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四章 審判長對審判長(三)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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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累出一身的汗,封青天這才放下叉子,回頭問我:“怎麼樣?差不多了吧?”
    我抬眼一瞅,司耀前跟曹德歡哥倆已經連喊的勁兒都沒有了,於是就衝封青天點點頭:“你先歇會兒吧——老趙。。。。。。算了,甭拆了,他們自己掙開了。。。。。。”
    司耀前喘了好大一會兒,才慢慢地恢複過來,跟曹德歡哥倆相互扶持著站起身來,還沒等他倆站穩,老趙抄起水火棍對準他們的腿彎使勁一抽:“大膽!放肆!跪下!”
    哥倆嗷嘮一嗓子又跪趴下了。
    我笑嗬嗬地問他倆:“這回知道自己在哪兒了吧?”
    哥倆無力地點點頭。
    我又問:“你們還牛逼嗎?”
    哥倆無力地搖搖頭。
    我兩手一攤:“那就招吧,別讓我費勁了。”
    哥倆緩了半天,這才小心翼翼地問我:“您想讓我們招什麼?”
    我把幾張白紙扔到他倆麵前:“自己寫!先把前幾天在四川豐都鬼城那兒密謀的事兒給我寫清楚,然後再把自己以前幹的那些個缺德事兒寫上!”
    司耀前跟我討價還價:“大人呀。。。。。。您看,以前的事兒我也記不太清了。。。。。。要不就先不寫了?”
    我衝封青天一擺手:“你幫他想想。”
    封青天抄起叉子就把司耀前給挑油鍋裏去了。
    我再問曹德歡:“你能想起來嗎?”
    曹德歡立馬趴頭跟那兒刷刷地寫起來了。
    。。。。。。。。。。。。。。。。。。。。。。
    兩小時後。
    我看著司耀前和曹德歡呈上來的供紙,對這個案件漸漸有了眉目:
    司耀前的兒子司表斂和被害者甄鯛斯是同一所大學的同學,也是情敵,他倆的共同目標是一個挺漂亮的小姑娘,人家小姑娘挺單純,希望能在大學校園裏收獲一份天真爛漫的愛情,而非是靠著金錢買來的愛情,所以,甄鯛斯這個金牌王老五捷足先登,靠著每日在姑娘窗戶底下淋著洗腳水唱情歌獲得了小姑娘的芳心,至於司表斂,他本來就是從小受寵,哪兒懂得去討好女人?人家小姑娘自然就沒瞧上他。
    這下子可算是了不得了。
    司表斂怎麼說也是個堂堂局長的大公子,以前哪兒受過這種委屈?於是,司表斂收買了一群街上的混混,趁著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等小姑娘夜間獨自回家的時候突施殺手——小姑娘被先見(非錯字,怕和諧)後殺,還是論(非錯字,怕和諧)奸的。
    直到第二天清晨,小姑娘的屍體被發現了,由於死狀淒慘無比,直接驚動了市公安廳,被定性為性質特別惡劣的案件,命令地方警察局限期破案。
    本來像這種“小事兒”,依照司耀前的能量,完全可以毀屍滅跡、封堵悠悠眾口,把這事兒弄得神不知鬼不覺,可是壞就壞在司耀前在市裏沒有認識的人,完全沒有靠山,而有市廳級靠山的人又看不上他,所以,為了救自己的兒子,司耀前就打起了基層人員的主意。
    他先是買通了本地警察局長,又找到了法醫賈大箜,以賈大箜的子女要挾他必須篡改現場證據,然後又和曹德歡搭上關係,最後又一字一句地交代司表斂,遇到警察審問時該怎麼回答,最後才收集了甄鯛斯的指紋、體液、毛發等物附著在屍體身上,造成了甄鯛斯強健(非錯字,怕和諧)小姑娘十幾遍後殺人滅口的假象。
    眼下甄鯛斯已經被當地警察局以“配合調查”的名義抓到警察局遭受嚴刑拷打了,而司耀前本來準備等到和曹德歡大保健完畢,就通知媒體公布“證據”和“案件進展”,造成先入為主的觀念來欺騙眾人了,他們連理由都編好了,就說甄鯛斯是個心理變態,在一次約會之後突然狂性大發,將小姑娘以極其殘忍的手段殺死。。。。。。
    看完供紙,我已經忍不住心中的怒火了,我立馬招呼老趙和胖子:“你們倆,一人盯一個,用你們能想到的,最殘忍的辦法給我使勁折騰他們!”
    老趙和封青天也早就忍不住了,抄起水火棍對著他們哥倆就是一頓痛打,等到打累了,就又將他們挑進油鍋裏猛炸,知道最後連煤氣罐都空了,這才停了下來。
    這時候我氣消得差不離兒了,就在他們的供紙上邊寫邊說:“司耀前、曹德歡二賊聽判:二賊兩畜,罔顧國法人倫,損公肥私、收受賄賂、欺壓良善,更兼縱子行凶,而後徇私舞弊,構陷良人,著令陰差遣之於十六層火山地獄,受刑三億兩千七百六十八萬年,再往十七層石磨地獄受刑六億五千五百三十六萬年,待其死後立即執行!”
    說完,我問他倆:“你們還有什麼要交代的嗎?”
    ~~~~~~~~~~~~我感覺我喝酒喝傻了~~~~~~~~~~~
    這幾天的精力飛速下降,靈感也飛速枯竭,連著寫了好多,又刪了好多、改了好多,就是抓不住感覺。。。。。。對不住各位讀者大大啦,我會盡快找回感覺的,一定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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