事兒的來龍去脈,畢竟劉毅濤的兒子是死於車禍,而且還是被一個警察撞死的,當地交警隊和各個監察部門傳上來的資料都是眾口一詞,說那個肇事警察是吃了感冒藥才昏昏沉沉打了盹,結果導致慘劇發生,但是老趙曾經發現一個疑點:當地報紙曾經以“酒駕警察”等字眼報導過此事,而且還是在地方部門將資料傳上來之前報導的,奇怪的是,說那個警察酒駕的報紙還不止一家,這裏頭恐怕大有文章,而劉毅濤是案件的當事人,又是受害者的家長,一個身懷喪子之痛的人肯定會認真的追查一切有關自己兒子死因的線索,所以,我打算從劉毅濤身上找出突破口——不管怎麼說,如果當地政府部門包庇那個肇事警察,那我也少不得要濫用一下龍組的職權了。
劉毅濤定定地看了我一陣,這才用一種低沉至極的語調開始訴說:“那天我記得特別清楚,甚至比我兒子的生日還要清楚,2015年6月12日。。。。。。我兒子的受難日,那天下午,學校沒有告知任何家長,就比往常提前一小時放學。下午4點20分左右,我兒子在學校指定的公交車候車區等著坐公交車回家,結果。。。。。。就是那個將被萍,開著無牌照的suv私家車,在路上突然逆向加速衝向候車的一群學生,毫無刹車痕跡,一點兒刹車的意思都沒有!直到撞到路燈杆車才停下。我在監控視頻裏看得很清楚,將被萍撞人之後反複打開後車門幾次,而後坦然的打了幾個電話!後來交警大隊勘察現場施救,就在快要清障時,交警人員已經分散消閑,路人低頭看了下車底,發現車底還有一個急需救援的孩子。。。。。。大家幫忙施救,這是整整拖延了20分鍾的救援時間,那個孩子就是劉春江。。。。。。是我的兒子!我的兒子!如果他們稍稍認真一點。。。。。。我兒子就有可能獲救,可是。。。。。。他們在草菅人命啊!
。。。。。。到了晚上九點多鍾,負責此次事故的交警隊人員劉曙光向我們通報:此事故肇事者名叫蔣北平,身份不知,正在核實。第一現場沒有肇事逃逸行為。。。。。。根據國家公安交警執法程序,第一時間讓肇事者吹氣測量酒精含量為零,沒有飲酒,還說為了保證執法公正,在檢察院,法院監督下采血二次,並且封存,全程監控,包括存放、檢測也是全程監控,車輛有臨時牌照。我們要求能否在我們家人見證之下給肇事者采第三次血,工作組卻一直拖延,直至夜晚10時52分,才答應,並且采血。此時離事發接近7個小時。第二天,工作組以機器壞掉等原因,推遲到離事發接近24小時,才給血樣檢測。
一直到八天以後,也就是六月二十號,我們與政府工作組見麵溝通,聽取答複。但是對於我們對案件提出的疑點和質疑,他們卻沒有給出任何實質性的答複,後來我們這些個家長們根據自己的判斷,總結出了幾個疑點,我一直帶在身上,你們看。”
說著,劉毅濤從懷裏掏出一張紙,上麵密密麻麻的全是字,老趙上前接了過來,我們湊過去逐一驗看,這張紙上寫了不少字,我大略看了一眼,才知道這是劉毅濤寫的上訪材料,隨後我目光向下移動,找到了劉毅濤總結出來的七個疑點:
1。交警大隊勘察現場時,為什麼沒有發現車底還有一個急需救援的孩子,而是路人發現,以至於比別的孩子晚救20分鍾,,剝奪了一個最好的救援時機。交警大隊負有什麼的責任?是否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為什麼?為什麼?你們用公安幹警的外衣,用車撞倒我的孩子。為什麼?為什麼?你們又玩忽職守,用20分鍾的時間故意殺害我的孩子!是你們這群人類的渣子!殘害了我的家庭!
2。學校提前1小時放學,為何沒有告知我們家長?為何公交車沒有在候車區等等?為什麼孩子在等待公交車,你們學校沒有老師在此疏導?為什麼,路口沒有執勤的交警管理路口交通?
3。我們強烈要求觀看此次事故的全部監控視頻,還原孩子死亡的真相,為何工作組遲遲不給?6月17日才給看了事發那段監控視頻,為什麼,監控顯示的和通報的情況恰恰不符,甚至相反?這裏麵到底隱藏了什麼?還要繼續隱藏什麼?
4。交警大隊通報說,凶手一共在郯城縣車管所辦理了三次臨時牌照,分別為:2014。12。22辦理,號牌為:58251;2015。3。27辦理。號牌為:46882;2015。6。12辦理,號牌為:56521。而凶手購車為2014。6。20年購買,為蔣北平所有。那為什麼不給我們提供購車發票複印件?根據交通有關法規規定,對於以上辦理情況是否存在違規違法行為?那麼請問是誰,什麼單位在縱容凶手,如此肆無忌憚在學校附近橫衝直撞,導致發生學生兩死五傷的慘劇?包庇人和包庇單位在此慘案中應負什麼責任?作為單位的領導人,看到單位人員駕駛無牌照車輛上下班,難得也不該管理?
5。根據交警部門的通報,為什麼監控視頻顯示,他們的執法程序,與通報恰恰相反!先采血,後吹氣,再采血。難道自己剛剛做過的事情,都要顛倒黑白來告知我們痛苦的家人嗎?當家人強烈要求第三次采血,劉曙光、工作組,為什麼竭力阻止,拖延時間?
6。根據通報,作為同一公安係統幹警的劉曙光,難道真的不知道蔣北平的身份?作為事故負責人,為什麼要掩蓋這些?劉曙光告知我們,凶手當時受到驚嚇,四肢發抖,電話不能打,而監控顯示凶手蔣北平不顧孩子的安危,坦然打了幾個電話。那麼請問劉曙光為什麼向死者家屬撒謊?是出於什麼目的和原因?是否存在故意掩飾什麼?據交警大隊朱科長告知,凶手打開後門幾次,是找手機,第一時間撥打了110,120急救電話,還向南關派出所所長彙報事件情況。此時最佳救援時間不去救孩子,反而向領導彙報情況,難得孩子的生命就這麼不重要?你們口口聲稱是撥打急救電話,為什麼不給我們提供電話記錄?草菅人命呀,就你們這些執法人員能做出這樣喪盡天良的事!
7。根據交警隊朱隊長的通報,蔣北平在8點50分,以電話、短信的形式進行了請假,但未能提供有效證據給以證實,是否在掩蓋什麼?對於凶手8點50分請假,那麼請問公安機關就工作紀律應該給予什麼解釋?根據通報,凶手當天早上,中午兩次口服感冒藥,但為何不提供所服用藥品名稱和劑量?作為幹警,執法人員,難得不知道服用感冒藥不宜駕車?
這些疑點說是推理判斷,倒不如說是一場良心上的審問,我們看了這幾條推斷以後,全都沒了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