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雪狂歌傳》  第三十二章:蒼溪霧陣( 4 )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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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蒼溪霧陣(4)
    張世昌一看隻有管家一個人跟進來,又看到陳國信使被人捆著,頓時沒指望了,他一改剛才的硬氣,連連向美少年求饒,“大俠饒命!大俠饒命!”
    韓鑰:“他們就是陳國來的信使?”
    “是,大俠,一個月前他們找到我,讓我幫他們劫個富商。”
    韓鑰眼睛一瞪,“你耍我?一國的信使找你竟然為了劫個道兒?你拿小爺當小孩兒呢?他們找你究竟什麼事?再有半句瞎話,我把你剁碎了喂狗!”
    張世昌都快哭了,“大俠息怒,我真沒騙您!他們是陳國貴妃派來的信使,真的是讓我去劫道,我不敢騙您。”
    “陳國哪個貴妃?”
    “曹……曹貴妃。”
    “曹珠珠?”
    “對,就是她。”
    “條件呢?”
    “黃……黃金,三千兩。”
    韓鑰眼中要噴出火來,奶奶的!邊關要軍餉沒有,希桓隨隨便便就能給人三千兩金子!
    “劫的什麼?”
    “他們說是一個富商。”
    “你劫的到底是什麼?”
    “鬧了半天就是一個芝麻粒大的商隊,五個人,兩輛馬車,十箱山貨。”
    “三千兩金子,就劫個山貨?張世昌,我看你是嫌死的太慢了。”
    “不不不,大俠息怒,我說的都是實話,就在巴山郡,十天、不,九天前,巴山郡跟蒼溪郡交界的山道上,我帶了一百個家丁,的確就是個販山貨的。”他指了指信使,“可他們說就是那夥兒人,還說山貨箱子裏夾帶了東西,那東西值三千兩金子。”
    “你劫了?”
    張世昌哭喪個臉,“大俠饒命!劫了。”
    “怎麼劫的?”
    “我帶了一百人,他們隻有五個,我把五個人都殺了,把兩輛馬車劫走了。”
    “五個人?全殺了?”
    “是,大俠饒命、大俠饒命,不,還有一個,馬車上還有個孩子,也不小了,十四、五歲,這個,沒殺。”
    “孩子在哪兒?”
    “信使說貴妃交代了,馬車上的東西都得帶回陳國……”
    韓鑰咬著後槽牙問:“你把貨和人都交給他們了?”
    “沒有!真的沒有,他們隻付了一千兩黃金,就想把貨都帶走,我沒答應,我說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少一兩也不行。”
    韓鑰鬆口氣,繼續逼問:“貨在哪兒?”
    “地庫,別院的地庫裏,十箱貨,一箱不少。”
    韓鑰鬆開張世昌飄身坐到太師椅上,手裏捏著三根梅花針,道:“一箱不少?你就沒打開瞧一瞧?那可是值三千兩金子呢,反正陳國隻派了兩個人來,你怎麼一不做二不休呢?”
    張世昌也鬆了口氣,腿一軟癱坐到地上,“大俠千萬別這麼說,我怎麼說也是個侯爺,既然收了錢,就應該按說好的辦。”
    “哼!原來楚國的冠軍侯竟是個收人錢財替人消災的打手,人呢?人在哪裏?”
    “人?哦,那個孩子?在、在地牢。”
    “這裏的地牢?”
    “是。”
    “三千兩金子呢?你放在什麼地方了?”
    “沒有那麼多,隻有一千兩,都在地牢的暗室裏,他們說今天晚上給我剩下的兩千兩。”
    “好。”韓鑰說完這個字,手指輕撚,一枚淬了劇毒的梅花針釘進張世昌的咽喉,張啟指著美少年,“你……”後麵的話來不及說就毒發斃命。
    韓鑰問自己的手下,“信使審完了嗎?”
    一個漢子道:“審完了,跟張世昌說的差不多,他們的任務是把貨和人交給今晚來的人,其餘的他們不知道。”
    韓鑰起身往外走,“把信使留在這兒吧,好跟冠軍侯做個伴兒。”路過管家身邊時,也順手送了一枚劇毒梅花針,權當這些年他幫著張啟為非作歹的回報了。
    三進三出的大別院裏靜無人聲,所有家丁仆人和親兵都被衛央帶來的雪牙蒼狼處理幹淨了,韓鑰走到後院花園旁的地牢門口,衛央領著一個十四、五歲大的少年站在門邊的陰影裏。
    韓鑰上前先給衛央行禮,“大將軍。”然後給那少年行禮,“末將韓鑰,見過簡少爺。”
    這個少年叫簡懷英,原來的名字叫希瑉詩,是陳國大皇子希英唯一的兒子。
    希桓當年害死希英後,就下令把大皇子府中的女眷關押在掖庭,後來希英被定罪,大皇子府中的奴仆親兵悉數處死,希英的妃子侍妾也全部被處以絞刑,年僅九歲的小皇孫罰入掖庭為奴,半年後被希桓派人秘密毒死。
    希桓怕希英的親信謀反,殘酷的把朝堂上和軍隊裏跟希英有關係的人都處理掉了,凡是向著希英的人要麼被殺,要麼逃離陳國,經過兩次清洗,陳國已無希英的人了。
    但是希桓萬萬沒想到,他竟然漏掉了兩個人,而且還是至關重要的兩個人,一個是傅文煥,一個就是衛央。
    陳國的大臣都知道兩件事,一個是傅文煥跟大皇子不對付,據說是因為多年前傅文煥剛中進士入朝當官時,希英當麵說傅文煥假清高,傅文煥也毫不客氣的說大皇子是個小心眼兒,之後兩人就不再來往,見麵也不說話。另一件是個忌諱,大家都知道,但誰也不敢說。
    大將軍衛央出身富豪之家,母親早年病故,父親一直沒有續弦,衛家隻有兩個孩子,衛央上邊還有一個姐姐,比他大六歲,衛父常年在外經商,家裏就是女兒衛昭管家。衛央從小是姐姐帶大的,跟姐姐的感情比母子還好,姐姐也把這個弟弟當掌上明珠的寵著。隻是女孩子大了自然是要嫁人的,衛大小姐家裏有錢,人又長得漂亮,一過十五歲,來提親的媒婆不知踏破了衛家多少門檻,衛小姐不想嫁人,就一直拖著,直到十九歲那年,由父親做主跟刑部一個七品小官的兒子郭守義訂了親事。
    當年隻有十三歲的衛央極力反對這門親事,他覺得那個道貌岸然的男人根本配不上姐姐,可是衛老爺卻覺得還算般配,衛昭是個孝女,盡管心裏不願意,也隻能答應。
    隻是當時誰也沒想到這門親事最後竟然變成了一樁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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