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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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趙方宇都沒看到有喪屍冒著雨在大街上遊蕩,而這隻喪屍卻頂著雨徘徊在車前,而且看樣子還不是在被食物誘|惑的情況下才徘徊不去的。
這種情況,實屬反常。
隻是,趙方宇並不想多生事,他此行的目的就是抓緊時間趕路,越是能離集合地點近點,越是代表他和軍隊彙合的可能性更大。
所以,盡管對這隻反常的喪屍比較好奇,但他並不打算引起這隻喪屍的注意。
雖說以他的身手,做掉這隻喪屍隻是舉手之勞,但他害怕萬一發出什麼聲音會引起其他躲起來的喪屍的注意,所以,他盡可能地遠離這隻徘徊狀態的喪屍,小心地從距離它十多米遠的地方快速走過去。
要不是怕引起它的警覺,趙方宇恨不得跑過去,不過,雖然有雨聲的掩護,但跑起來會導致飛濺的雨水發出更大的聲響,所以趙方宇還是老老實實走過去的,他一點也不想冒險。
照著比剛才稍微快一點的速度經過這隻喪屍,直到隔著雨幕看不清這隻喪屍了,趙方宇才把速度放慢。
還好這裏是郊區,商鋪並不像市區那樣一個挨著一個,否則,趙方宇的行程肯定要更加緩慢。
再往前走,偶爾又遇到幾隻冒雨遊蕩的喪屍,這些喪屍遊蕩的方向都不太相同,而且就算彼此撞到一起,兩者都不會有太大反應,隻是繼續往前走而已。
趙方宇借著路邊綠化帶的遮掩,從這些喪屍旁邊繞了過去。
期間,最讓趙方宇揪心的一幕是,他和一隻喪屍的距離不到5米,中間僅隔著一條綠化帶,他都能清楚地看到那隻喪屍被雨水泡得發白的傷口和青白無血色的臉孔,但這隻喪屍卻不知為何,在這麼近的距離竟然沒有發現趙方宇的存在。
在這兒附近徘徊者不下5隻喪屍,趙方宇不敢起任何動手的念頭,半蹲在綠化帶後麵,駭得一動都不敢動,眼睛從樹叢的縫隙中一直盯著這隻喪屍。
直到這隻喪屍遠離自己,才敢慢慢維持著半蹲的姿勢,往前麵移動,待遠離那幾隻喪屍後,要不是維持著理智,趙方宇真想快跑一段,再離這些喪屍遠一點兒。
剛剛差一點,差一點就被那隻喪屍發現了,趙方宇從來沒覺得自己的心能跳得那麼快、那麼強,以至於他懷疑那隻喪屍都能聽到他腹腔裏的心跳聲。
出了小巷走過車站那條路,他用了20多分鍾,拐上迎春大道,直到走完東西兩條路,趙方宇足足花了一個半小時。
這時,天已經開始暗了下來。
現在還是臘月,晚上不到6點,天就黑了,從聽到廣播、研究路線,再到整理好東西出發,已經是下午3|點多。所以走了這麼久,離天黑也近了。
走過的距離和趙方宇預估的腳程差不太多,他從沒打算走夜路,所以,看了看天色,再看看腕表後,趙方宇果斷決定,找今晚落腳的地方。
沒電的手機連塊板磚的用處大都沒有,隻是,趙方宇盼著將來日子安定下來,能通過它聯係到花嬸他們,所以一直都用保險袋封好放在衣服內側的口袋裏。
趙方宇現在用來看時間的是一塊卡西歐防水電子表,男士黑色簡約款,這還是他前不久過生日時,室友送的禮物。
他一直不喜歡戴機械表,因為他討厭夜深人靜時,聽到機械表滴答滴答走動的聲音,所以,一直都戴的是電子表。
室友叫蘇申華,和趙方宇一樣,都是張教授帶的學生,平時倆人經常在一起做研究,關係要比其他人更近一些,隻是沒想到這人竟然會在自己過生日的時候送生日禮物,當時收到禮物的時候,趙方宇還愣了好久。
之前那塊電子表,是花嬸在他本科畢業考上研究生時送他的禮物,趙方宇十分珍惜,一戴就是三年,隻是時間久了,內部老化越發嚴重,三|不五時地就需要更換電池,而且還經常不準時。
所以看到這塊表的款式風格都是他比較喜歡的後,就把花嬸送的那塊表收起放好,戴上這塊,之後在聖誕節,回贈了蘇申華一支派克鋼筆,也算是有來有往了。
趙方宇此時所在的位置往前是廣譜大橋,往左是明天要走的新華路,趙方宇並不打算夜宿在新華路上。
新華路是條濱河路,一側是河堤,另一側是成片成片的居民樓,期間夾雜著酒店、飯店和購物中心。
雖然一側是河堤,但新華路整體的人口密度一點兒都不小,因此,為了安全起見,趙方宇還是決定今晚住在迎春大道上。
靠近橋頭的地方,居民樓和商鋪都比較少,但交通卻四通八達,所以,趙方宇覺得這裏很安全。
迎春路上的店鋪大都一樓是門麵,二樓是住房。
主人不僅可以足不出戶地做生意,生活住宿什麼的也很方便,要不是因為這裏是郊區,房租估計不會比市區少多少。
當然也有些房主會把1樓和2樓分開,要麼自己做生意,樓上租出去,要麼一樓門麵租出去,自己住2樓。
趙方宇挑中的這家店是賣煙酒、飲料和小零食的。
再往前走不久,位於新華路和迎春大道交叉口處的是金陽酒店,再往新華路上走點,又是一家飯店。
酒樓裏的煙酒飲料自然要比外麵的貴出個一兩倍,為了省錢,有些人會選擇自帶酒水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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