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 第一百一十二章 歐媽媽當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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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的天氣,白日裏的氣溫還是比較高的,不過到了夜晚就能感覺到明顯的涼意。植物象是知道了時令即將變化,因此在下一個季節來臨之前瘋狂地生長,葉片顏色變成墨綠,藤蔓枝丫緊緊纏繞彼此;而花兒們就象參加了安徒生童話中的舞會一樣,派對結束後,總有一些體力不支的,美麗的衣裙淩亂不堪,懶懶的掛在枝頭;也有一夜狂歡後就香消玉隕的,回歸大地情人的懷抱。
林曼玉一邊清掃著夜裏被吹風打下來的殘花,一片偷眼看著院裏休憩的藍蘭。她正沉浸在小說中裏,仿佛沒有感到被人窺視很久了。
其實藍蘭盯著手裏這一頁已經看半天了。這部小說叫《第三種愛情》,是從曼玉的書架裏偶爾翻出來的。作者的名字非常有意思,叫自由行走,是一位當代女作家。這是一部描寫現代都市男女愛情的小說,書裏麵的女主人公是個律師,美麗聰明,個性極強,在遭遇愛人的出軌後毅然離婚,後來妹妹為鍾情的男上司自殺,她在醫院與男主相遇,男主才發現她是自已在飛機上遇到的那個女人,對方毫不掩飾的痛哭給他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在男主苦苦追求下女主才慢慢放下心防接納了他,二人終於走到一起,後來由於兩人之間相差懸殊的門第關係以及妹妹得知真相後再次自殺身亡,加之男主家族施加的壓力和男主未婚妻的明裏暗裏不斷施展手段,女主絕然離去,男主人公隻能不斷地通過自殘的方式來祭奠這段愛情。當男主角與妻子在香港的街頭看到出差的女主之後,兩個人在車中目視獨自一人的美麗女律師,故事嘎然而止。如此的愛情讓人不勝唏噓,人間固然有真情在,隻是兩個相愛的人能否越過重重險阻終成眷屬,這是個自古至今都讓人傷感的話題。蘇軾都說了,此事古難全。不管是哪種社會意識形態之下,如此情感都不會有太好的結果。
這麼傷感的小說在藍蘭看來已經不會象年輕時候那麼容易被感動了,她已經於自已的人生中感悟到了更多更深遠的東西。在鄉下的這些日子以來,一切都慢慢歸於平淡,身邊沒有了噓寒問暖的人,沒有了膝下撒嬌的女兒,自已好象又回到了少女時代,和好友開心的過著屬於自已的日子。種種花,看看景,無所顧及的談天說地,平和而又單純的生活才是心靈的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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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歐媽媽將兩個兒子的事情告訴她之後,這幾天她都雲裏霧裏的,仿佛那個月圓之夜聽到的事情隻是一個夢。自已親生的兒子,藍溪,和曼玉的小兒子戀愛了?這是真的嗎?
她終於從書中抬起頭,看著一邊打掃園子一邊小心奕奕觀察自已的好友,禁不住樂了。曼玉其實是個挺開朗的女性,家庭條件優越,感情上也挺順利的,雖然丈夫走得早,好在她想得開又獨立,所以一個人悠哉攸哉倒也自得其樂。就憑兩個人這麼多年的知交,和她做親家當然是一萬個樂意,不然也不會把若清和小野撮合在一起。隻不過歐仁要是個女孩就好了,這樣就十全十美了。
“曼玉,過來歇會吧,一會我幫你收拾。”
“馬上來!”
“兒子還沒認回來,現在就要考慮他們的終生大事,說實話我真不知道該說什麼。也不知道小溪肯不肯認我這個媽,不管他喜歡男的還是女的,你說我有立場說話嗎?”兩個人回到屋裏,倚在沙發上聊起來。
“雖然小溪還不知道這件事情,但是憑我兒子的描述,還有我自已的觀察,小溪決對是個好孩子,要是知道當年你那麼苦,肯定會認你不說,還得心疼你呐!他性子雖然有點冷清,但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孩子一個人長這麼大,沒過過什麼好日子,沒性格扭曲已經是萬幸了。我們家阿仁那是沒說的,他小時候你還記得吧,多可愛多漂亮的小仙女啊,人見人愛。如今長大了,一個人在社會上混得也不錯,長得帥,身體好,懂事又專一,從來不在外麵勾三搭四的,好多女孩都投懷送抱啊,可咱兒子理都不理,就對小溪百依百順。你是沒看到他們私下裏時候,阿仁就象小狗兒那麼聽話。”
為了兒子的幸福,歐媽媽也嗬出去了,專門撿好聽的說,詆毀兒子也在所不惜。“曼玉,你沒覺得他們兩男孩子在一起有什麼不妥嗎?”藍蘭真是為她的寬廣思維打敗了,說了半天當這是一場普通的男女戀愛一樣。
“我也不瞞你啊,當初阿仁回家和我說起小溪的時候我就喜歡上這孩子了,我們家阿仁從來沒對誰這麼上心過,而且認識小溪之後,整個人都變了,好些個壞毛病都改了,你說我能不喜歡他嗎?後來把人領回來,我一看,怎麼是個男的?氣得我拿大棒子打他啊,可是這小子就是不鬆口,說什麼都要和小溪在一塊兒,說是因為我把他從小當女孩兒養出來的毛病,就不喜歡女生,全怪在我身上了,你說我怎麼辦?不答應,兒子就沒了,答應了,還能賺一個。後來我就發現小溪這孩子真的挺好,長得好,心地也好。再後來知道是你兒子,我就更喜歡了。這孩子一個人孤苦伶仃的,從小沒媽沒爸疼,聽說朋友也不多。我兒子說要一輩子對他好,一輩子都陪著他,我都感動的不得麼了了。這麼苦的孩子,好不容易過點好日子,好不容易遇上對他這麼好的人,我怎麼忍心破壞他的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