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篇  Chapter 1.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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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會記得我嗎?會記得我很久嗎?”
    我忘了這是我第幾次問這樣白癡的問題。
    他,一個眾多優點集與一身的男人。人長的英俊,為人灑脫,處事穩重,多金且成熟,幾乎逼近完美,說白了,典型的文藝優雅高端土豪一個。
    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是他剛過完他人生中的第二十五個生日,那時候我十八歲,他大我整整八歲。
    他說,“第二十六個生日,我要你陪我過。”他笑的很明媚,眼中流動著異樣的華彩。我說,“好。”
    他其實很迷茫,看似很自在,其實很無奈,每天那華麗的生活其實隻是一個好看的光環,光環的下麵是糜爛。跟他在一起久了,發現他根本就不知道這麼這麼久以來,自己到底要追求什麼,可能想要的東西都有了,一時間不知道自己還應該有什麼樣的追求和理想了吧。
    所以覺得他還有些可悲。
    回想起那段和他在一起的時光,生活極其奢侈,我要什麼給我什麼。也是,因為他根本就不差錢,養我就跟養了一隻不需要打理的寵物一樣,毫不費力。
    但是有一天,他從A省飛回來看我時。半夜,我和他坐在酒店的落地窗前抽煙,他笑著說,其實很羨慕我這個年紀的人,有理想,有衝勁,做什麼都有使不完的活力,每一個明天都是不一樣的。不像他,渾渾噩噩,感覺過一天像過一年一樣漫長,盡管什麼都不缺,什麼都有,什麼都用的是最好的,但是感覺還是很糟糕,特別是晚上看城市的夜景的時候,雙腿會覺得無力,甚至都覺得自己不像是真實存在在這個世界上的。我隔著煙霧看著他有些朦朧的臉,第一次覺得,他的笑有些牽強。
    記得那時候,我就跟他說了這麼一句話,我說,其實,跟你在一起的日子,看似是奢侈,其實是糜爛,你應該試著撇開這一切,去找找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
    他說他不知道,然後突然就哭了,但是沒有大聲的哽咽,沒有劇烈的抽泣,隻是靜靜的落淚。趴在我肩膀上,顫抖的身子,像個孩子。
    也正是那一次,他隨著他落下我肩頭上的淚水,淋濕了我的衣領,也浸濕了我的心。
    隻可惜,最後,這個長的超帥,將近完美的男人。終究還是在家裏人的安排下,娶了一個自己不愛的女人,生了一個有些問題的孩子。
    我私底下有些惡毒的想過,也是,兩個不相愛的人,非要勉強的湊合在一起能生出健康的寶寶嗎?
    但我卻忽略了,他並不隻是在我一個人的眼裏是完美的,其他的女人也都不是瞎的,他後來娶的這個女人,其實很愛他。
    我看著他們拍婚紗照,還幫他寫請帖。
    我看著她住進他家,還陪他一起去接她。
    我看著她懷孕,肚子慢慢的大起來,然後,看著她生下他的孩子。
    瞥見牆上無比顯眼的婚紗照,那一對新人猶如畫上走出來的一樣般配,甜蜜的依偎在一起。新娘是她,新郎是他,身後是藍天大海,我心想,真美阿,她真幸福!可他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來的勇氣。看到那些照片的時候,還能笑的出來!
    他兒子滿月酒的那天,滴酒不沾的他喝的酩酊大醉,私底下回頭找過我一回。記憶裏,他的那雙眸子依舊黑的發亮,他笑的有些頹廢,他說他想我了。
    我不知道該以怎麼樣的一個身份去麵對這樣的他,說朋友太過牽強,說戀人太過勉強。
    那一個晚上,整整十二個小時零四十七分半,在有他的空間裏,我沒有開口說任何一句話,隻是低著頭。因為我不敢看他,我害怕,我會陷進他的那雙眸子,然後就再也拔不出來了。
    終於,又到了冬天,在他過他人生中第二十六個生日的時候,身邊還是沒有我。
    但值得慶幸的是,以後他的每一個生日,都會有兩個人陪著他一起度過。
    如今想起來,可以這麼說,直到現在,二十一年來,那是我度過的最冷的一個冬天。
    曾經看著他對她愛理不理的樣子,表麵上我隻是一個冷眼旁觀的局外人,但心裏還是默默的偷樂,至少我知道,他不愛她。
    可他卻還是將她領到了我的跟前,我想著,本以為開口和她打招呼會很難,卻沒想到,比想象中容易的太多太多。他沒來的及介紹,我已經搶先開了口,我叫她嫂子,然後叫他了一聲哥哥,我能想象的出自己那時眉眼彎彎的模樣。
    我看到他眼神頓了頓,她轉身小聲的問他,親的?他看了我一眼,然後,陰著一張臉,點了點頭。
    她淡淡一笑,說,“難怪,兩個人連眼神都這麼像。”
    後來才明白,她說這話的意思。
    原來我和他真的有點像,對待不喜歡的人,就算表麵功夫做的再怎麼熱情,滴水不漏,眼神中卻還是冰冷的。譬如他對她,再譬如,我對她。就像我們常吃的那道菜——酥山。外麵澆了酸梅湯讓整道菜看起來都是熱氣騰騰的,剖開來裏麵卻是冰凍三尺。
    明白了她那句話的意思後,我真心佩服她,不為別的,就佩服她的聰明,佩服她一眼看穿別人的本事。
    但是她這麼聰明,卻不知道,女人其實太過聰明了,不好,凡事一眼看穿,最後受傷的肯定還是自己。
    況且,還是呆在他的身邊,她更加用不著這麼聰明。
    好吧,我承認,我覺得她還有些可憐。
    因為他父母離過婚,所以她妻子一直以為我是他親媽改嫁後生的女兒。
    甚至有時候還會找我聊天,但是,就像她說的,我不喜歡她,所以我沒理過她。
    明知道我不會理她,她卻還是不肯放棄找我,終於我忍不住,把她拉黑了。
    然後找到他,對他說,我不想再和你們夫妻倆再有任何交集。
    後來,他便再也沒有聯係過我了,她也是。
    這時窗外想起了滴滴答答的雨聲,哦…想必是下雨了,我起身關好窗戶,點起了一根煙,沒有抽,隻是夾在手上看著。
    我跟他在一起那會兒,還在上學,他隻喜歡我給他種草莓,看著胸前的斑斕,我想我沒看錯的話,他眼中的神色是很有成就感的那樣。他喜歡我將唇瓣貼在他的耳畔,輕輕的叫著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然後他會抱著我睡著,不會跟我做別的情侶都會在床上做的事。
    那時他是這麼說的,“會有其他男孩子介意的。”
    其實我知道這句話背後的意思是,“我不會娶你的。”
    有時候,我會問他,那你忍不住了怎麼辦?他很坦白會直接告訴我說,我在外麵有那麼多女人,你放心不會在這方麵讓自己吃虧。
    他從不會對我說我喜歡你,我愛你。
    他永遠隻會說,我想你了,你在哪?我來接你。
    他喜歡給我買東西,感覺就是越貴越好,我想去什麼地方,哪怕是半夜,隻要我一句話,千裏之外,他也會趕過來接我。我想,他其實應該也是想我的吧。印象裏,他身材很好,躺在他胸前睡,聽著那一下一下的心跳聲,說真的,其實很舒服,很踏實。
    但是,不可否認,跟他在一起的那段時間其實也是很壓抑的,特別是那些他不在的日子裏。他很忙,一直很忙,總是忙的一走就了無蹤跡,仿佛人間蒸發了,消失了一般。盡管太多次了,甚至可以說每次都是這樣。到我卻還是不習慣,他每次走,我都覺得手足無措。
    不知道為什麼,我也不會主動找他,哪怕很想很想他,想的都快不行了,受不了了……我寧可買安眠藥,讓自己早早入眠,也不會再讓自己清醒著,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要找他。
    但是安眠藥吃多了,會做噩夢。每一次掙紮著在半夜醒來,渾身的冷汗。抓住救命稻草一樣的手機,按著他的號碼,十一個數字在心中早已滾瓜爛熟,卻沒有正真撥出成功的一次。
    我想,或許那時,隻要他對我稍微熱情一點,哪怕一點點,我就足夠會有什麼都不顧的朝他飛奔而去的勇氣。
    他也同樣。
    但我們卻再一次要命的默契,都沒有這麼做。
    因為我說過,我們很像,外冷內熱。兩個裹著雪的人,總歸是要有一個敢於犧牲自己的人,先撞破自己,才能融化另一個人。
    但可悲的是,我和他都是膽小的人。
    所以可能因為這點,他覺得我很冷吧。
    甚至有的時候他會問我,你真的愛我?
    我卻隻是學著他平日裏的模樣,風清雲淡的說:我應該隻是想你了。
    那時,他的臉上,閃過一絲錯亂的神色,我假裝自己沒有看到。
    其實,感覺他好像有點怕我。
    不知道為什麼,或許是因為內疚吧。
    他走了以後,其實我很失落,也很頹廢。連朋友都說我眼神中多了很多不一樣的東西。當然這是因為他,他離開了,其實我過得真的很糟糕,很想他,很難過,卻沒有告訴過他,也沒有告訴過任何人。
    一切都靠自己慢慢緩過來,終於我遇到了另一個他。漸漸的,曾經的他,在我心裏都變得模糊了。
    嗬嗬,也是啊。即便當初兩人在一起的時候,他都像是隱形的,更何況後來分開了。要不是今天朋友看到他跟我提起,我都忘了自己的世界裏還有他的影子。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
    對某些人有了感覺,即便最後沒有在一起,即便後來你不喜歡他了,但是隻要有人在你麵前提到他,你還是會在意。
    但是一切都已經結束了,記得,我們分開的那一刻我還是像往常那樣的淡定,沒有想象中的泣不成聲,也沒有預料中的歇斯底裏。我隻是對著他發誓,稚氣的嗓子,罵著髒話,以後我的男人,絕對會和你不一樣,甚至全身上下不會有一點相同點。
    很開心,我做到了。
    他會抽煙;他不會。
    他滴酒不沾;他千杯不醉。
    他身邊的美女如雲;他從不沾花惹草。
    他從不壓抑自己,對自己的風流供認不諱;他守身如玉,將我視為心尖尖兒上的寶。
    他和他真的不像,如我所願。
    隻是有時候,受委屈了,偶爾會想起他,可是還是會像以前那樣隻是想想罷了,不會主動找他。我不知道為什麼都已經分開了還要這麼委屈自己。但我清楚,這一次,不再是為他好。
    我感覺可能有的時候會懷念他吧,但那卻僅僅隻是懷念。
    時過境遷,現在我似乎才明白,自己當初喜歡的隻是被他嗬護,有他在的那種感覺,而不是他的人。
    現在懷念的,同樣也隻不過還是那種感覺,很溫暖,卻也很潮濕,就像夏天的雨,讓人壓抑的難受,悶悶的一切使人忍不住想脫離,忍不住想要打碎這一切,但是不可否認,雨過天晴後的涼爽,也隻有他能給。
    或許真的像最近看過的某部電影中說的那樣,其實前任,並不是特指某一個人,而是那些經過你世界的那些人,在你心裏留下的那些痕跡。
    你有沒有在某個時間,某個街道,聽著某個音樂,回憶某件事,想起某個人。
    其實,我什麼也沒忘,但是有些事隻適合收藏。不能說,也不能想,卻又不能忘。
    人生不過如此,且行且珍惜,自己永遠是自己的主角,不要總在別人的戲劇裏充當著配角。不論今天多麼的困難,都要堅信:隻有回不去的過往,沒有到不了的明天。你成不了心態的主人,必然會淪為情緒的奴隸。
    心若不動,風又奈何。你若不傷,歲月無恙。
    我想,我應該就要把他忘記了吧。因為我知道,在時間的某處,會有人替我記得。不管是那些應該發生的,還是不該發生的,都會有人替我收藏,幫我保管的。
    隻不過,或許,在這一刻他若是找到了我的下落,還是會說,我很想你,你在哪?我來接你……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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