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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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其實張家的事情,看起來複雜,說起來……其實也很複雜。簡單點說,就是張老爺子當年被張家的上一任家主救起,那位已故的張家老太爺尋了二十多年也沒有尋到自己走失的兒子,救起張老爺子之時,老太爺感覺自己年紀實在大了,既牽掛自己流落在外的兒子,又擔心自己這份無人繼承的家業,也是就請了縣官做見證,和張老爺子簽下了協議。
協議內容大概就是講,以張家一半的產業,雇請張老爺子一邊尋找老太爺兒子,一邊掌管張家的產業。
張老爺雖說愛財,但是對於自己的救命恩人也是心存感激的,於是也沒有動過要霸占財產的念頭,倒是真的用心地尋人。
這些年下來,他總共尋到了三個極有可能是老太爺兒子的,也就是他現在的三個“兒子”。用老太爺的遺骨,參照宋慈《洗冤錄》上的法子,驗證了自己的第三個“兒子”,也就是張三,便是老太爺流落在外的兒子了!
找到了恩人的兒子,接下來就是要把說好的一半財產還回去。
張老爺子這個小氣出了名的吝嗇鬼,倒還是有底線的,這麼多年,一直堅持把張家分來兩部分運營。一明一暗。
一開始,他打算編造出李府當家這麼個人,借機帶著自己的那份錢就偷溜了,但是後來轉念一想,有擔心三兒子那個不著調會不會瀟灑一揮手,就把家財全部讓給自己的兩個哥哥了,於是他一麵派了當初跟他一起出來的家丁回去放假消息,說自己被囚禁了,引兩個衝動的大兒子來救自己,一麵又和縣官商量好把這兩個兒子一起關進牢裏去。
本來以為小兒子至少會先把家業整理好,然後用家裏的力量來就兩個哥哥,誰知道這小子卻突然沒了蹤影!再出現,卻帶著個渾身貴氣的外鄉人,張老爺子感覺事情有變,急得頭發都快掉了。
正在家裏急得團團轉,又聽說那人要跟張家要二萬兩白銀才跟放了自己的兒子,不然就拉出去砍了!
到底是多年感情,張老爺子是在擔心三兒子個不著調的萬一跟人擰上了,會睜得把兩個哥哥害死,迫不得已,隻好親自出麵,這一出麵,才發現人就是等著自己呢!
最後沒了二萬兩白銀不止,不著調的三兒子還把自己心痛了許久才分給他那份家財,瞬間就分了一半給人,順手還把自個兒給賣了。這個敗家的速度啊!這個讓人糟心的熊孩子啊!要是真把這份家財就這麼放他手裏,完全就是浪費啊!隻要一想到曾經是自己的錢財,如今被人這麼糟蹋,張老爺子的小心肝就一陣一陣地抽著痛!
張老爺大概是小時候過得太苦,留下了童年陰影,長大了才會視財如命,他大半輩子把“不占便宜就是吃虧”當成人生的最高行為準則,這回被四皇子殿下狠狠地占了個大便宜,簡直就像是在他心尖尖上生生啃下來一塊肉啊!鮮血淋漓地,疼得他抓心撓肝直想嚎叫,卻又還要假裝鎮定,假裝一切盡在掌握之中,不能讓人知道自己偷雞不成,反蝕把米……
這裏子沒了,還要咬緊牙關守住麵子,此中淒楚,怎一個慘字了得?
暫不提被氣的心肝疼的張老爺子會怎麼“關愛”自家糟心的三兒子,先說回在洛城搞得滿城風雨後便悄然離去的四皇子一行人,在慢悠悠地走了兩天的路程之後,終於在第三天的傍晚,他們來到了江南之行的第二站——香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