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The First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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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文章是我隨性的寫作,不算是小說,我是高一的學生,學習很忙,有的時候被壓力衝昏了頭腦與心靈。我也不算是完完全全的同性戀吧,但我也算是在圈子周圍徘徊的那種。隻是想把之前的那幾個有的沒的的男朋友記錄一下。就像整理思緒。忘了總是不好的。文章可能會寫的很慢很慢。也不指望有誰可以看,我隻是以此作為一種小小的情愫的抒發。會寫的很隨性到隨便,沒有布局。沒有情節。回憶的。喜歡yy與美貌的請繞道,沒那麼多力氣去塑造。比較真實。想走文學風。ps,文章名字其實是TheyWereMyBoyfriends,不過係統不讓這麼寫,說明一下。
    TheFirst
    “我們真的要過了很久很久,才能夠明白,自己會真正懷念的,到底是怎樣的人,怎樣的事。”(《消失》安妮寶貝)
    現在想來,那個不真實的他,泛著令人作嘔的光。我真的搞不清楚我當初為什麼會給他我的心,但畢竟是給了。而且當時還說“很愛”。
    1
    那個時候我還有一個女朋友。我的第一個女朋友。我本以為我是不會熱衷於這種事情的,但當我發現周圍的人都有這種趨向的時候,我也被動主動的去做了。她很漂亮。可愛。雖然我對女生的感覺總覺得達不到愛情的要求,但畢竟她是漂亮的。用長時間高頻率的交流,簡單的讓她做了我的女朋友。是情人節。20130214。
    那段時間無疑很開心的。朋友一樣的。在第33天。我的一個朋友給了我兩個QQ號。他說看我最近有些萎靡,經過他挑選的加精的兩個gay的號給我可以認識認識或者有更深入發展。我對自己的性向不公開也不隱藏的。
    的確當時有些萎靡。和女朋友關係也淡了。比較我一直是自認為和公認為的小受型選手。感覺就像是在一個不怎麼合適的場合唱歌,就算唱的很好,也還是有些別扭似的。所以我鬼迷心竅的去加了這兩個人。
    一個人是另一所普通高中的高二學生,空間有自拍照,微紅的臉是他的標誌。有一張是剛洗完澡在朦朧的霧中拍的。美。不過他回應很慢。好像很忙。而且貌似身高180+的樣子,記憶不清了。
    另一個人長的也還是不錯的,就是有點黑。也自拍但不很多。很熱情。是一所不好的職高校裏唯一的普高美工班。聊天回答的速度很快。或者又由於當時灰色的心情或者各種內因外因,我頓時萌生了好感。
    於是在半夜裏通電話。被老媽發現。再偷偷通。像傻子。不知幾個小時。虛擬網,打電話不用錢。
    也不知道那晚的月光是否還記得這兩台手機的長時間信息交互。
    我忘了我們具體說了什麼,記得他的聲音在電話裏是好聽的。但帶著一些我並不喜歡的假假的做的音色。但還是可愛的好聽,在當時我的耳朵聽來。
    後來我就睡著了。
    2
    於是第二天我去和他見麵了。在奶吧裏。
    奶吧很小。手機振動,他說他到了。我很簡單的找到了他,他說你是啊,用疑問的語氣,驚訝藏不住。
    他說他以為我是X中的學生不會穿得這麼,這麼。忘了是什麼詞。因為我讀的X中是縣裏最好的學校,人們都以為裏麵都是好學生,而人們又似乎都認為好學生應該是長的很搓的。我自認為是乖學生但不算好學生,但不在學校的日子,我喜歡更鮮豔的穿著。我以為鮮豔的外表可以遮掩我內心晦澀的空虛感。
    然後我們去逛街了。我直接去握了他的手,他的手很暖。然後就這樣在街上走,逛了一家衣服店,一家雜貨店,一家飾品店,一家護膚品店。帶著淡淡的開心回家了。
    在聊天時他總是有意無意的,至少是我以為的,強調他單身。而我是有女朋友的。而我還對他說我不喜歡我的女朋友。而我還對他說這女朋友就和朋友一樣的那種。而且,更加而且的是,我當時這麼說,竟然沒有一絲絲的愧疚浮起在心中,隻是死一樣的淡然。無感。這麼想來,那時的我是恐怖的;或者說,我就沒有不恐怖過。
    其實後來時間催化產生了一些些的內疚。
    但內疚是無用的,更不用說是很久以後的內疚。
    第二天,還是和他頻繁的聊天。那段時間我得到了高中的保送生資格,提前上課是很輕鬆的,夜自修也沒有。這或許也是我這一段時間內心的黑暗肆虐的原因之一。
    聊著聊著,他說了一句,不如我們談戀愛吧。猛然,像閃電閃過我的腦海,思緒混亂。可以麼。這樣是可以的麼。我的手指的顫抖讓我有些不安。但這不安以很大的加速度消失了。
    我回,可是我們才認識了一天啊。沒事啊,要是感覺到了,1秒也可以。這話聽起來有一種帶著邪惡的矯情與虛假的偽裝之感,但當時我並未發覺。我是不過是額了額。可是,我沒有和男生談過戀愛啊,我說。他說,你不試試怎麼知道是什麼感覺呢。我又說,可我現在是有女朋友的啊。他說,你可以分啊,你不是說你也不喜歡她麼,或者你就是對我沒感覺吧。我說,我竟說,不是。
    幾秒靜謐的沉默。我知道我在說的這些都隻是緩衝。緩衝我難以接受新的東西的心靈。
    我還是說了好吧。像是一種妥協,又像是一種愚蠢的期待。
    然後,他說,那你今天晚上把你女朋友解決了吧。是的,別的我不一定記得清楚,但他的的確確用了解決這一個詞;當然所有的不適之感都是在很久以後我在回憶的隱秘之處找到的。
    像是他的傀儡,我做了一件很惡毒的事情。我用我盡可能華麗的語言,完美無缺的措辭,各種天花亂墜的好聽的文藝的修辭,烘烤出一段文字,用不很露骨的語言,當然是我以為的不露骨,去請求我女朋友是否可以切斷我與她之間的關係。她很聰明。她其實之前就知道我可能是喜歡男生的。她說過也許他可以改變我。毋庸置疑的是她很愛我,當時很愛我。但她的猶豫極少,如禿頭老頭的稀疏頭發。就同意了。我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當時以為是一種積極的,溫暖的感覺。還是好朋友。
    (本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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