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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承認,我是喜歡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在這個世界沒有欺騙、沒有仇恨、沒有不安。我承認我是個厭世者,不習慣活在現實的世界裏,我喜歡寫作、看書,所以學校圖書館便成了我惟一的樂園。
    我從不吃晚飯,因為曾在夢裏有個影子自言自語的說,吃晚飯會使我變醜變胖,在常人的晚餐時間,我多數是以一杯檸檬汁帶過,偶爾換換口味來一杯西瓜汁或是獼猴桃汁,正因如此,媽咪常常罵我神經病。雖說我在飲食方麵做了節製,但我的身材依舊顯得有些臃腫……
    對於我而言,上學而就是浪費時間,成績發下來從來都是滿分。每每老師念成績,念到第53名同學時,都總是同樣的一句話:“茹果滿分,好好保持!”第一次發成績時,同學都在邊笑邊竊竊私語“如果滿分……”可從第二次時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竟然異常的安靜了。也許是因為,我從來不去探究別人的想法吧。念完我的成績,緊接著54號同學的成績:“甘小璐,哎,又是零分,你還有完沒完啊?同樣是我的學生……”小路還是像往常一樣麵無表情地上台領走她那張鴨蛋試卷,接著衝回老師一個傻傻的微笑,回過頭衝她的座位走去,緊接著再望著牆角的我獻上一個友好的笑臉。牆角的這個座位原本是她的,因為班裏有規定個,次次考鴨蛋的就要做牆角好好反省幾個月,可是誰讓我對牆角這個座位情有獨鍾,更何況我上課也不聽,所以我才提出與她互換座位。坐在牆角很好,這裏有個大窗戶,可以看到街上熙熙攘攘的過路人,會激發出我無窮的靈感。
    同學們都覺得我不怎麼好接觸,所以我從來都不像別人那樣有一大串的外號,但是後來我聽到過她們在背後很親切的叫我果果、果子,聽到以後還是感覺蠻幸福的,畢竟其實她們不討厭我的冷淡。真的我不是排斥他們,僅僅隻是我不愛多說話,單純喜歡幻想罷了。
    我不喜歡與太多人解除,是因為我在初中階段時,我其實是一個外向開朗的女生,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我的朋友,同時我也很依賴我的朋友,我們不知發過多少類似“朋友男人絕不動心”的實驗,開始在初二那年,我深愛上一個叫程曉坤的男生,他比我大兩級,是在我當時就讀的那所學校畢業的,他家庭條件優越,而我的家庭卻很一般,我們的共同點就是都是單親家庭的孩子。他的父親因車禍而死,而我的父親因不負責任而導致家庭破裂。可能是因為沒有人關心愛護,才讓我們兩個人就這樣陰差陽錯的湊在一起。論性格,我們的脾氣性格十分相似。論長相,我長得五官端正,正如班主任所稱,在級部我的長相是可以名列前茅的,當然他也不例外,在我認識的男生中,他也算是個尖子生。我們在一起差不多兩年的時間,但在一起隻慶祝過一個情人節,一個他生日,其他時間好像我們都在吵架。在一起的這兩年我基本是沒有去過學校,天天和他像無業遊民一樣在大街上穿梭。還記得那次情人節我們的過法很簡單,在學校附近吃了點東西,買了個手鏈,就沒有什麼浪漫的舉動了。就像他說的:這個情人節是他長這麼大過的最無味的一個情人節了。還記得那天見麵時他是抱著一個一米五的大熊來的,雖說遲到了四十分鍾,看在熊熊的麵子上我還是原諒他了。這隻一米五的熊是送給我的,我理所當然的一直抱著。到了放學的時間,學生都陸陸續續的走出來,也有好多成雙成對去奶茶店甜蜜的。但不論有伴沒伴的女孩在經過我倆時,都會朝我釋放羨慕嫉妒恨死我的眼神,他們的雙眼充滿嫉妒的第一,可那是,我依舊感覺我是最幸福的。
    時間就這樣過去,期間我們分分合合很多次,吵架鬧的撕破臉皮也很多次,但他說應驗了一句老話:相愛的人沒隔夜仇的。所以我們鬧別扭的時間都很短很短。沒過多久,他提議說要在自己的身上紋上對方的名字,可去了紋身店他卻變卦了,說他家人知道的話,他會死的,所以要我先紋,他去跟家裏打個電話看看態度,再決定是否要先斬後奏。當時我正好跟家裏鬧矛盾,所以沒在乎什麼家人同不同意之類的。外加還有一句老話:在戀愛時,女人很容易被眼前膚淺的愛情衝昏頭腦,做個傻子。這句話又便應驗在了我的身上。一定猜到了,我肯定是答應了,而且更傻的是紋了三處他的名字。後來等我紋完,他說家裏有事,把我扔在外麵便逃之夭夭了。
    過後他還在我大腿上用煙燙出了他名字的首字母大寫“CXK”,我當時大喊根本沒有人管我,現在想想都覺得恐怖起一身的雞皮疙瘩。是啊,到現在為止我的紋身都沒有洗掉,他說是古代的墨水紋的,激光根本打不掉,況且我是疤痕體,那一大片的煙疤還是股股的。
    那以後,我們還是像以前那樣在一起,時間久了,我也忘記他要紋我名字的事了,到現在為止他身上也沒有任何一點關於我的痕跡。當然不到兩年的時間還發生過好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但是我也不想再刻意回憶的那麼仔細,總之現在已經徹底的與他斷了聯係。
    至於我們是怎麼分的,是他回家以後跟一個女生做了紅顏藍顏。過分的是他的頭像上清清楚楚的寫著那個女生的名字外加“我愛你”三個字,後來我給他打電話問他在一起時說的那些話,為什麼現在卻變成了這樣。他的解釋很妥當,“那是為了騙你紋我名字燙我名字時的胡話。”好吧,這個理由我接受。從那通坦白不虛假的對話後,我決定重返校園,過我自己的生活,從此在他的世界消失的無影無蹤,不留絲毫痕跡。慢慢的時間久了我接觸的人越來越少,說話的機會也變得少了,每天除了看書沒別的事,書看多了,有事幹了,漸漸的就將關於他的包袱全部放下了。
    過了幾個月,我逛微博時無意間逛到他的主頁,他的每條動態下的評論吸引著我,“親愛的……”“我喜歡你!”“過得還好嗎?”“什麼時候來我家?”……這些令我惡心的留言的主人正是我曾經最要好的朋友。再回想一下我去學校附近時,她們有意疏遠我的態度,我才明白過來,雖然有些接受不了,但是我還是要克製自己。便下定決心,遠離任何人,都太虛偽太危險!從那以後我就讓自己埋在書裏,不再去理會那些惡心人的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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