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憶前身往事 3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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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香門第也好,名門望族也罷,他們屹立與天地,無愧於良心,隻求一個公道罷了,為出生卻無緣見麵的兒子,也為自己的一腔愛子之心。
    當時的事情鬧得很大,除了身正不怕影子歪的秦誌鴻夫婦,與他秦家的三兄弟外,其他和秦家有關的人幾乎都羞愧的抬不起頭來。尤其是張蓮的娘家,秦誌晴的外族家。
    張家有女如此惡毒,生的女兒有不知羞恥,誰家敢放心求娶?
    和張家訂過婚的人家,也因此立刻退婚,沒有絲毫拖泥帶水,好不果斷!
    鬧到最後,知道的人越來越多。
    張蓮母女由於執法犯法,給社會帶來了極度壞的影響,上麵作出的調查也很仔細並且給予公正判決,林墨歌表示很滿意。終於如願以償讓他們自食惡果了!
    秦輝也從從誌鴻和林墨歌的名下出名,不在是他們的兒子,他們也不在是他法律上的監護人,不必再為他以後的人生負責!
    並且上麵還默許他們可以在有一個孩子。
    最終,秦輝被秦老爺子最後的決定著驅逐秦家,是交給他的生父還是生母又或者張家教養就不管他們秦家什麼事了,畢竟任誰天天看到仇人的兒子在自己麵前麵色紅潤,活力十足的蹦達,有想到自己的兒子生死不明,誰還有什麼心情啊。
    秦輝的生父是一個有婦之夫,其妻不允許婚外出軌的兒子踏進家門一步!
    秦誌晴再嫁,又生了一個子,其父也不允許妻子未婚生下的私生子進入自己的家門,甚至為此和秦誌晴離婚,並且還拿到了兒子的撫養權!
    因為,張蓮涉嫌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判以十五年有期徒刑。(親們,我不太懂法律啊,在網上找的參考,隻是參考啊)
    其女秦誌晴因非主犯,判有期徒刑七年。
    盜竊嬰兒罪並且將沒有任何謀生能力的嬰兒丟棄於街頭,生死未卜,一件涉嫌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了,再加上林墨歌娘家施壓,最終判決很重拉。
    這樣一來,秦輝的撫養權就在幾家飄忽不定,秦誌鴻夫婦和秦家人是受害者,每次見到他都會想起自己流落在外,不知是不是豐衣足食,會不會餓著凍著的兒子。在秦家的陳述中,法官根據人道考慮,秦家不在其列,最後隻能有他的生身父母撫養。
    於是將他的戶口遷出了秦家,人也搬出(你確定不是趕!)了秦家,秦老爺子雖然也憐惜他,可以想到自己流落在外的孫子,整個人都不好了。孫子和外孫一字之差,卻也差之千裏!
    為了維護頂級貴族的顏麵,這件事從開始的處理,直至判決結束都是靜悄悄的進行的。除了頂層社會的那些高門大戶,外麵的普通人一點消息都不知道,就是一般尋常的上流社會的人也對此時事一無所知!
    從此,林墨歌開始了尋找兒子的漫長之路。
    自己是她丟失的兒子嗎?
    會是嗎?
    安然突然想要流淚。
    這表明,他沒有被自己的父母拋棄,他的母親一直都在尋找他,不僅如此,他們竟然還見過,認識,相談甚歡!隻是相逢不相識。
    安然覺得這一刻自己是幸福的。
    當初也許他不明白為什麼她特別資助85的孩子,現在他明白了,他的生日是85年二月初二。林墨歌應該特別希望被她自主過的那些85年的孩子裏,有一個是她苦心尋找的兒子,所以才會給予85年出生的孩子最高資助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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