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當時隻道是尋常  第十五章 情書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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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終於打開了那封信。
    信頭署上的,是我的名字,字跡,是仙兒的,她曾在我的各科課本上都寫過字,所以,她的字跡,我認得出。
    “葉開,收到我的信,是不是很驚訝,其實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給你寫這封信呢。”
    這是第一句。
    我的確很驚訝,一向暴力的她,也會有感性的時候麼,我會心一笑,接著看了下去。
    “但我還是給你寫了,而且還要告訴你,我喜歡你”
    這是第二句。
    不可否認,看到這裏,我的心就像觸電了般,撲通撲通強烈跳動,同時,又仿佛被花蜜包圍,空氣裏洋溢著甜美的芳香。
    “不要問我為什麼這樣做,也不要問我是不是在開玩笑,沒有原因,沒有玩笑,你信,或不信,我們都是朋友”
    看到這裏,我不由問道,這是情書嗎,明明是寫給我的,怎麼還反客為主了,語氣這麼拽,誰看了不想抽你呀。想來,除了仙兒,恐怕世間再也找不出第二個人這樣寫情書的了。
    “今天下午給我答複好麼,是做戀人,還是朋友”
    這是最後一句了。
    信尾署上的,不是她的名字,是她的筆名,小仙。
    那時候,筆名流行於初中校園,起個筆名,是一件非常酷且顯身份的事兒。
    我第一次對它感興趣,竟不是在國語課上,而是在初一的英語課文中,裏麵有Penname這個詞,當時感覺很新潮,便也給自己起了個筆名。
    隻是我一直不明白,性格要強的她,為什麼會給自己起個“小”字。
    忽然,我的同桌看著我笑了,我心裏有鬼,忙收起那封信,裝著認真聽講的模樣,不自覺地回頭望了下仙兒,她似乎有些走神,不知道再想些什麼。
    這時,雨已經停了,天漸漸放開,溫紅的陽光,趁著雨神休憩地當兒,懶洋洋地從東邊雲層間穿了出來。
    我手放進了課桌裏,撕碎了那封信,下課後,便丟出了窗戶外,粉碎的紙片,在輕柔的風中,打著轉兒,落在了地麵,成為了一堆廢塵,不再具有任何的意義。
    我做得很殘酷。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撕了它,或許是因為恐懼吧,害怕同學知道,害怕班主任知道,害怕父母知道。
    這就是生活在傳統文化下的我,腦子裏裝的是不逾矩,情情愛愛,那是萬不可接受的事物。
    我活得很古板。
    我喜歡仙兒嗎?
    當打開那封信的時候,我的心裏就有答案了。
    我喜歡著她。
    能在一起嗎?
    我不知道,我不敢去嚐試。
    那一天,我過得很愚蠢,沒有和仙兒發生任何的交際,我低著頭,她也低著頭。
    下午放學,我照樣騎著我的自行車,背著書包,不想給她答複,我選擇了逃避。
    夕陽西下,芳草古道,從古到今,多少文人雅士,傷懷於此。
    我不是文人雅士,卻也注定如斯。
    終歸要解決的,還是要解決。
    即使你逃到了天涯海角,命運也會如影隨形。
    我碰上了她,騎著我的自行車。
    她背對著夕陽,橙紅色的光芒,仿佛也驚歎於她的嬌美,忍不住跋山涉水吻上了她白皙的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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