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三章 白小安篇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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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叫,白小安。
    這是我對許琛說的這輩子的第一句話。
    隻是,如果有下輩子再見他的那一天,我一定不會這麼說。
    太過平淡,所以,很多年以後,他根本都不記得我們初見時的場景。
    搬到新家的第三天,我趴在窗戶上看見了許琛,那時候,有句台詞很火,我的英雄會駕著七彩祥雲來接我。
    即使沒看見祥雲,可是我就是感覺他一定是我的英雄,說不上是什麼原因,也許是命中注定,當然,也可能是他長的太帥。
    我開始精心策劃一次不一樣的遇見。
    一次可以讓他終生難忘的遇見···
    掉進他家門前的噴水池?我怕會淹死,而且樣子太狼狽。
    在他回家的路上,假裝暈倒?我怕他會忽略我,或者直接叫了120。
    喝的爛醉假裝把他認成前男友?我怕他會以為我太輕浮,再不想看見我。
    最後,我穿了最最漂亮的衣服,捧著媽媽烤好的草莓蛋糕站在了許琛的家門口。我說“你好,我叫,白小安。”
    這樣俗氣的開場白,我都不知道是從自己哪一條腦神經出來的····
    “恩,你好,我叫許琛。”
    我當時在想他的語文學的一定很好,句子對應的沒有半點問題···
    許琛收了我的蛋糕,我並不知道,從那一天,他就成了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那個人,那個為他肯赴湯蹈火我卻甘之如飴的人。
    我上初一的時候,許琛在上初三。
    我遇見許琛的時候,他就不是個滿身陽光的男孩子,總有種濃得化不開的陰鬱。我試圖當他生命中的那一縷陽光從僅有的縫隙裏照進去照亮他整個世界,可是就找這個縫隙我就找了三年···
    他墮落我就在他身邊拯救他,無論他需不需要。那些年,我最大欣慰就是,他好在從不曾拒絕我···
    其實我知道,他比別人要脆弱,我始終記得,那年夏天在酒吧喝的爛醉的他,在湖邊緊緊的抱著我對我說,小白,這些年還好有你,小白,你不是我,你不知道我在承受什麼,小白,你一定要比我幸福。
    我相信,那時候他一定是最最真心的,我說,我的幸福,我想讓你給我。
    不知道他聽沒聽到。
    許琛高二的時候,打了架住在醫院,看慣了他的大傷小傷,可是見到他想木乃伊一樣躺在床上的時候,還是太心疼太憤怒。
    他,還是一臉的玩世不恭。
    那一天,我打了他,無比清晰。
    我忍著眼淚對他說“許琛,別把別人對你的愛都這麼消磨殆盡了好嗎,為了愛你的人,你能像個人一樣活著嗎?”
    一個月,我沒有見許琛。
    再看見他的時候,他站萬眾矚目的地方,剪掉了他曾經無比驕傲的齊耳的碎發,白色T恤淺藍色的牛仔褲,滿身陽光。
    他說,我們都有走錯的時候,隻要不被放棄,我們都會有振作起來的這一天。
    我知道,許琛,曾經是包攬學校所有榮譽的人。
    那天,許琛出現在我的班級門口,抓住我的手,把榮譽證書和獎學金都給了我。他說,這些都應該是你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拯救了他。
    我隻是知道,在這之前,我因為他喝醉過,挨打過,崩潰過。好在,三年,時光,我終於見到了本應這樣的男孩。
    我知道,我是他很重要的人,我知道別人說,我是他的Superman。可是,我不是他的女朋友。即使有一千個一萬個可以在他身邊的理由,我卻隻能是陪伴而已···
    我得過且過,隻要能在他身邊,什麼都好。
    這些年,在他生命中,所有最重要的時刻,我都在,這就是我從不曾缺席的陪伴,我說,這是我的驕傲。
    高考結束的那天,無比混亂。
    沒有任何記憶,醒來的時候,我躺在許琛的身邊,他看我的眼神,我卻感覺無比溫柔。許琛給了我一個溫柔且綿長的吻,然後,他抱著我,對我說,做我女朋友吧。
    他不知道我是怎樣忍住的眼淚,還笑著說,我以為,我一直都是。
    其實,許琛啊,我等你這句話,等了四年啊。
    我們就這樣開始了異地戀。
    大學,許琛的書開始大賣,他總是帶著一個麵具出現在他的簽售會上,沒有人能接近他,沒有人知道他的過去,我卻始終是例外。
    直到,許琛大二,買了自己的,瑪莎拉蒂。
    許琛說,我從沒想到會有這樣的一天,小白你知道嗎,如果沒有你,不會有現在的我。
    許琛,總在他的過去中找著我給他的一切,感動,陪伴,守護。
    他卻沒發現,我從沒有出現在他未來的這個名詞裏。
    可是,我就是願意這麼在他身邊。
    我開始發現,許琛越來越像夜空中最亮的星,而我,竟然都算不上陪襯。
    於是,兩年的異地戀以後,我們開始異國戀,我隻是想在最美的年華裏,用最美的姿態出現在他身邊,至少,我要配得上他。
    可是,我發現,我錯了。
    我不在他的眼裏漸漸我也不再在他的心裏,我們所謂的愛情,隔著太平洋開始被一點一點的消耗著。以至於後來,除了朋友的問候,我甚至不知道還多說什麼,電話裏我們開始了大段的沉默···
    在國外的第三年,在我以為離開了許琛,我要死掉了的第三年,許琛竟然就這麼出現在了我身邊。
    駕著七彩祥雲的,英雄。
    我們開始像從前一樣,我們甚至牽著手逛遍了整個加拿大···近乎瘋狂。我不知道許琛來的目的是什麼,他,救了我。救了我這顆已經像是枯草一樣的心。
    許琛在加拿大隻待了一年。
    回國的時候,卻沒有帶上我···
    我又過上了從前的日子,吃飯,睡覺,想他到瘋掉。
    我在找自己的極限···
    我,還是回來了,放棄了在加拿大的一切。
    今年,我23歲,許琛,26歲。
    13歲的那個小小白深深迷戀著許琛,知道23歲的夏小白依舊是迷戀著他且,無比深沉。
    我回來了,我賣掉了我的所有,我的小書店,我的小花園。
    這一次,我不要當什麼校花女神,不要當什麼玫瑰妹妹,我買了鑽戒,我隻想在人最多的時候,站在廣場最高的地方,問一句,許琛,你,願不願意娶我。
    然後,結束我這樣漫長,糾結,掙紮著卻又無比幸福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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