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永遠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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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爸!!不要啊!!!”隨著那一聲叫喊,劃破了今晚的夜空,看來又做惡夢了。也是那個讓我人生從此改變,從這個軌跡滑到那個軌跡。醒來後看了下表,淩晨2:32分,又是一個失眠的夜晚。想想,還是起來吧。
我就是那個每晚都被噩夢驚醒的、冥夜組織裏的第一殺手樰馨。也是那個後來解散了這個黑暗殺手組織的首領。
那場大火發生在我10歲的那年,之前我還是個跟其他孩子一樣開心、快樂、幸福、什麼都不懂的傻孩子。永遠也不會忘記,23年前的一場大火把那個原本幸福、快樂、溫馨的家燒的一幹二淨。。。一開始我還以為那隻是一場很不幸的意外,卻在無意間聽到警察說是故意縱火,很有可能是仇殺。現場被燒的一幹二淨,沒留下任何線索,沒辦法這個案子就成了一個無頭公案。那時候我還小,還不懂得什麼是法律、不懂什麼是申訴、更不懂得是什麼告上法庭。不過即使是懂了又如何?連警察都不知道的凶手,我怎麼會知道?在我知道了有可能是仇殺的時候,我就決定了。。。我要報仇!同時也忘了媽媽臨死前跑到我的麵前跟我說“不要怕,爸爸媽媽永遠在你身邊保護著你的。記住,一定要活得幸福快樂。忘了這裏的一切吧。”從此,我不得已的過上了孤兒的流浪生活。。。
為了生存,我沒辦法變成了一個隻知道坑蒙拐騙偷搶的壞孩子,同時也是警察局裏的‘常客’。不過,即使是這樣的生活也不會讓我忘了我要報仇的信念。沒有了家後,我為了找到我的仇人一直在N市周圍徘徊(N市是我家所在的城市。)。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仇人肯定在家附近。那時候小什麼也不懂,隻知道一味的跟著感覺走。不知道對不對,也不管對不對。。。我幾乎是平均每年都要換一個城市,這使我在家周圍的這些城市裏早已臭名昭著、遠近馳名了。
-大年三十-
眼看著又一個年要過去了,我的仇人還是一點消息都沒有。還記得上個星期,那個警察跟我說的話“你能不能不作了?這眼看就要過年了,你讓我們也消停點行不行?你不過年我們還要過年呢!”看著那個對我大發雷霆卻又無可奈何的警察,我在心裏自嘲“我沒家,我是個孤兒。你們有地方過年,一家人溫溫馨馨、快快樂樂的過年。我卻為了我不餓死、不冷死在掙紮。。。”(要知道,東北的冬天可是很冷的!)被放出來後,我就獨自一人在街上繼續徘徊。看著家家戶戶放著鞭炮、吃著餃子、還有那我已經不知道多少年沒看過現在也隻是依稀記得的春晚溫馨的過著年。透過一家人的窗戶,我可以模糊的看到裏麵是個客廳。客廳的正中央放著一個大大的飯桌,看來是個大家庭人不少。桌子上麵放了三大盆的餃子。看著那熱氣騰騰的餃子,隔著窗戶我用力地吸了吸氣。貌似,我聞到了那個小時候媽媽給我包的芹菜陷的餃子。那個熟悉的問道縈繞在我的鼻翼,是一個我永遠也不會忘記的味道。有時候運氣好,會遇到好心人給點吃食。但運氣不好就要被拿著掃帚趕。看著這溫馨而忙碌的家庭,眼淚又不自覺得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