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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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母氣勢洶洶來到賀俊爭麵前,質問道:“你打了馨馨?!”
“媽。”賀俊爭從椅子上站起身。賀俊爭一直都沒離開,站在宛馨的病房門口。
“馨馨要和你離婚。”宛母雖已怒發衝冠,但仍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畢竟他們才結婚不久,而且在氣頭上做的決定,一般都是錯誤的。宛母想,不管宛馨做什麼決定,自己都會支持她。隻是這個覺得要在她冷靜的情況下,作出的才行。
“媽,我不會和宛馨離婚的,我愛她。”賀俊爭軟聲道。
“你為何打她?”
賀俊爭一聽,看樣子丈母娘還不知道流暢之事與自己有關,否則也不會隻抓著大宛馨之事不放。若是知道,自己肯定少不了一頓胖揍!既然不知道,那就更不能說自己懷疑宛馨給自己戴綠帽子的事,否則就留不住宛馨了。如果宛母知道自己的女兒另有他人,那隻會站在自己的女兒那邊,讓她和自己離婚,那到時候自己也沒有理由挽留宛馨了。
賀俊爭經過再三思量,帶宛母來到安全通道,極力懺悔道:“媽,我錯了,我保證再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我想知道你為什麼打馨馨。”宛母厲聲質問。
“我們隻是發生了口角,產生了些爭執。”賀俊爭隱約其辭。
“產生口角,也不能打人啊。”
“我知道錯了,下次不會了。”
“馨馨這孩子,別看她表麵很柔弱,其實她性子很倔,現在她想和你離婚。”宛母歎了口氣,自己的孩子,自己最清楚了。看樣子,宛馨這次的決定不是一時衝動,因為她剛剛和自己說話的時候,語氣很平靜,沒有太大的情緒波動。
“我不會離婚的。”賀俊爭耷拉著雙肩,由於守著宛馨,一夜沒睡好,麵容有些憔悴。
宛母看著這樣的賀俊爭,感受到了他的悔意,便安慰道:“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合,可是你怎麼可以動手打馨馨。”
“對不起。”除了認錯,賀俊爭知道自己不能說其他的。而且真心認錯,丈母娘便會為自己說情,有利於自己。
“你們的事,我不攙和了,你們自己看著辦吧。”說完就離開了,片刻不多呆。
宛母一開始想來為自己的女兒討個公道的,但是看到賀俊爭這般疲憊,便知道他自己也不好受,也就沒再刁難他。畢竟夫妻之間的事,確實不能有第三方攙和。一旦有第三方攙和其中,那事情就會沒完沒了。
待宛母離開,賀俊爭才放鬆神經,靠在牆上。他最擔心的其實就是這丈母娘了,一旦丈母娘也讚同宛馨和自己離婚,那自己肯定是沒翻身的幾率。現在宛馨既沒有告訴她被打的原因,也沒有告訴她流產的真相,這說明宛馨不想宛母難過,那自己也可以利用這點,讓宛馨回來。
賀俊爭想清楚後,便不再那麼擔心,繼續站在宛馨病房門邊,等宛母離開,等她離開,賀俊爭才可以和宛馨單獨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