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留下的當做故事,離開的後會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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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黎離開我的第七年,他,突然回來了。
千萬別以為接下來我會給你講一個關於,風花雪月,滿腔熱血,舊情複燃情的愛情故事。
這七年,我開始不再記得和他有關的所有事,但卻始終記得他的名字,就像是你去過好多個景點,也曾經有讓你說,呀,這輩子我都忘不掉。
可是後來,還是都忘了,隻記得,在某個城市,X軸與Y軸相交的點P上有個叫做XXX的地方。
長情
蘇黎是我的初戀,那時候,我們曾有過翻山越嶺奮不顧身的堅持,當然後來也感受了那些異曲同工的青春裏所謂的大夢初醒,然後,崩潰,放肆,自殺,就這一段所謂的愛情裏,我似乎經曆了青春偶像劇一大半的戲碼。於是在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我竟然萌生了自己以後一定不會再愛了諸如此類年輕的令人吃驚的想法。
後來,我是怎麼忘掉的他?
那些在愛情裏前仆後繼“犧牲”的先烈們說的話一定不會每一句都對,但是一定會有對的一句。
比如,忘記舊愛的方法隻有兩個,時間或者新歡。
很明顯,我是後者。
你一直愛著一個人,千萬不要說自己有多長情,其實隻不過你找不到另一個比他更好的。
我特別慶幸蘇黎的配置沒有很高,以至於後來這些年我遇見的男孩們,綜合一下全身所有的條件,總可以比他高那一點,當然,隻要那麼一點,在以後舊愛相見的大馬路上,我就不會紅著眼。
所以,我一定要謝謝那些在那段兵荒馬亂的日子裏出現在我身邊的男孩們,唐鈺或者慕言。
這七年我總是能夠聽到關於他的消息。
打架,退學,醉生夢死活活一本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負麵教材。
最後一次,蘇黎主動聯係我,他給我打了電話,然後出現在了我家樓下,和我說,我要去當兵。
看著他那一頭泰迪同款小卷毛和一身的匪氣,怎麼也和“保家衛國”這麼神聖的四個字搭不上一點點邊。
我看著他想了很久,最終說了一句“一路順風”。
現在回想起來那時候應該和他說句“好好活著”這樣才顯得足夠深刻。
也許就是從這一天起,蘇黎開始淡出了我的世界,沒留一點痕跡。
我也忘了記得還有這麼一個人。
遺忘似乎就是這麼理所當然的一件事。
再•見
再見蘇黎,轉眼七年。
這些年裏我們從沒有聯係過,可是他的出現我卻沒有那麼一點點的意外,甚至我無比相信即使他忽然出現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也可以站在他麵前雲淡風輕的和他說一句“好久不見”。
他說,一起吃個飯吧,找一個看起來就像小情侶在吃飯的地方。
見到他的那天,我發誓,我是吃了人生最尷尬的一頓飯。
他帶了戰友,我帶了朋友。
明明說好的小情侶,我們就這麼給吃成了一桌三缺一。
沒有敘舊也沒有寒暄,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秩序井然。
隻記得那天和朋友說,這是我初戀男朋友,那一瞬間,似乎心髒被什麼狠狠的撞了一下。
回家的路上,我們卻突然特別安靜,就像是卸了一天的護甲,身心疲憊。
他突然對我,以前咱倆就經常這樣走。
“對啊,那時候每天都挺開心的。”
“現在會感覺無聊嗎。”
“還好。”
“因為我沒那時候那麼重要了。”
一時語塞,我想,他一定是不自覺的開啟了撩妹模式。
似乎這條路開始變得無比漫長••••••
送我到家,他說:記得聯係我。
我答應著,卻想,明天一早,就像做了個夢,大路朝天。
實際上,我進家門之前,拿出鑰匙的那一瞬間,手機就響了•••
他發了他的狗給我看。
這個世界上如果說一定要有幾樣東西可以收買我,除了美色,那就是狗和肉。我就是這麼活生生簡單粗暴的一個人。
“明天一起去遛狗啊?”
“好。”
也許他說得對,他比我更了解我自己。
來福
他牽著狗出現在我麵前的時候,我感覺他的身上有七彩的光環在飄。
史賓格。
一隻長著長長的耳朵無比高冷的狗。
分分鍾就一個眼神開啟冷凍技能,似乎作為鏟屎官就應該是毫無尊嚴的諸如此類。
當然我懷疑它這樣的性格是因為,它足夠美。
看著它我在想,這麼美必然會有個美麗名字,比如Olivia這一類。
“它叫什麼?”
他看著它很久,很久,然後一本正經的和我說“來福”。
我一度認為這個名字是他臨時取的,但是當這個名字可以分分鍾召回它的時候,我必須相信,現實和想象,絕對有種反差萌。
我們沒有牽著來福招搖過市去回憶我們初戀時候走過的路,當然,如果走一走會顯得格外有儀式感,追憶懷念這一類。
過了十六七歲的年齡哪裏還有力氣去證明我曾愛過或者我還愛著。
在一片草地上,來福開始拚命的奔跑,它耳朵飛起來的樣子,特別像一隻兔子,我總認為每一隻狗的心裏都住著一隻兔子。
我們在聊天,天馬行空不著邊際。
他的七年,我的七年。
“這些年改了脾氣,換了圈子,如果我們一直在一起,就總算有一樣東西,從一而終。”
我沒有說話,他在我心裏始終有個特別的位置,即使不痛不癢無關緊要可是那個位置也一直在,就像是在心裏立了一座碑一樣。
都是情竇初開時用心喜歡過的人,如果現實殘忍,但願心裏還有那麼一點點的溫柔,記著那句,愛在最初是情懷。
來福跑夠了就趴在了他旁邊,懶懶散散。
“明天,彈吉他給你聽吧。”
“好。”
總要為下一次見麵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招財
民謠開始火遍大江南北的時候,我感覺吉他就是特別有情懷的兩個字。我不知道為什麼“你在南方的豔陽裏大雪紛飛,我在北方的寒夜裏四季如春”。
我隻知道沒暖氣的南方比有暖氣的北方冬天更寒冷。
見到蘇黎的那天,是我們北方屋子第一天暖和起來,就是說,冬天,要來了。
他抱著他的吉他彈著一首似乎在哪裏聽過的曲子,我記得他唱歌很好聽,在我們在一起的“小時候”,他對我說,我在學一首歌,會唱了就唱給你聽。後來我不知道他會沒會唱那首歌,我隻知道即使會了聽那首歌的人,一定,不是我。
來福還是趴在他的旁邊,就好像它在聽。
我抱起來福,其實說抱還是有點牽強,托起應該更恰當。
男孩子認真的樣子總是很好看。
我知道我總會在不合時宜的時候問一些胡言亂語的問題。
“它為什麼叫來福?”
他很認真的想了想,他說“我見到它的時候它就叫來福,它媽給取的吧。”我突然感覺這句話,很有道理。
“可是,為什麼不叫招財?”
他突然笑了,他說“你等著”。
他再出現的時候懷裏抱著一隻貓。
準確點說,我猜它是一隻貓,一隻加菲貓,有動畫片裏那麼大,尾巴長長的,胖胖的,耀武揚威。
“它是招財。”
招財和來福,一樣的高冷,對,我們都是愚蠢的人類。
招財趴在了床上,很有氣場,在說,別動我。
他開始彈吉他,好多首歌,沒聽過的,熟悉的,記不起名字的。
最後他彈了一首《天空之城》,終於,淚崩了。
莫名觸景生情,我想起曾經為他撕心裂肺的那段日子,想起他和我站在那個路口真真正正的告別的那一天。
那天,是我和現任男友分開的第三天
從小時候起,我就發現一直有一個規律,每次我最難過的時候,他總是會出現,而且每一次都是巧合。
他沒問原因,給了我一個擁抱。
那天,一場宿醉。
在KTV我坐在地上,他在我身邊,拍拍肩膀靠在他肩上。
他拿著麥克風,唱了一首《你還要我怎樣》
歌詞這種東西,開心時入耳難過時走心。
那天他說,以後,有難過的事情,可以第一個告訴我,我會陪你。
無論那句話是不是真的,那一秒我是相信的。
我說“好”。
告別
“我要很正式的和你說句話。”
蘇黎和我說說這句話的時候,我下意識的看了一眼時間,早上,九點零五分,在一個距離我家193公裏的城市。
“你說。”
“做我女朋友吧。”
我猜到了這句話,我知道蘇黎一定會和我說,隻是比我以為的早了一點。
“還是算了吧。”
“給我兩個拒絕我的理由。”
“可是,為什麼是我。”
對啊,七年,足夠讓我問出這句話。
“一定要有為什麼嗎?”
“對,一定要。”
“因為,我沒忘記過。”
我知道蘇黎在騙我,其實不過是孤獨久了找個人陪,你要理由,我便順勢給你一個,你想聽的。
我沒說話,他繼續問我。
“理由呢?”
“我們在一起過,上一次為什麼分開,下一次,還會為什麼分開。”
我們就像兩個孩子在鬥嘴,想看看究竟誰說的更會讓對方哭出來。而究竟我們還在不在乎,喜不喜歡,似乎已經沒那麼重要了。青春這條路上,我們都已經走了太遠。
即使過了七年,蘇黎也是那個唯一一個能讓我在街上不顧形象大發脾氣的人。
我們從那座城市最北邊到最南邊,逛街,吃飯就像所有小情侶一樣,就像我們從沒分開過一樣。
晚上五點,我們坐上了回家的車,彼此,一言不發。
那天以後,我們就不再聯係。
那天,就像是一場晚了彼此七年的告別。
後會無期
微信裏還是有聯係方式,隻是後來都默契的沒有再說一句話。
他就像是一塊石子,從天而降給我落下了一片漣漪,然後,石沉大海,杳無音訊。
記得,再難過不要去牽舊愛的手。
再後來,忘記是哪一天,在學校微信群裏我看見了他頭像的另一半,依舊是從前那個他為她離開過我的女孩子。
突然就這麼釋然了。
我拉黑他的微信,刪掉了電話,幹幹淨淨。
什麼最好的遺忘是一切如初但從不聯係,這些我都不信。
我,和現任男友和好了,就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對,他依然比他多了那一點點,至少現任男朋友看起來很像楊洋。
我們的故事就到這裏吧,以後沒有什麼春風十裏,山長水闊。
我希望你能過得好,還有來福和招財,至於你在誰身邊或誰在你身邊,於我無關緊要。
“留下的當做故事,離開的後會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