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他,一定是我的戶主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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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的第一天,天氣,燥熱。
    剛剛發的試卷,喝了一半的果汁,還有桌子上那本包羅萬象的《XX文摘》。
    糖糖在一邊轉筆,很有意思的樣子,沫沫嚐試過,總是能把筆以各種姿勢飛到各個你認為它到不了的地方。她曾經幻想過,她的某隻筆穿越人海的飛到某個老師的頭上…
    於是,沫沫放棄了轉筆這個娛樂項目。
    T小姐在一邊已經睡了,沫沫想叫醒她,一時間也不知道說什麼。
    沫沫愣神的時候,突然聽見了自己的名字。
    “李筱沫,你給我說說,為什麼老奶奶一定要在冬天過馬路?”
    一句話,問懵了沫沫,她還真不知道為什麼老奶奶一定要在寒冷的冬天過馬路,步履蹣跚的老人還要橫穿馬路,那豈不是很奇怪,要是說什麼留守老人這類的話都感覺太過牽強。
    沫沫也回答不上,就看著老師,老師也看著她。
    老師沒有說什麼,示意她坐下,在老師眼裏的好學生,老師總是有一萬個原諒她的理由。語文老師對沫沫的包容一定是人神共憤,她可以原諒她上課畫小人,走神,原諒她時不時的語無倫次甚至口不擇言,前提是她是好學生。
    至少在語文課上是。
    沫沫說,隻有萬份努力才能毫不費力。
    所以,在大家拚命的編著扶老奶奶過馬路的例子的時候,沫沫卻寫著,如果司馬懿可以不知者不懼,那一次兵臨城下,又怎能讓諸葛亮一場空城計就哄騙過去,三國演義,也許就此就是二國爭霸了。
    一時間,傳了一班又一班,讀了一遍又一遍。
    糖糖在一邊一臉羨慕,沫沫嚴肅的說,這是我花了多少個數學課讀的小說。
    沫沫的數學成績,就那麼一直慘不忍睹,可是她總是說,我的人生,要做有意義的事情的!然後就一臉泰然自若的看著各類小說,美其名曰,這,是我的“萬分努力”。
    再後來,過了也不知道幾個暗無天日的早晚自習,終於放假了。
    考完最後一科出了考場的那一天,沫沫感覺天藍藍的,心裏開著五顏六色的花。
    那天,她和T小姐去吃了辣辣的火鍋。
    那天,沫沫才知道,T小姐是南方的妹子,喜歡辣椒。
    T小姐和沫沫喝了不知道多少啤酒,感覺就像第二天就世界末日了一樣。
    她們一起踉踉蹌蹌的走在街上,說著她們之間的第一次聊天,說著T小姐像流氓兔,說著沫沫那個由內而外的氣質,笑的不可理喻,後來她們說D先生,說慕言說著說著就哭了,鼻涕一把淚一把。
    路人看著她們,似乎是嘲笑也似乎是理解。
    沫沫想著,她們還年輕,所以,這,算得上她們放肆的資本。
    後來,在某個路口,T小姐突然很認真的和沫沫告別,她說“沫沫,你一定要幸福,一定,一定。”沫沫聽著這樣的話,突然感覺很好笑,一副死生不複相見的樣子。
    “TT,你一定,一定要和D先生在一起。”為了應景。
    沫沫看見T小姐眼睛亮亮的,她說“以後,他,一定是我的戶主。”
    (BGM《我愛你》盧廣仲)
    那天晚自習,T小姐坐到我旁邊,塞給我一隻耳機,她說,你聽,我超喜歡。到現在還記得那天T小姐那個開心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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