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小吃店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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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念是個典型的富二代,家裏頭的勢力不小。從小就開始有黑曆史,最近才開始被逼從良,改邪歸正。從良期間才認識的仲小天兩人,當然也是出乎意料本來很不合拍的黃東誠與何念倆人現在開始感情變得異常的好。
    不過這也是仲小天最近才發現的。其實他不知道、這隻是他以前沒在意而已,因為他之前不懂男人之前還會產生情感問題,但這不代表他是個小白,可等到這些事情是自己經曆過後才開始慢慢重視它。
    在他還在思考時。
    黃東誠態度就來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好笑得看著何念,丟下一句話“騷包~”
    何念不樂意的皺起眉頭、“……”但還是沒說什麼。
    走在前麵一直在聽他們吵嘴的仲小天聽到聲音安靜下來、回過神刷的轉過身,眯著雙眼、似笑非笑妖孽的開始調侃,“這是兩口子吵架呢……繼續啊?!怎麼了?”一邊說、還一邊特無辜的看著他們倆。
    何念聽到似乎沒有反感,大叫“來、橙橙(誠誠)寶貝,叫聲老公聽聽、歐巴也不錯~”
    隨即、身邊一片鴉雀無聲,過路的人有些好奇心強的一步三回頭看向這裏,則仲小天和黃東誠早就一臉黑線了。
    他倒還真敢說……
    一場小鬧劇終究的要落幕。
    三人一離開、一輛本來靠邊的黑色轎車一閃而過,很快就消失在人們眼球,留下了一道塵土~~
    “來啦!小天,最近不見,個子長著還真快,現在都追上我了~~”宋清涼招呼了一下店裏的客人,遠遠就看到前來的仲小天幾個人笑道,眼角慢慢露出歲月的痕跡。
    仲小天笑嘻嘻的走近道“什麼話呢~在我心裏,宋爺就是個神的存在”
    宋清涼聽著,眼睛都笑得眯了條縫,好似一個如來,眼睛的皺紋更深了。“就會取笑大爺,你小子油嘴滑舌~”
    “誒~不對啦、今年你還沒60呢,應該是宋叔,什麼宋爺~宋叔還沒老呢”
    宋清涼含著笑,給了仲小天一個記眼,年輕人、就愛鬧!
    仲小天口中的宋叔是一個開小吃店的小老板。早些年前,仲小天剛來到這個城市、對於這個城市還挺陌生,這是他記憶來第一次到過的地方,什麼也不懂,當然,那時候是為了躲人才來到這裏的,帶得錢不多,又因為別嫌他年紀小找不到好的房價,晚上臉落腳的地方也沒有。一個人拖著行李,看著高樓林立,大廈摩天,一片的迷惘。
    要不是身上還帶了錢,早就被人認為是大街上到處流浪的乞丐,虛無縹緲、沒有目標,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兒。雖然之前的跟蹤狂是有給自己一筆錢,可是早就被偷了,況且~一個星期遇到的時間加起來還不到一個小時,見了麵,第一個念頭就是逃,哪還管得著什麼錢啊。
    天越來越黑了,那時仲小天更舍不得花錢去住酒店,所以就勉為其難想去天橋底下幹脆呆一晚上。
    那個時候也是像現在一樣是個夏天,不過是已經剛入秋了。夜晚還是會涼颼颼的,但仲小天特喜歡這個季候,也說不上什麼特別原因。他記得,他那時候特愛喜歡跑到一家小吃店吃東西,那裏的老板很好,有時候還會送幾串香噴噴的韭菜或者丸子,所以一回生二回熟,仲小天隻要有心事就會跟他聊。
    “嗨~還記得我嘛?”黃東誠剛坐下來,就朝著宋清涼招了招手,衝著他就露出了一口白牙。
    “能不記得~上次還在這裏吃了一大盤的焗蝦呢!可會吃了”宋清涼從裏頭拖著裝著果汁的鐵盤端了出來。
    剛說完,黃東誠就有些尷尬了,嘿嘿笑了兩聲。這下,仲小天耐不住了,啪的一聲響,手放上黃東誠的肩膀,嬉皮笑臉的開了個玩笑。“聽見沒~宋叔在說你是個天蓬元帥呢!還不謝謝”
    這下,黃東誠就不樂了,眼睛一挑,“有我這麼苗條的天蓬元帥嘛~”
    這時,黃東誠也知趣了,不管他們說什麼都不回答。哼哼唧唧地拿過小吃單,拿著筆、手刷刷刷的往白紙上移動。由於小吃店人多、忙了許久也不見得停下來,所以宋清涼沒多少顧著仲小天他們,將食物放好就離去。
    等到終於能透一口氣,遠遠看著仲小天眼睛有些澀。他是看著仲小天慢慢長大的,雖然時間不長,卻已經將他視為自己兒子一般。
    宋清涼已經五十多歲的人了,他有個兒子,是晚來子,讀大學後就搬到學校住了,很少回來,幾乎都是過年過節才能回家。宋清涼的妻子早早就丟下這一家就跟人跑了,留下的隻有父子倆。因為生活很清閑,所以宋清涼就開了小吃店打發時間,隨便補貼家用。
    他是個外地人,店裏的生意也不是特好,還勉強過得去。有天,店裏來了一個很麵生的長得極好看的少年,十三、四的樣子,好像也是個外地來的,很麵生。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那個少年每次來都是拖著行李,很快就明白過來,原來這個孩子是自己一個人獨自他鄉來到這個地方。
    似乎是水土不服,少年的麵色不怎麼好。他很好奇一個半大的孩子難道他一個不害怕?他家裏人怎麼不管他?身邊的親人呢?
    但他也長大這個社會有很多都是一些單親的、或者沒有家的人,所以想來並不奇怪,隻是這樣的一個孩子出現在你的麵前,難免會想親近他。他不敢貿然問少年的身世,隻能慢慢通過說說話、聊聊天來走近他。
    通過幾天探究,他已經知道這個少年叫做仲小天,十四歲。
    宋清涼不知道這幾天這個少年是怎麼過來的,但是憑生活經驗就能猜到。
    想來想去家裏就他一個人,反正多了一個人也挺熱鬧的不會太冷清,他看他不錯便就請他在家裏住下。少年起初很客氣、連連拒絕了好幾次,後來不知什麼原因就答應了。
    一個月後,來了兩個男人,一個很高大年輕有為的男人,一身的黑裝站姿陽剛威武,沉默寡言。起初還以為是哪來的黑社會,談了幾句才知道,原來是一個警察大哥!另一個是風華正茂的看樣子25出頭的俊小夥,高高瘦瘦的樣子。現在回想起來他的模樣跟他還真出奇的相像,隻是那時仲小天還小,五官還沒長開。
    那時還沒有想太多。
    兩人在他的店裏坐了一下午,直到陸陸續續的學生放學回家才離開。
    在不遠處放學回來的仲小天遇到了他們,其中一個人竟是他以前口中說的跟蹤狂,說是有人給他寄了一點錢就莫名離開了。
    當然,這是那天回來時仲小天告訴他的。
    轉眼,少年就在這裏生活了兩年,他16歲就搬出去了。即使這樣,少年還是會有時間就過來看看他,來店裏偶爾帶一些朋友來吃東西,也因為他的間接“宣傳“,店裏的生意火了,特別是那些讀書的年輕人,特喜歡來這裏吃東西。
    今年、少年十七了,宋清涼看著仲小天一天一天的長大,都感到很欣慰,在過幾個星期、少年就要十八了,十八是人生中最重要的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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