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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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去我家吃飯。”元辰合上書本站了起來。正是春末,天氣微涼。薄薄的白色織毛線衫,灰色的襯衣,針腳細膩的牛仔褲。很朝氣很陽光的感覺。
“恩。”先前去過元辰家幾次。他的家庭…。是單親。
了解到這一事實的時候,不是驚訝,不是同情。卻是一股從心底蔓延出的無奈和心疼。是因為這樣,他才會很冷漠嗎。優秀而安靜的尖子生。很乖的孩子。
“我跟你們不一樣。”那一次,他的眼睛漫上了血絲,目光投在白色的牆上,在夕陽下顯得堅毅而單薄。“我的母親,是一個很冷情的人。在人前,她優雅而高貴,事事周全。精明,浮誇。她也許根本就不應該嫁給我的父親,她天生就不適合過這些粗茶淡飯的日子。像是一個貴太太。她從來不關心我。她甚至隻希望我考出好成績不讓她在人前失了麵子。”
少年的手漸漸握緊,關節泛著白色。“我爸爸是個普通的攝影師,那一年,他們愛的轟轟烈烈,結婚之後,我爸爸卻給不了她想要的生活。”他甚至,不願意叫那個女人媽媽。隻是永遠保持距離的叫著母親。“你們。根本不明白我。”
我拚命搖著頭,咬住下唇,眼裏漸漸模糊。
不是這樣的,不是這樣的。其實,你和我一樣。
記得很小的時候,家裏條件不好,爸爸媽媽經常吵架,幼小的我隻能在一旁哭,抓著殘缺的布娃娃。幼兒園起就被別的小朋友欺負。爸爸總是到很晚才回家,我隻能無助的靠自己。後來,就這麼學會了堅強。
我是一個自尊心很強也很驕傲的人。是因為我以前被別人笑過,瞧不起過,後來才明白那些所謂的同情,所謂的憐憫,對於一個有尊嚴的人來說是侮辱。其實曾經如果失去過,或經曆過什麼事情,對於那一方麵,會格外的敏感。我討厭別人的同情。有時候善良到傻,單純到天真。會做一些錯事,幹一些傻事卻毫無所覺。所以在我14歲那一年,我告訴自己,千萬不可以再讓別人看戲。我,要活得比任何人都強。因為,我是李默雨啊。我是,李默雨……
後來的後來。家裏的經濟開始好轉,爸爸也開始體貼關心起家裏。童年時心酸的也是快樂的。
但是我始終忘不了那種感覺:被遺忘的孤獨的感覺。
所以,請不要以為,隻有你,才會悲傷,隻有你,才明白自己。
最後一句。我吼了出來。淚水刷刷的滑落在臉頰上,積攢在下巴,又滴落到地麵上,舔舔嘴角,鹹鹹濕濕的感覺。
少年愣住了。看著我,烏黑的瞳孔帶著奇跡般的光彩。
天氣很好。梧桐樹伸展著軀幹,濃厚的新綠色布滿眼簾,相間交錯的,清新而幹淨。
中飯吃的很香,因為我來了,煮了許多小菜,素雅幹淨的菜色,很讓人開胃。“如果我媽媽的菜也燒的這麼好我一定幸福死了。”壓低聲音調侃道。元辰白了我一眼。繼續低頭埋飯。
其實元辰長得這麼好應該是遺傳他媽。優雅的女人,總是穿著素雅款式新穎的白領裝,一雙桃花眼不露鋒芒卻淡漠著。保養的很好,三十出頭般的少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