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曾經,也覺得自己沒人理,沒人愛。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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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一切事情都告一段落的時候,就算察覺了身邊的人和你相處的問題,也懶於修正,想著:忍忍吧,我以前就是個很能忍的人,隻要心裏不把她當成真朋友,兩年,轉眼就過去了。
    長大之後的自己,總是不及以前果斷,總是懶,不像小時候,隻要覺得一點不舒適自在(譬如人品,談吐,和她在一起時自己的感受),都會迅速的脫離她,不讓她使自己有一點點的不順心。別人都說:小孩子的時候,都是很自私的。果然沒錯!
    隻是現在也不差,直至林錚出現為止之前,我從來不知道“寂寞”兩個字怎麼寫。因為從一開始就是本著【適應這裏的生活】為目的而交友的,適應的,不僅僅是人際,還有心情。所謂的適應心情,隻不過是努力讓自己習慣沒有小說的日子。自己的那些人際,一時半會兒相處一下還好,久了,她不覺得尷尬,我都覺得無聊、鬱悶。所以,就從來沒有【寂寞】一說。初一的時候,因為和同桌適應不來,經過自己心中的一番考量之後,就變成了在課室的時候和同桌談笑風生,比一開始時活躍了不少。吃飯、洗澡、睡覺時,都是自己一支公。我是覺得很爽啊,不在乎別人覺得我一個人走好像是被孤立一樣,在心中隻需要想著自己,在生活中隻需要顧著自己。隻是害怕老師點名叫我,我本是率直、果斷的一個人,卻因為不想要別人注意到,硬是把自己包裝成一個羞澀、怯懦的小女生。因為當別人全都關注我的時候,就會讓我像被狠狠地打上一巴掌般,清楚知道多少人是用淡然的目光看待我,像夢醒一般,知道自己立場的尷尬。做了什麼傻事,不會笑你,不會理解你,不會安慰你,隻是在提起我的時候,需要提醒一句:就是那個上課的時候說錯了什麼的那個!不是怕嘲諷,而是怕陌生!同一個班的,卻需要這樣子,偏偏自己同樣不熟悉她,不能給自己一個夢:我是看透了她了,隻有她還沒有看到我而已。雙方都應該熟悉,卻都不熟悉的時候,最怕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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