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分析和回憶(3)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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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周六,秦浩昨天拜祭完父母回到家中已是深夜2點,澡都沒洗就躺床上睡著了。
    等再次睜開眼睛,打開手機一看,11點半了,摸摸軟趴趴的肚子,翻身下床,趿拉上拖鞋去冰箱找吃的。
    看到空蕩蕩的冰箱,秦浩才想起來,昨天自己從早忙到晚,根本沒去量販購物。
    秦浩簡單的洗漱下,換了件能出門的衣服穿上,帶上錢包和超大容量的拉杆購物車向離家300米遠的量販進軍。
    盒裝泡飯、真空熟食、耗牛肉幹、方便麵、雞蛋、蔬菜、水果、零食小吃,最後看到某品牌的果汁在搞活動,就又拿了幾大瓶果汁飲料。
    秦浩不太喜歡喝自來水燒開的水,總覺得有股很難喝的味道,因此,拿飲料當水喝也是常有的事。
    因為每次出門購物都要買上一星期的口糧,所以,超大容量的拉杆購物車是必不可少的神器。
    結賬後,秦浩拉上他鼓囊囊的購物車,順便在路邊買了個肉夾饃打算先安撫下在唱空城計的肚子,然後不緊不慢的邊吃邊走。
    突然,從身後傳來了非常驚恐的尖叫聲。
    秦浩轉身一看,“口胡!什麼狀況?!”一向文明的秦浩不禁爆了粗口。
    距離他50米開外的地方,一個穿著沾滿血漬病號服的人,正死死抓著一個男青年的胳膊啃咬。
    大量的鮮血染紅了他白色襯衣的衣袖,這名男青年另一隻手抓著這個人的頭發向後用力,試圖將這個人拽離他的胳膊。
    旁邊一個疑似是男青年女友的紮著馬尾辮的女孩,也拿著她的皮包朝這個的背部猛砸,還不停用腳踢這人的腿,想幫她的男友脫困。
    但是這樣做貌似一點用都沒有,那個人沒有一點反應,仍是死死地咬著。
    隻見病號服猛地一個用力,就從那名男青年的胳膊上咬下了一大塊鮮血淋淋的肉,不顧上麵粘著的衣物碎片就吞了下去,嘴周圍都是沾染的鮮血,由於吞咽,還有不少鮮血順著他的嘴角流了下來。
    趁著他抬頭吞咽肉塊,那名男青年用腳大力踹開了這個瘋子,馬尾女孩連忙上去扶住了他,並且麵帶焦急的不停說著什麼。
    被咬男青年許是疼得厲害,臉色慘白一片,而那名被踹翻在地的“瘋子”,又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不甚靈活的腿顫顫巍巍地邁著步子向那名流血不止的男青年靠近。
    男青年或是害怕了,看到這個情形,拉著馬尾女飛快向馬路邊跑去,攔了輛出租坐了上去。
    找不到目標的瘋子突然又向周圍看熱鬧的人群走去,人群頓時像炸了窩的馬蜂一樣,一哄而散。
    但總有反應慢的,一名提著菜看熱鬧的中年肥胖大媽在轉身的瞬間被抓住了肩膀,那個瘋子沒有絲毫猶豫的就朝大媽的頸部狠狠咬了上去,隨著大媽一聲殺豬般的高分貝尖叫,飛濺出了比剛才更多的鮮血。
    這時,秦浩看到有幾個穿著製服的人跑來,2人試圖製止這個瘋子的咬人行為,另一人扶著流血不止的大媽,朝對講機裏吼著什麼,但是瘋子的力氣出奇的大,2個人根本製止不住,反而其中1人也在混亂中被咬傷。
    本來扶著大媽的人一看情況不對,放下對講機也來幫忙,三個人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終於將這名瘋子死死的按在地上。
    整個事情從秦浩轉身,到看到瘋子被擒,大概曆時不到三分鍾。
    秦浩一直站在原地,沒上前近距離的看熱鬧,也沒跑走,直到看到瘋子被製服,才一手拿著咬剩下的肉夾饃,一手拉著小車往家走去(1)。
    回到家後,秦浩將買回來的東西放好,看看桌子上自己吃了一半的肉夾饃,腦中不自主地浮現出瘋子吞肉的畫麵,聞著肉夾饃散發出的香味,秦浩無奈地將它扔到了垃圾袋內。
    被刺激到的秦浩去廚房給自己煮了碗青菜雞蛋麵,雖然在吃麵的過程中剛剛看到的重色彩畫麵還是會出現在腦海,但是已經影響不到自愈能力強悍的秦浩吃完他的午餐了。
    “真像小說裏喪屍吃人的現實版啊……”秦浩邊刷碗邊嘀咕,然後自嘲的笑了笑,“怎麼可能是喪屍,最多是哪個精神病院跑出來的,不過一個瘋子應該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吧,不知道那個受傷大媽的醫藥費有沒有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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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上前的原因是秦浩認為,人多的地方麻煩多,為了不惹禍上身,還是不去湊熱鬧的好;沒跑走的原因是,萬一事態嚴重化,秦浩也可以上前,去助一臂之力,雖然秦浩有點小冷漠,但是也不屬於那種死沒良心,見死不救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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