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卷第二十八話第一段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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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凜凜回憶——
    小時候父母離異,那個自稱媽媽的女人無情的拋棄了自己,後來好像再婚了,過得還不錯,同時應該也忘了自己這個女兒了吧,更別提那個成天酗酒無所事事的男人。而那個自稱爸爸的男人,在外頭欠了錢,打架鬥毆被廢了一條腿,從此就更有理由,向那個恨透了的女人,盡找理由的索要撫養費。
    “女兒還小,你必須負責!”
    “我現在腿廢了,賺不到錢,女兒的撫養費你負責了。”
    “生了個賠錢貨,就知道花錢。”
    每天聽到的隻會是謾罵聲,生活在這個肮髒腐臭的地方,而自己也想今早逃離這個地方。很多次,那個男人喝醉後會打罵自己,但隻要自己拿出了錢,馬上就會平安無事。但,那個男人偶爾會發神經的質問自己,那副突然關心的模樣令人作嘔。
    “你哪來的錢?!”
    “兼職可以日結。”
    “你有好好讀書嗎?做什麼兼職!”
    “有空才去,不影響。”
    是的,全是騙他的,自己怎麼可能為了他的酒錢去兼職,錢是那個女人因為後來愧疚,偷偷給自己的生活費。後來,那個女人跟他男人移民了,於是自己很快又回到了整天被打罵的生活。
    “你這賠錢貨,讀什麼書!別浪費老子的錢。”
    “你個廢人哪來的錢!”
    自己理直氣壯的頂撞他,廢人般的他可不配說這句‘浪費他的錢’。第一次,拿起他平日裏打自己的棍子還手了,然後逃走,不敢再回家。最後,還是被找到了。
    “反了你了,哄你吃穿讀書,還敢打老子,不想活了!”
    又是一頓打。幸運的是,那次痛苦的時間比較短暫,很快就感受不到了。醒的時候是在醫院,鄰居送去的,後來自己頭疼了好些日子,也好久沒有見到那個廢人。
    “實在看不過去,就報了警。”
    “太不是人了他,竟然這麼打孩子。”
    “她媽媽跟人跑了,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受傷期間聽到了鄰居們的議論,自己竟然不知該謝他們,還是該怨他們。因為報了警,自己免受挨打責罵,同時也變成了孤兒,沒有父母的可憐孩子。再再後來,受傷後有些憂鬱,不愛跟人說話了,於是漸漸受到了排擠。
    “聽說她爸入獄了,是犯人!”
    “她跟她爸一樣,有暴力傾向。”
    “他媽媽跟人跑了,去國外了。”
    麵對各種冷嘲熱諷,自己習以為常。他們說的沒錯,爸爸入獄,媽媽跟人跑了,而自己可能真有暴力傾向。和打算欺淩自己的人打架,無論輸贏,都必須要打,自己不是軟柿子。最後,被打的人自認倒黴,因為沒有父母的自己上哪去告狀,進出警察局被教育也成了家常便飯。
    “你爸爸都這樣了,你怎麼屢教不改啊?”
    “打架被教育很好玩是嗎?”
    警察的教育,自己聽得耳朵也長繭了。
    “是別人想欺負我,我還手而已。”
    “打人就是不對。”
    還好順利的上了初中,但抑鬱陰沉的性格讓自己依舊成為他人眼中的異類,排擠且捉弄自己。一次,自己得到了探視的機會,看到了那個日漸憔悴的男人,自己也不知道他為何在自己麵前抱頭痛哭,而自己也沒有一絲怨恨他的心情。
    “我對不起你…”
    這是那個男人臨終前的話,肝癌晚期。釋放之後得知他自己時日不多了,是自己和他相處得最平靜的日子,卻意外的安心。那一年,自己正好初中畢業,賣了房子離開了那個地方。
    “聽說初中還是個問題學生呢,老是打架。”
    “不會吧,外表長得文文靜靜的,沒想到…”
    “聽說他爸以前坐過牢,後來沒了。”
    每人一句‘聽說’,那些不再想起的事就都又揮之不去了。為什麼到了沒人認識自己的地方,自己還會聽到自己的往事?自己有提起過嗎?好像沒有。於是,高中開學不到兩個星期,漸漸地又被大多數人疏遠了,也不知道為什麼。
    不知從何時開始,在學校操場上總會見到一對情侶和一個長得很帥的電燈泡,一起在散步。那對情侶舉止親密,女生偶爾會露出失望的神情,明明在一起卻一臉寂寞。反倒是那男生和電燈泡打鬧得火熱,雖說電燈泡也一臉無奈,每次都溜走,可最後還是會被逮到,到底是有多笨啊。
    “啊-那男的好輕浮啊,好討厭。”
    隔天,又看到了他們。
    “我要是你,早就跟他分手了。”
    又一天,他們終於吵架了。自己猜測那個女生一定是受不了了,想分手了…啊,渣男,竟然打女生…啊,電燈泡打他了。打得好!不過,電燈泡最後好像被打慘了。不知不覺,每天看著他們成為每天自己會做的事。他們每天都散步,自己也每天都看著,感覺莫名的放鬆,拋開那些流言蜚語,沉浸在這短暫的時間裏,多想能一直這樣。
    俗話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某天,被發現了,或者早就被發現了。
    “你幹嘛老盯著我們?別想抵賴,我注意你很久了。”
    “你怎麼不說話啊?跟你說話你要看著我啊。”
    好緊張好緊張,那個女生跟自己搭話了,一時不知道怎麼回答她,“我覺得很放鬆”的心裏話就這樣脫口而出。那個女生先是一愣,而後竟然笑了。
    “我叫程瑾,你叫什麼?以後別看著我們了,很尷尬的,放學沒事記得找我玩。”這是自己和程瑾第一次搭話,意外的很順利,也聊了很多。那天,一整晚都很開心,終於有了第一個很要好的朋友,我們敞開心扉的聊了很久,自己也很小心翼翼。
    “他對你不好,為什麼不跟他分手?”
    “你別這樣說,慕辛他對我很好,我也很愛他。”
    因為自己的突兀,程瑾的話語中顯得有些起伏。後來,好幾天也沒見到她,也沒有看見他們三個人。很失望,沒有教養的自己不會說話,惹她生氣了,怎麼能說人家的男朋友呢。真是多說了幾句話,就太把自己當回事了,竟然這樣說。
    果然,友誼哪有長存。今天友好,明天可能就會不友好;她對自己無微不至,明天可能也對別人無微不至。而自己隻會成為她認識過的一個人,最後遺忘。
    “慕辛,這是我閨蜜凜凜。”
    有一天,程瑾又出現了,把自己介紹給他男朋友認識,好高興,程瑾竟然把自己當閨蜜。可他男朋友卻一臉不屑,又大男子主義,死直男!直男癌卻成天跟男的泡在一起,死GAY!心裏替程瑾打抱不平,可是時間久了,這種心情越來越糟糕了。
    “我在酒吧門口看見了慕辛。”
    “我在KTV門口看見他。”
    宛如跟蹤狂的報告,接而開始變本加厲的撒謊。目的是不想讓程瑾跟他再繼續下去了,自己嫉妒他可以一直待在程瑾身邊,無論多過分程瑾都不會離開他,而程瑾又是自己唯一的朋友,自己不想失去她,不想讓她受到傷害,慕辛隻會讓她痛苦,他給不了程瑾快樂。
    於是,開始造謠生事。
    “艾倫有個同性戀的表哥!”
    “艾倫不會是個GAY吧?”
    “慕辛老跟他在一起,要小心點才是。”
    計劃成功!他們吵架了。同時,謠言四起,艾倫也有意避開他,慕辛每天自暴自棄,自己看著就開心。自己每天都幻想著能和程瑾在一起,分分鍾在一起,其他人都不要來打擾我們,這樣的生活才是最美好的。
    後來,他們真的分手了!程瑾每天難過傷心,自己竟有些後悔拆散他們,但很快,這種心情就被欲望掩蓋了。
    “程瑾隻能是我一個人的!”
    努力和程瑾考上同一所大學。那段時間,自己真的是瘋了!成績懸殊,自己拚了命的提高分數,追上她的腳步。
    “我喜歡你,程瑾!!是想跟你過一輩子的,那種喜歡。”考上大學那天,自己坦言。意外的是,她竟然接受了。不久,程瑾說跟家裏人鬧翻了,就因為跟自己在一起,自己詛咒那些想要拆散我們的人,無論是誰。那些說我們壞話的人,也全都詛咒好了。
    現在,心裏嫉妒了千遍萬遍,很不安!心想,為什麼他們分手了這麼久,程瑾還會動搖?那自己又算什麼?都怪慕辛一直蠱惑她,去死吧!自己絕對不會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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