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當然很好吃了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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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跑去吃喜酒……抱歉抱歉,給忘了。
    回到別墅,韓央和路易斯兩人把買的東西稍微歸類下,省得一堆東西都放客廳裏。
    看了下屋子,果然是有鍾點工來收拾過了,早上來不及收拾的廚房也弄得幹幹淨淨了。
    “咱們先吃點東西吧。”路易斯掏出買的零食說,“做飯好像沒那麼快。”早上看韓央做麵條,他就發現,跟西餐比,中餐好像要費時長點。
    “好啊。”韓央點頭,不過他隻是出去吃了個奶油小麵包就進來了,他覺得自己中午吃得有點撐到了,現在都沒感覺怎麼餓。
    酸辣粉做法對韓央來說不算太難,主要就是先把薯粉泡溫水裏泡軟,這樣等下隻要放燒開的水裏燙幾分鍾就好。還有就是炒花生跟炸紅油畢竟麻煩,特別是炸紅油,味道那個嗆,辣椒的辣味到了高熱的油鍋裏一下子炸出來,韓央一不小心被嗆到,覺得就那個味道喉嚨裏就跟真吃到辣椒一樣……
    他還是怕莫菲特他們剛嚐試,胃會受不了,辣椒沒放幾個了,不然估計更辣……
    花生倒是還簡單,隻要炒的時候控製火候,不要太焦就行了。
    因為沒有提前準備高湯,韓央就用冰箱裏的牛骨牛肉放高壓鍋裏燉會,時間調半個小時的,這樣薯粉差不多剛剛泡軟。湯裏韓央把剛買的枸杞放了幾粒進去,枸杞有溫補的功效。
    弄好這些,韓央趕緊跑樓上洗個澡,一身的辣椒味,他自己都受不了。
    等韓央下來的時候,時間差不多二十五分鍾了。
    韓央剛想動手燒水,就被路易斯攔下了,韓央想想後麵的也不難,就讓他動手了。
    水燒開,將泡好的粉絲先放鍋裏煮一會,並且韓央還告訴路易斯在煮的時候用筷子把成團的粉絲蕩開,這樣不用擔心中間部分不熟。
    粉絲放下去一分鍾後,牛肉湯好了,韓央拿出早上大碗,把煮好的粉絲撈出來,放碗裏,再在上麵放剛剛跟粉絲一起下的生菜,再加點紅油,炒好的花生,加一小勺的醋,最後,打開高壓鍋,把滾燙的牛肉湯澆在粉絲上麵,一股牛肉湯的鮮香再加上紅油撲鼻的辣香,還有酸溜溜的醋味,讓人口齒生津。
    白色的瓷碗裏,紅彤彤的辣椒,翠綠的青菜,透亮的粉絲,還有撲鼻的香味!“我覺得我可以吃兩碗!”路易斯食指大動。
    “晚上不能吃太多。”墨菲特瞥了眼一下班就沒半點特助樣的路易斯,“好意”提醒他養生之道。
    “好吧,boss永遠是正確的……”路易斯歎氣,“不過,這是我第一次做這個,我得拍個照!”
    說完路易斯掏出手機,選了好幾個角度,在擺好的餐桌上拍了幾張照片,並且直接發到自己的Facebook上,標題《人生第一次做中餐,技術好就是這麼不科學!》
    許多關注路易斯Facebook的人在看到他有新動態都點開看,結果還沒看圖片就被他的標題給雷到了!這家夥還是這麼自戀啊!
    再看圖,這是什麼中餐?中餐不是什麼水餃糖醋排骨嗎?這裏頭的粉絲狀的是什麼粉意大利空心粉好像不長這樣啊?
    還有上麵漂著的紅紅的是什麼?辣椒嗎?上帝啊,中國人都這麼可怕,辣椒都直接吃嗎?
    不過也有吃貨看著圖片覺得確實挺美味的,趕緊問這是什麼?在華人餐廳能點這道菜嗎?味道怎麼樣?
    “這個叫‘酸辣粉’,我也不知道華人餐廳有沒有,我沒在德國的華人餐廳看到過,我是來中國的時候看到有這樣一道菜的……”
    事實是,路易斯他們每天上班來的路上就有一家重慶酸辣粉館子,一天在等紅綠燈的時候,路易斯看到兩個姑娘紅著眼睛從館子了出來,還以為怎麼了,沒想到兩個人竟然是吃什麼酸辣粉給吃的。
    因此,他就對這道菜感興趣了,隻是那什麼酸辣粉在酒店的餐單上又找不到,而那家館子,路易斯又覺得不怎麼幹淨,所以,他就想著自己去找做法,自己來做!結果,就是早上這麼一幕了。
    “味道?味道當然很好了。”其實路易斯一直忙著回複,還沒開始動筷子呢,不過,就他的高級廚師的手藝(西餐)怎麼會不好吃?!
    韓央端著給墨菲特特意弄得淡點的酸辣粉出來的時候,就看到路易斯還在不停地按手機,“先吃飯吧,都六點半了。”
    “ok!”路易斯頭也不抬地回道,手上的動作依然很迅速。
    “別管他。”墨菲特起身把韓央手上的碗接過來放桌上,“明天一天讓路易斯負責做飯,你別再動手了。”墨菲特心疼韓央了,剛剛廚房裏那一陣壓抑地咳嗽,他想進去幫忙,不過被韓央給趕出來了。但是,他也不想讓韓央做飯了,感覺很辛苦。
    “不會累啊,我覺得挺有意思的。”韓央笑著看墨菲特,特別是做給他吃,他就更不覺得辛苦啦,而且他是真的覺得研究美食是件好玩的事。
    “那就偶爾做一兩次好了。”墨菲特拍板。之前在韓央租的地方,韓央也是每天早上晚上都自己做飯,他也感覺什麼不對,還覺得很美味,但是今天就把他嚇到了。
    韓央看著另外三人都沒注意到這邊,湊過去踮起腳尖在墨菲特唇邊輕點了下,小聲地說,“我想做給你吃。”
    墨菲特暗暗地咳嗽了聲,“那也不能天天做。”
    “嗯好。”看到墨菲特的堅持,韓央妥協了。
    “好了,大家感覺吃飯吧!湯要涼了。”韓央說。
    一頓飯吃得熱火朝天的,主要是辣,外加燙,兩者疊加,大家吃得汗都冒出來了。
    路易斯自己還給自己那碗多加了半勺辣椒,他動作太迅速,韓央想阻止都來不及,結果,一桌子五個人就他吃得眼淚都下來了。
    “是不是太辣了,要不我幫你把湯換了?”韓央把手邊的紙巾遞給路易斯問。
    路易斯接過紙巾,擦了擦眼角流下的眼淚,哈了口氣,用點大舌頭地說,“不用了,哈,好辣!但是很好吃!”
    韓央看著他的樣子,吞了口口水,“好吧,那你吃慢點,要是晚上肚子不舒服,你得說啊。”
    路易斯隻是點頭。
    墨菲特放下筷子,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看著半點形象都不剩的路易斯,臉上的“鄙視”簡直都要溢出來了,不就是什麼粉嗎,他自己做的又怎樣,不會吃辣還加那麼多辣椒,簡直是自找的。
    還有真的有那麼辣嗎?他怎麼沒感覺。(他的辣度是被韓央狂降到隻剩一點點,跟路易斯的根本沒法比……)
    吃過飯,休息了會,韓央就開始收拾廚房,鍾點工是白天來的,髒的碗筷總不能放一整晚吧。
    不過,最後被墨菲特支使路易斯做,然後路易斯威脅肯尼,如果不洗碗,明天早上就是烤麵包之後,最終在肯尼磕壞了一隻碗後終於洗好了。
    至於韓央,則是被墨菲特拉到別墅外頭,到江邊散步去了。
    習習的微風吹麵而來,帶著瀾江水的腥味兒,細聞又似乎是自己的錯覺。
    瀾江在全國算不得什麼大江,在C城卻是首屈一指最大的江河,蓋因C城雖然多水,但山也多,很多都是小小的細細的山溪,很少有壯闊的大江。瀾江上遊也是小溪,隻是因C城算是海濱城,瀾江這段都要流入大海了,所以江麵寬廣。
    六點多,近七點,雖然十月的C城還是熱得跟六月似得,但是太陽卻按著它自己的規律來,早就已經下山了,隻是在西邊山邊還留著一大片的亮光。
    城市的燈火早亮,太陽還沒下山,就有街邊路燈亮起了。
    “臨江帝景”是高檔小區,雖然江邊的樹並不高大,但是路燈也是早早的開了。
    所以有太陽餘暉,有路邊燈光,江邊供人散步的小路並不暗,隻是畢竟不比白天的亮堂。
    這是富人區,占地麵積廣,房子卻不多,就二三十棟的樣子,都是有錢人的地方,大家在乎身份,很少有人會大晚上出來江邊走。他們都是早上跑步的時候會過來。
    所以看到周圍沒什麼外人,韓央也沒掙開緊握著自己的大手。
    從他十六歲起,他就再也沒被人這麼牽著手走過了,以前,他媽媽在逛街的時候老愛牽著他,他那時候老覺得煩,覺得他一大小夥讓媽媽這麼牽,跟沒斷奶的娃娃似的,所以每次他媽媽怕他被擠丟要牽著他的時候,他都使勁把他媽媽的手掰開,自己插著口袋走前麵。
    到後來,才發現,手上能有另一個人的溫度是多麼幸福的事,當他想再牽著他媽媽的手的時候,那時候,他媽媽的手早已經冰涼,他隻有在夢裏才能感受那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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