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二章婚禮前奏(一)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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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村子之前,我給小東打電話,他告訴我蕭胤墨有了個女兒,他們一家人去了巴黎,小東問我何時回來參加婚禮,剛吃了閉門羹一肚子火再聽到蕭胤墨有了孩子,火氣收不住了,我發狠話,“不去,我抽不開身。”
    他聽出了我心情不好,哀求道:“別呀,當年我倆發過誓的,你要參加我的婚禮,我也要參加你的婚禮,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啊,你不能不來,我給你訂好機票,你隻管過來就行,已經兩年多了,你就不想我啊。”
    剛才一時氣話,哪能不去,我放緩了語氣,“到時候我會來,但現在有件事情需要你幫忙……”我猶豫了,小東結婚,正是需要錢的時候,還是算了吧。
    見我不說,他急了,催問個不停,我隻好告訴他這裏的事情,他很幹脆的說,“錢的事包在我身上,你隻管放心的過來。”
    後顧之憂已解決,我很放心的離開了村子,走之前把小東彙來的三十二萬錢交給村長,再把設計的方案交給請來的專家,學校放假十天。
    又回到了這座城市,熟悉的高樓,熟悉的街道,還有……熟悉的天氣,就是沒有熟悉的人。心裏有一些失落,但更多的是慶幸,蕭胤墨去了巴黎,省得見了麵尷尬。
    驕陽熱情似火,照在身上火辣辣的燙,我戴了一頂白色棒球帽和一副墨鏡,仍是抵不住強烈的光線,走在行人道旁的樹蔭下,吹來的都是一陣陣熱風,現在我特別懷念西部的天氣,夏天和秋天都非常涼快,忽略春冬兩季極冷的天氣。
    我先去住了多年的房子看看,小區的路依舊坑坑窪窪,門口左右兩家水果店鋪還在,旁邊坐了幾位老人在下棋。
    辭職前我把書全寄回家裏,隻帶走了幾件衣服,其餘大件的東西都是房東的,我自己的東西都是零零散散的不多,也沒啥值錢的,不能用的就扔了,不知道這房子又租給了誰。
    站到花園前麵,我抬頭望向五樓陽台,陽台上晾著幾件女士內衣和褲子,窗邊有幾盆花,一盆四季海棠開著紅花,那是我剛住進這房子親自種的花,旁邊的兩盆茉莉一盆仙人掌都是房東留下的,海棠花邊上的一盆百合正開出兩朵白色的喇叭花,顯得格外清純,我的思緒飄到了那一年七夕,本想和蕭胤墨過個情人節,可是他晚上有應酬,我等到深夜三點他才回來,當時心裏氣悶,我蠻不講理的纏著他給我送花,街上的花店都關門了,他心裏愧疚,看我可憐兮兮的樣子,最後忍痛割愛,把一盆精心培養的百合花送給了我,還說百合百合我倆一定百年好合。
    “百合百合,我倆一定百年好合。”我喃喃道,眼角有淚滾落。
    陽台上走出一位粉衣女子,拿著噴壺在澆花,我閃身躲在樹後,距離太遠看不清她的臉,但那個身影如此的熟悉,肯定是張苗苗。
    我送張苗苗到火車站,她哭著說還會回來,果然她就回來了,又把房子給租下了。
    不知不覺走到七星花園,這裏曾是我和蕭胤墨的家,如今人去樓空,三樓窗戶緊閉,陽台上的花花草草都不見了,我走後他就沒再住過,估計搬回銀河灣公館了,畢竟那裏才是他真正的家。
    我還是忍不住想上去看看,走到門前發現鑰匙已經給他了,門頂的燈依舊亮著,有種錯覺他在裏麵,敲門的手無力垂下,最後站門口抽了一根煙就出來了。
    在東北菜館吃過晚飯後,我漫無目的的遊蕩在大街上,淩晨兩點的飛機,時間還早,走遍我和蕭胤墨一起去過的每個地方,公園、商場、餐館、咖啡廳、酒吧,每到一處就會被紛至遝來的回憶吞沒,五內具焚。
    這個世界上,沒有一種毒藥,比回憶更能灼燒人心。
    出了機場,我一眼就看到了陳小東,他站在一輛黑色豐田車前,帶著墨鏡,頭發像火炬閃著紅光,身上是紅色襯衫,下麵一條咖啡色的褲子,他總是那麼張揚。
    他看到我,摘下墨鏡,幾步奔到我麵前,張開雙臂,笑嘻嘻的準備抱我,“你總算來了。”
    我把手提箱扔到他懷裏,他慌忙接住,幽怨的看我,“這麼多年沒見,你就不能熱情一點,難道你不想我啊。”
    我聽著他委屈的抱怨,忍不住笑了,一拳捶在他胸口上。我由衷說:“你依然沒變,還是那個樣子。”這樣的陳小東教我心中一熱,還是我熟悉的那個隨心所欲個性張揚的花花公子。“你快要為人夫了,也不學著成熟穩重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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