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相識相知相愛  第二十二章 那咱兩換換 (已修文)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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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那咱兩換換
    趕集,是一種民間風俗,也有“趕山”之稱。趕集主要是指定期聚集進行的商品交易的一種活動形式。是曾經商品經濟不發達的時代或是地區遺留下的一種貿易組織形式。又稱市集。趕集是勞動人民生活中所必不可少的一項活動。趕集也具有一定的周期。
    得口鎮民風比較淳樸,經濟水平稍許有些落後,所以呢,這裏也遺留了這樣的一個貿易活動,每個月的初一十五,分散在得口鎮附近方圓50千米的村民,在這兩天,都會到這裏來趕集,買買東西什麼的。
    林逸一會兒這邊看看,一會兒那邊瞧瞧,對於一個一直生活在大城市的他來說,沒來沒有見過這種場麵,感覺很是新鮮,到處都是人擠著人,人群中時不時的傳來商販與買家的砍價高呼,小孩子嚷著要買糖吃的一股強勁,實實在在的好不熱鬧。
    林逸咧著嘴直笑,這才是自己一直向往的生活,拋卻那大城市的繁華喧囂,隻有到了得口鎮這樣的小鎮裏,才能體會到這種簡單,真實,淳樸的生活。這才是自己想要的。
    “哎呀,山哥,你看你看,那是什麼?”林逸拉著楊山的手在人群裏竄來竄去,這些東西他都沒有見過,新奇的像個孩子一樣拉著楊山,這個是什麼?那個沒見過。一個一個挨個問個遍。
    楊山呢,也不知疲倦的跟著他,憨憨傻傻的笑個不停,這兄弟,真是太可愛了。
    就這樣,兩個半大不小的人就像兩個孩子一樣,在人群裏放聲大笑,好不開心。
    林逸呢,有個惡習,但凡事喜歡的東西,統統買上,話說這趕集賣的東西又多又便宜,這可苦了我們的楊山,他又不肯林逸自己拿,原本手裏就有一袋子藥的他,不出一會,他的手上、腰上、脖子上,全給掛的滿滿的,什麼吃的,用的,玩的,雖然楊山這塊頭大吧,提著這些東西也不算很累,但身上掛的那些東西橫向太寬,看起來就是一個加厚版的肥嘟嘟左衛門,可憐巴巴的,那表情啊,要多可憐有多可憐。
    楊山跟在林逸身後,湊到他的耳邊,“小逸,夠了吧,這些東西。”
    “拿不動了嗎?山哥。”林逸回過頭來一看,撲哧一聲,笑得腸子打結,都蹲在地上了,想停都停不下來,“山哥,你……你真是太可愛了。”
    楊山又囧又迫,杵在那又不好發作,恨恨的說上一句,“回去了看哥怎麼弄你。”
    林逸隻顧著大笑,完全不把這句話放在眼裏,開玩笑,楊山愛惜他愛惜的要命,回去了最多也就開開玩笑,還能怎麼樣。
    “好了,山哥,差不多了,再買最後一樣東西,咱們就回去。”
    林逸拖著他往鎮上唯一的一家手機店走去,他要買個手機。
    店主是一個中年男人,見有生意上門趕緊迎上來,“哥仔,買手機嗎?”
    林逸恩了一聲拉著楊山的胳膊,四處看了看,“山哥,喜歡哪款,你選選看。”
    “都可以,小逸,你要買手機嗎?”楊山不解,“是不是手機壞了?”
    “沒壞,你選個,給你買的。”
    “給我買?”楊山大驚,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眉毛皺成一塊。
    林逸笑著點點頭。
    “沒必要的小逸,哥根本就不會用這玩意,買了擱那也不會用,再說,這玩意太貴了。”楊山看了一眼櫃台,好家夥,都是好幾百接近一千多呢。
    “選一個吧,山哥。“
    “不要。”
    “有了手機,你就可以方便跟我聯係啊。”
    “小逸,你要走嗎?你要去哪?”楊山忽然著急了起來。
    “不是。”林逸笑笑,這漢子憨憨的什麼都不懂,唯獨對自己說的每一句話都記在心裏,在意的很。
    “要不,咱們換換吧,我這手機才幾百塊錢,也不怎麼好用了,我正尋思這換個呢,能接打電話。”林逸邊說便從包裏拿出他的蘋果5s,“呐,山哥,這個給你用,我買個新的,好不好?”
    “這是蘋果手機呢,哪裏才……”身後那個店主吃驚的表情,在得口鎮這樣的小鎮上,這種高端的手機基本上沒有,店主看到了還是有些吃驚,生活在這裏的人還能買到這樣的手機,真是不可思議。
    “給我拿個新手機瞧瞧。”林逸立馬打斷他,不然呢,要讓他說出來這手機五六千,楊山估計死都不會要。
    林逸一把將手機塞到楊山手裏,轉過頭去看新手機,衝著店主擠擠眼,意思是,別說出來了。
    店主笑笑,從櫃台裏拿出了一款三星的智能手機,“小夥子,這是咱們店裏最好的手機了,你看行不?”
    “行,再給我弄電信的手機卡。”林逸笑笑,三星的s3,還不錯,“多少錢,老板。”
    “2300,不講價。”
    林逸從錢包裏拿出銀行卡,“沒問題,可以刷卡嗎?”
    “可以。”店主轉身拿出手機盒,配件,開始為他辦理入網手續……
    楊山呢,就這樣稀裏糊塗的被林逸忽悠了,這漢子還一直以為這手機真的隻有幾百塊錢呢,真是傻的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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