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那年我初一,你初三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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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燒燒了三天,通過這次事後,我媽就不再逼我減肥了,飯食上不再限製我,但是還是禁止我吃零食。我爸更誇張,不僅天天給我變著花樣的做好吃的,甚至還趁著我媽不在家的時候偷偷給我買零食,每次還都囑咐我千萬藏好別讓我媽翻出來。
    而我病好了之後回到班裏,在同學的話語中才得知,原來那天我暈倒後抱著我直奔校醫室的男生是我們班的一名風雲人物—修子睿。
    我從小到大都是一心撲在學習上的孩子,業餘愛好也是在我媽的培養下自幼學習的鋼琴,所以在初中許多女生醉心於韓流明星或者周傑倫的時候,我MP3裏麵循環的永遠是李斯特的鋼琴曲或者肖邦的樂章。但是即便如此不通八卦的我,對於修子睿這個名字也不陌生。
    相信每個人在上學的時候都曾聽說過某某某是‘風雲人物’、某某某是‘校花’‘校草’這類傳聞。這類人往往在某一方麵特別出色,並且受許多人崇拜。
    修子睿就是這樣一個從小學開始就一路踏在成功大道上的傳奇人物。
    讓我對他產生印象的,是他曾經在校報上發表過一篇文章。
    我小時候學過一段時間畫畫,所以從小學開始,班級板報的任務都落在我身上。升入初中後很自然的被老師推薦加入了校內小記者站,他那篇文章發表時我剛好入站,也是我在校報上讀到的第一篇文章。
    文章的名字叫《品讀‘長歌行’》,那時還小,我連樂府詩中的《長歌行》都不知道,更別提他指的這首唐代李鹹用的《長歌行》了。
    文章不過三百多字,可三句話就夾雜上一句古文,而且生字特別多,別說看懂,讀都是磕磕絆絆查了幾遍字典才勉強讀下來。當時就覺得,這個叫修子睿的怎麼這麼能裝大頭蒜?給初中校報寫文章還寫得這麼晦澀難懂,恐怕就是高中生也不一定都能看懂吧?
    那時的我隻顧著鄙夷修子睿,卻沒想到,一個才上初三的少年,居然能寫出這樣的文章,已經是非常難得的事了。即使是現在的我,工作就是天天跟文字打交道,古文方麵的造詣也絕對沒有他這個因為無聊所以才偶爾寫文章的散人作者高。
    人都說上天是公平的,給了你聰明的頭腦就不會再給你華麗的外表。但是在修子睿身上,老天卻似乎格外眷顧。
    據說他雖然才15歲,個子卻已經突破了一米七大關,這在同齡男生還都是一群矮冬瓜的初三,他可以說是鶴立雞群了。而且他皮膚還不似一般男孩的黝黑,相反還比好多女孩子都要白皙細致。五官也格外立體,若不是他黑發黑眸,肯定會被人誤認為是混血兒。
    每個人見到他第一眼時,無論男女,都會產生一種驚豔的感覺。這點從之前‘花落無聲’隨意發了張他高中時的照片到群裏,馬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就能看出。
    而且我第一次清醒著見到他時,也有種眼前一亮的感覺。
    那時候他們班的其他學生都去上體育課了,他的腳腕之前打球時不小心受了傷,所以沒有出去,隻是一個人坐在班裏看書。
    我們學校分為初中和高中兩部分,初中部的教學樓很大,每間教室都很寬敞,格局也差不多。整個初一年級都被安排在一樓,初三則在三樓,等我找到他時,發現他的座位跟我在班級的位置差不多,都是靠窗的,隻是他因為個子高,老師雖然喜歡他可也怕他擋到其他同學,所以給他調到了最後麵。雖然是角落,可是他似乎很喜歡隱在暗處的感覺,旁邊的窗簾拉到桌前半米的位置,剛好完全阻擋住他的書桌,若不是我仔細看,還以為他也出去上體育課了。
    或許是聽到了我走進來的腳步聲,他從書本中抬起頭,漆黑的眼睛仿佛能發出光亮般照射在我身上,我看的愣了一下,竟一時忘了打招呼。
    他盯了我半晌,似乎是看著我眼熟又一時想不起我是誰,過了良久,俊美的臉上才露出一絲恍然,平靜的說道:
    “你是那天在操場暈倒的低年級小女孩吧?”
    我依舊呆呆的望著他,過了好久才回過神來,想到剛剛自己像個花癡一樣盯著一個陌生男孩看了半天,不由感到不好意思的笑笑,兩頰發燙,窘迫的自我介紹道:
    “學長好,那個,我是南煙雨,初一二班的。聽我同學說上次是您送我去的醫務室,我這兩天一直在生病,今天來了學校,就想怎麼也應該來謝謝您,嗬嗬。”
    或許是被我傻兮兮的笑容感染,修子睿的嘴角輕輕揚起,淺笑著說道:
    “南煙雨?很好聽的名字。你生病了?什麼病?全好了嗎?”
    明明不是第一次聽別人誇我的名字,可是‘南煙雨’這三個字從少年清亮柔和的嗓音中讀出,就好像格外的動聽,不禁俏臉又是一紅,一向性格開朗被形容像個男孩的我竟也有害羞的時候,我心中一陣懊惱。
    修子睿看我像個鴕鳥一樣低垂著頭,唇邊的笑容更燦爛了,將書放到幹淨整潔的書桌上,我聽到聲響偷偷掃了眼封皮上的書名,卻發現那竟然是一本英文原文書,不禁好奇的抬頭問道:
    “這本書都是英文,你能看得懂?”
    修子睿正在翻書包找什麼東西,聽了我的問話隻是漫不經心的點點頭,隨口說道:
    “這本《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的譯本我初一就看過了,最近突然又想起來,所以就從市立圖書館借了一本原文的來看。挺有趣的,你可以看看。”
    我心中頓時對他多了幾分崇拜,雖然以前隻是聽別人說他多麼多麼厲害,多麼多麼優秀,可真正見到他這個人才明白,傳說隻是傳說而已,文字的描述還是太過空洞蒼白,遠遠不及見到他本尊來的震撼。
    心中一陣感歎,對他的好感也增添了不少,我也是個書迷,閑來無事總喜歡跑市立圖書館,不過看得都是些青春小說、散文詩集什麼的,外國的作品看得很少,除了假期作業中要求必讀的一些外國名著之外,最喜歡看得隻有英國作家J。K。羅琳的《哈利波特》係列,還是中文譯本的,跟他完全不是一個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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