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鬼難養〈二〉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680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以下內容純屬杜撰,禁不起深究,BUG什麼的大家多多包含,涉及遊戲有真有假,大家不要嚐試,珍愛生命,熱愛阿毛,遠離遊戲!部分靈感取自《茅山後裔》《宜昌鬼事》和度娘,僅是書迷的致敬,各位輕拍>
這事還得從幾天前說起,樸燦烈接了一起工作,是以前客戶介紹的,讓他幫忙處理一件事,找他的是個專員。他們約在一個咖啡館見麵,來人給了樸燦烈一個卷宗和一遝照片。
樸燦烈拿起卷宗粗略掃了一眼,
“無他殺痕跡?那不就是自殺,這有什麼可調查的!”
那人又把照片推了過來,
“你看看這個!”
樸燦烈隻看了一張就把它反撲過來,
“嚇死的!”
“沒錯,嚇死的!解剖時發現內膽急劇收縮破裂,心肌細胞損傷且心肌中夾雜著許多玫瑰紅色的血斑,明顯受到巨大驚嚇心髒承受不住死的!”
樸燦烈不以為然,
“我還是不知道這和我的工作有什麼關係!”
那人掏出手機給樸燦烈放了一段錄音,
“這是死者出事前發的一張啪啪,你聽聽!”
樸燦烈點開,頓時一個女人帶著回音的抽噎斷斷續續忽遠忽近的響起還伴著小孩子嬉戲打鬧的聲音,咖啡廳裏的人聽到這聲音都轉過來看他們,帶著恐懼和厭惡。樸燦烈把手機關了還回去,剛才聽聲音的時候自己腦補了個畫麵,想起來就不寒而栗。
“我們詢問周邊鄰居的時候也有人反應晚上會聽到死者家裏傳出小孩子哭鬧的聲音,但是經過我們仔細調查和核對監控錄像,確定死者家裏沒有孩子。”
樸燦烈打斷他,
“有些東西是看不見的!”
那人從樸燦烈丟下的一遝照片裏挑出幾張遞給他,
“這也是屍檢時候發現的!”
樸燦烈接過來一看,就見照片中女子的手腕,腳踝和脖頸上都有幾個烏黑的小手印,印在死者灰白的皮膚上,異常醒目。
樸燦烈皺了皺眉。那人提醒他,
“除了手印還有奇怪的地方。事發當晚當地派出所接到女子的報警電話說是有人要害她,救救她。當時是夜裏23點37,派出所同誌趕到的時候將近午夜零點,到達時女子已經遇害,因為死因特殊連夜送到特案組進行屍檢,那時還不到淩晨3點!”
他這麼一說樸燦烈也覺得奇怪,奇怪的地方在於受害人身上的屍斑。
樸燦烈抬起咖啡喝了一口,
“也就是說,她死後3小時你們就對她進行了屍檢並拍了這些照片。按理說,人死後2小時至四小時會出現屍斑,此時稱為墜積期。經過8至10小時會發展成擴散期,24小時後便會成為浸潤期。你看她身上這些屍斑的呈現明顯是經過了至少24小時的發展,可是,你們從接到她的電話到屍檢也不過3小時左右。”
對方沉重地點點頭,樸燦烈接著說,
“要我看,無非就兩種可能,要麼是她真的死了3小時,這些屍斑是之前就有的。要麼……就是她的確死了超過24小時,那,給你們打電話的是誰?”
對方搓了搓手臂,明顯是覺得一股寒氣竄起。
樸燦烈勾了勾嘴角,
“你們法醫是怎麼解釋的?”
“沒法解釋,屍斑呈現斷定她死亡超過24小時,可屍溫和屍僵來看,是死亡2至4小時沒錯!後來請了市裏有資曆的老法醫來,人看了看屍體就讓我們找你們!”
樸燦烈點點頭,
“這種情況你們用科學的確沒法解釋,可在我們看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這事我接了,我賬戶你知道吧!”
說完也不等對方答複拿著卷宗和照片就走了。
回到家和其他人一說,張藝興一臉嫌棄,
“這事有什麼難的?明顯著養小鬼被反噬了唄!”
樸燦烈把照片遞過去,
“不可能,屍檢並沒有發現手指上有傷口。而且,你看照片裏她的麵相,哪裏像24歲的姑娘,說她40我也信,養小鬼的女人可不是這樣的。”
鹿晗仰起頭,
“那是什麼樣?”
“像你一樣,麵色紅潤,貌美如花,童顏無敵,長生不老!”
鹿晗羞澀一笑,摸摸自己的臉,
“更年要靜心!”
說著掏出一個三精藍瓶,
“以前,我也麵黃肌瘦,膚色不均,這不,自從好徒兒給我買了口服液,我耳不聾,眼不花,一口氣上8樓也不費勁了,今年過年不收禮,收禮隻收三精藍瓶!”
吳世勳一巴掌揮開他,
“什麼亂七八糟的,你天天坐電梯當然不費勁了!”
張藝興過來搭上樸燦烈的肩,
“那你說,怎麼回事?”
樸燦烈推開他,
“我懷疑,有人養鬼害人。”
“咦,好怕怕哦!”
樸燦烈歎口氣,
“這工作我已經接了,你們明天跟我去看現場和屍體!”
鹿晗搖搖頭,
“我才不去,那玩意不幹淨!”
卞白賢認同地點點頭。
樸燦烈忍不住咆哮,
“不工作就給我滾出去,每天白吃白喝還有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