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  第七十七章 未完待續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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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章未完
    經過調查以及線人提供的線報,案子終於有了點眉目。這個虎哥年輕時是個混混,曾經因為打架鬥毆被勞動教養過,放出來之後就改邪歸正了,做點小生意慢慢有了點資本,有幾間鋪子,媳婦給他生了兒子之後就和人跑了,至今為止家裏麵就父子二人,平時靠收租過活。看著安份其實暗地也做些放高利貸的勾當,必竟名聲在外,附近的人對他還是有點懼怕的,尤其是他那個兒子,天生就惡,從來看人都是惡狠狠的,可能和從小缺少母愛有關,也就在他爸麵前還能老實點。
    經過分析歐仁野和秦謹言一致認為,虎哥應該與木家寶被綁架案無關。他家裏那些小孩都是撿的,也有一些窮困的家庭租給他們“用”的,這些小孩由他兒子小虎管理,平時讓他們出去乞討賺錢,晚上回來誰交不上就得挨餓,有時候還會挨揍。聽說一個小孩出租一年,父母就可以得到五千元錢。說到此處大家都無聲憤怒了,有的父母為孩子可以犧牲生命,有的卻把小孩當做貨物一樣出賣,早知如此何必讓他們出生呢?人的生命無高低貴賤之分,可是人心卻有。人類社會文明經過幾千年風風雨雨的洗滌,居然還能退化到這個階段,真是一種悲哀。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一條的罪名是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
    最後,虎哥由於該項罪名成立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他的兒子小虎也因此進了勞教所。同時那些出租小孩的父母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並被取消監護權。
    被解救出來的木家寶終於與聞訊趕來的父母團聚了,經過他的口述案子也浮出水麵。可能是因為平時話太少,所以說的費勁聽的也費勁,好在辦案人員夠細心,秦謹言的參與也起了很大作用。那日木家寶在家門口玩的時候被人迷昏並用車拉走,他隻記得看到一輛四個輪子的車,綠色鐵殼地,初步推斷是吉普車。由於他家住的地方比較偏,所以也沒人注意到這一場景。可能是木家寶天生體壯或是體質特殊,在被從車上抱下來的時候就醒了,他從小就自立而且聰明,知道自已處在危險之中一直就裝暈。由於被綁著雙手蒙著眼睛,他也不清楚自已在哪兒,那些人要幹什麼。隻知道身邊有幾個男人一直小聲說話,不是平常聽到的家鄉話,很多字他都聽不懂。他覺得自已被放到地上,周圍沒了聲音之後就偷偷解開繩子,看到自已和其他幾個男孩放在一起。於是趁著夜色跑掉了,之後就在這個陌生的地方流浪,到處要飯吃,後來遇到一個大叔,那人說領他回家吃飯,於是就落到了小虎手裏。為了保護自已,他就一直不說話。雖然那個小虎非常可怕,但好在有地方睡覺,要的錢多了還有飯吃。
    “你還記得和你在一起的一共是幾個孩子嗎?”秦謹言問道,
    “是五個。”孩子許久沒有說話,嗓音有點啞,
    “你真的得看清楚了嗎?”
    “我會數數的,是十隻腳。”孩子誠實地說道,“他們都睡著了,我就跑了。”
    “還記得他們的長相嗎?”
    “不記得了。”
    看來這裏麵有一個孩子不知所終,但迄今為止沒有再接到報案,至於孩子們為何被綁架而沒有被賣或被殺也成了迷。孩子們最終都被領回家了,失而複得的家長們欣喜若狂。秦謹言走之前單獨去了一趟發現孩子們的那間住宅,那裏已經成了廢墟,他走得時候非常沉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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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蘭做了個夢,夢到一個小嬰兒,白胖的小臉伊伊呀呀衝著她笑,時而安靜而時調皮,她高興的抱著他,逗著他笑,轉而小嬰兒不見了,場景轉而變成了街道,她在大街上找啊找,卻看到前方藍溪冷冷地看著他,抱著那孩子問她是不是你的,她剛想抱過來藍溪和孩子都不見了,她心急如焚,四處張望可是周圍都是不相幹的人,一種巨大的悲痛席卷全身,她哭著醒來,才發現自已還躺在床上,窗外陽光燦爛,隻不過是睡了個午覺而已,然而那種心悸在醒來之後也不能平複。那個男孩子為什麼會和自已長得這麼象,他也姓藍,卻是個孤兒~~如果這是自已的兒子該有多好啊,藍蘭想到如果那個孩子還活著的話,也該這麼大了。
    這幾天她心情有點煩燥所以一直都沒有出門,一個人待在家裏擺弄著花草。盆裏養的幾株蘭花開了,她澆過了水便盯著看,心裏卻想著心事。這時手機響了,是一個陌生的號碼。
    “你好,我是藍蘭。”
    不知對方說了什麼,她仿佛不相信又突然很害怕,拿著手機的手哆嗦著,最後說了聲好。
    一切都過去了,往事已矣,昨日種種都成空,為什麼還要找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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