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小朋友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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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角掃到一個小小的身影,一個大約五六歲的孩子翹著腳向飯店裏張望。
    下午兩點多正是秋初最熱的時候,飯店還沒到飯口,沒有客人就餐。沈然想著這孩子怕是走丟了,就走到門口看看。
    離遠了沒發現,近了才看到這孩子長得真漂亮。唇紅齒白的,一雙靈動的大眼睛撲閃撲閃,眼毛小扇子似的。
    “小弟弟,你走丟了嗎?在這裏幹嘛呀?”沒有什麼哄孩子的經驗,沈然盡量做出溫柔的樣子來,笑眯眯地問道。
    男孩歪著頭看著笑的燦爛的沈然,大眼裏盛滿了不解,眨巴眨巴,可就是不說話。
    沈然心裏也疑惑了,五六歲的孩子不可能不會說話啊。
    就在這時,男孩忽然咯咯地笑了起來,笑得一雙眼睛都彎起來了。
    沈然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這什麼情況?
    她摸摸眼前漂亮男孩的頭,語速放慢,幾乎一字一頓:“小-弟-弟,你-是-誰-啊?”
    可能是笑夠了,男孩認真地思考起這個問題,半晌,慢慢,糯懦地說:“我,我叫淩瀟。”
    沈然見狀,接著問他為什麼會在這,家長在哪裏。結果那孩子又咯咯笑起來,緊接著忽然拍手唱起了兒歌。
    這下沈然明白了,這個孩子可能是精神有些問題。
    現在輪到沈然做選擇了。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孩子留在這,反正也不是她家的。二,把孩子送到警察局,確保其安全。可是轉念一想,我又不是人民公仆,憑什麼管他啊?自己現在的時間都恨不得能一個小時拆成兩個小時用,真心忙啊。
    又摸摸男孩軟軟的頭頂,沈然轉身走回了飯店。
    擦桌子的時候總是忍不住頻頻看向窗外,男孩依舊傻傻地站在門口,看著過往的人,時不時自己笑笑。
    忽然一個男人走向那個孩子,不知說了什麼,男孩點點頭,馬上就要和他走了。
    沈然撇下抹布跑出去,一把拽住淩瀟:“瀟瀟,你認識這個叔叔嗎?”後者搖搖頭。
    沈然柳眉倒豎:“喂,大叔,你什麼人啊?到我家門口拐帶我弟?你是不是嫌社會太和諧,想為監獄人民做貢獻啊?”
    那男人被沈然母老虎的樣子嚇到了,灰溜溜地走了。沈然鬆了口氣,看著這孩子,無論如何無法再放開手,母性光輝頓時光芒萬丈。這麼可愛的娃,要是被拐賣了得多心疼啊?
    領著他進了飯店,沈然拉下臉,笑嘻嘻地湊近老板娘:“嘿嘿,娟姐,你看,這是我表弟,說是想我了,被我大姨送來看我的,您看,能不能收留他一會,我下班就帶走。”
    娟姐看了這孩子一眼,淩瀟馬上展出一個可愛無匹的笑容,晃得她心頭一軟。要出口的話又咽了回去:“行吧,但是就這一次。”
    初秋時節,六點天還沒有全黑,隻是微微有些發暗。沈然領著淩瀟,倒了兩次公交,一次地鐵才到警察局。
    詢問情況的時候,這孩子的與眾不同就使得調查出現了困難。除了他自己的名字,根本就是什麼都不知道,警察也束手無策。
    最後隻能記下淩瀟的資料,和沈然的電話住址,等著有人上警局來找。
    晚上回家的時候,沈然累的精疲力盡,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就不想再動了。
    她環顧四周,雖說小了點,可畢竟是自己的小窩。為了能離學校近些,省下來回跑的路費,沈然在經過一番衡量後,以很低的價格租到了這套房子。她對自己的生活算是滿意了,雖說很苦,不過自己對未來有著明確的規劃,這種每天都為了夢想堅持努力的拚搏,總能讓她一次一次不被打倒。
    淩瀟真的特別乖巧,幾乎不說話,隻是自己打量著周圍,偶爾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笑一笑,其餘時間不哭不鬧,卻更加令人心疼。這麼小,這麼可愛的孩子,為什麼會這樣呢?
    “瀟瀟,我們去洗臉刷牙,然後睡覺好不好?”沈然隻要一和淩瀟說話,語速就會變的特別慢。
    點點頭,淩瀟乖巧地和她走進了小小的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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