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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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概所有單親家庭的孩子都早熟,我也不例外。
母親獨自拉扯我長大,小學六年級,因為工作需要住在單位,我則自己住在家中。
母親的單位離家不遠,步行15分鍾,便可抵達。
每天放學後,我會走到母親單位,與她一起在單位的食堂吃晚飯。
吃完,聊上兩句學習的近況,領了零花錢,再走回來。
做作業,洗漱,偶爾看會電視,聽聽歌,但更多的時候是在看小說。
不止小說,其他的我也喜歡讀,帶字的就看,種類很雜。
在學校的課間也是如此,因此大家都戲稱我為“大家閨秀”。
我莞爾,其實我的性格並不內斂,很活潑,或者可以說是野的。
隻是我不喜歡和那群小孩子一起參乎,即使年齡上我比他們還小。
因為這個“大家閨秀”的感覺,母親對我自己一個人住很放心。
所以很多事,我都是自己決定。
我的學習成績不錯,一直保持在年級前10以內,母親對我這點更是滿意。
因此,即使我的家庭並不富裕,母親也盡量滿足我所有要求。
初三的時候,在我家小區裏認識個男生,男生長得很帥,又很陽光。
最開始我們並不認識,後來忘記是怎麼認識的,反正是認識了。
然後,我早戀了。
然後,我中考報廢了。
母親對我很失望,但更多的是傷心和自責。
她覺得這是因為她沒有更多的時間管束我造成的。
那年,母親給了我六個耳光。
我和那個男孩被迫分手。
我離家出走了,在網吧頹廢了一個月,母親也找了我一個月。
看著母親的銀發,我突然很愧疚,“媽,對不起,我錯了,”我說。
母親抱著我失聲痛哭。
沒考上高中,我想去工作,母親不讓,況且年齡太小。
在家呆了半年,母親給我報了個職高,學廣告設計和室內裝潢的。
母親到底還是希望我繼續上學,於是我去了。
因為以前學過一段時間美術,自己又很喜歡,所以我比同班人起點高很多。
我開始懈怠,不回宿舍,我又跑去了網吧。
在那,我認識了他——路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