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重逢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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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個三月,洛桑的櫻花開了,粉嫩的花瓣隨著輕風飄滿了整座城市,空氣中散發著櫻花淡淡的清香。
    櫻花樹下,木椅上坐著一個捧著書本的少年,微風吹過,櫻花四處飄散,有幾片粉色的花瓣飄落在了少年的書上,少年唇角微揚,用修長的手指輕柔地將書頁上的花瓣拂去。
    “麥麥,我回來了!”
    熟悉而陌生的聲音讓千麥麥的身體一僵,他轉過頭,一個英俊的男人出現在他的眼前,黑如墨玉的頭發散發著淡淡的光澤,英挺的劍眉下蘊藏著深邃的眼眸,薄唇似笑非笑,顯得有些輕佻,頎長的身材被裁剪得恰到好處的黑色西裝完美的展現了出來。
    在少年觀察男人的時候,男人也在打量眼前的少年,十年未見,他曾養過的小孩如今已成為了一個翩翩少年,精雕細琢般的五官,長長的睫毛,秀挺的鼻子,櫻花般的粉唇。
    他是誰?千麥麥微微蹙眉,他的聲音有種熟悉感,可為什麼自己對他沒有一點印象呢?
    在千麥麥陷入沉思的時候,男人走到了他的麵前,見到千麥麥臉上疑惑的表情,男人心裏有了幾分明白,看來十年的分別已經讓小孩把自己忘記了個徹底。
    也對,那時的他還那麼小,想要某樣東西或不想做某件事的時候,會撒嬌;不高興的時候,會一臉委屈的控訴自己;高興的時候,會給自己一個親吻…
    如今,他長大了啊,把自己忘記了也是很正常的事。可是,他怎麼能忘呢?
    危險的笑意漸漸浮上夜少麟的眼眸,他俯下身,嘴唇貼近千麥麥的耳邊,溫熱的氣息讓千麥麥回過了神。
    “小東西,我叫夜少麟,算是你的哥哥。”
    過於溫柔的語氣透著玩味,對於兩人現在的姿勢千麥麥非常不喜歡,他極不自然的推開了夜少麟。
    他站起來把被夜少麟壓縐的白色襯衫理了理,嘴邊帶著一貫的微笑,絲毫沒有剛才的狼狽:“你是夜叔叔的兒子?你好像認識我?”
    看著千麥麥一連串的動作,夜少麟深邃的眼閃過一絲興味,他把黑色的西裝脫下來搭在肩上,看起來多了幾分瀟灑不羈,用著低沉且富有磁性的聲音說:“嗯,我曾照顧過你一段時間。不過現在看起來,你已經全部忘了!”夜少麟自嘲般的笑笑。
    千麥麥愣了愣,這樣帶點無奈的笑容他曾在一個人的臉上見過無數次,頓時,塵封的記憶如同決堤的洪水,向他襲來。對他不告而別的人,他曾以為再也見不到的人此刻竟出現在了自己麵前。
    沒有任何猶豫,也沒有任何質問,千麥麥轉身就走,不是因為憤怒,而是因為他覺得委屈,很委屈。
    離開和拋棄是兩個概念,夜少麟的不告而別和多年來的杳無音信對於當時還是小孩的千麥麥來說,那就和拋棄沒有兩樣。
    夜少麟沒有去追千麥麥,他不急在這一時半刻,往後他們可是有天天見麵的機會,任憑這別扭的小東西怎麼躲也是躲不掉的。
    對於夜少麟來說,盡管過了十年,他依然沒有忘記自己養過一年的小孩,反而時常掛念,至於為什麼沒有忘記,夜少麟認為那是因為他養過的小孩隻有這一個,對自己帶過的孩子,總是會多多少少有些特殊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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