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日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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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好奇心害死貓,作為一個有探索精神的人。李梓陽當然也對未知的事物很好奇啦,比如,手裏的這本陳之默的筆記本。
剛準備翻開筆記本,腦海裏就突然竄出原來的回憶。頓時渾身一哆嗦,立馬把筆記本放回原處,老老實實的去收拾自己的東西了。
那時候陳之默也是真狠。就李梓陽這樣沒心沒肺的性格,惹細膩的陳之默生氣簡直是家常便飯。
但是,什麼事兒都有等級限製的。就像李梓陽家裏三人的“地位等級”——第一名是周亮,第二名是李崇嶽,第三名是李梓陽。簡略點來說,周亮是他家老大,李崇嶽是周亮身邊的小弟,而自己就是他們手下打雜的。。。。。。
咳咳,以此類推,陳之默被李梓陽惹生氣的等級也是有劃分的。如果原來提到的“桃花事件”是一級事件,而騷擾陳之默看書學習這種小事是八級事件的話,那原來李梓陽做的“日記事件”就是特級事件!
那次李梓陽真的不是故意的。因為陳之默轉到了他的班上,兩人當然就整日“如膠似漆”了。再加上陳之默成績好,又是坐在前排。相較於坐在最後一排和稀泥的李梓陽,當然記筆記和聽講什麼的就棒很多。
晚上下晚自習後,李梓陽因為明天考試就找陳之默借筆記,因為他知道陳之默永遠不會做臨時抱佛腳的事情的。
那時候陳之默好像是趕時間,就先走了,讓李梓陽自己找。天時,晚上很昏暗,看不清那一疊本子到底哪個是他要找的屋裏筆記本。地利,教室裏的人所剩不多,李梓陽也是因為值日才留到現在。人和,陳之默沒在一邊兒看著。
他翻呀翻,抽出了最底下最厚的那一本,打開一看,不是物理的筆記,但是貌似是類似筆記的東西。記上日期和天氣什麼的,然後下麵就是長篇大論的文字。因為李梓陽從來不做這麼文藝的事兒,他也就不怎麼了解。
他也不知道日記到底是什麼,因為沒見過,所以好奇。他也沒什麼個人私密的認識,津津有味的看起來。
因為看得太入迷,當他聽到腳步聲的時候陳之默已經走到教室門口了。他突然就感覺到站在教室門口麵無表情的陳之默的“怒火”,別問他是怎麼感覺到的,這是男人的直覺!
但是他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因為他覺得李梓陽寫得真的很好,讀起來很有趣味,也很耐人尋味。他大捏捏的喊:“之默!你日記寫得真棒!太好看了~以後可以借我拿回家看嗎?”
“。。。。。。”陳之默沒有回答,隻是快速朝他走過來,抽回日記本,快速看了看李梓陽已經看過的內容,呼出一口氣,吊起來的心終於落了下來。
日記當然是用來記自己一些映像深刻和有意義的事情的,李梓陽恰好兩樣都占了。陳之默日記裏對李梓陽的愛意還是表達得很明顯的。
但是李梓陽隻看了前麵一些“含蓄”的內容,陳之默敢肯定,李梓陽肯定不能領會出裏麵的意思,要不然也不會這麼自然的和自己打招呼,甚至提出想借回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