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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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車站後,接到東的電話,說是店裏的冰箱出了問題,我這次好像也不怎麼著急說,等我回去再做處理吧。等了會後,列車人員開始檢票,這次還是臥鋪,我想坐硬座看風景,之初不讓,說硬座太累了,三十多個小時,身體會受不了。我拗不過她,隻好作罷。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談話的關係,之初也很少會有失蹤的現象,我們的QQ自從上次她刪除後,就再也沒有加回來,我覺得,她刪的次數也夠多的,加不加都所謂了,縱使沒有網絡,我和她之間不會因此陌生,這才是真正的情。所以,我也不會再去主動加上她,有事情的話,發信息或是打電話都可以的。
我的店因長期的不濟氣,導致無法經營,在八月底的時候,準備轉讓,我也開始找工作。這些可能都是之初不知道的,因為我們在網絡上沒有聯係,都不知道彼此過的怎樣。那段時間,我們各自辛苦,各自忙碌,各自生活。
情人節那天,我讓好友幫忙訂了一束鮮花過去,也因著觸景生情,我發信息問:去年的情人節,你在哪裏?
“每節的情人節,我都在的。”這是之初的回複。
後來,我又寫了一首詩,《七月七日,情》:
七月初七,你在哪?
我沿著銀河的方向,望著,望著
前方是蒼茫一片
今夜的風,掠過發梢
秋天的涼意,襲入手心
景如從前,找不回舊人
此時,你在哪,我又在哪?
錦年之秋,唱著我們的歌
攜手踏入夜色深處
嘴角的笑,是彼時的禮物
月光傾灑,照耀了前方的未來
年年有此時,卻不知
是風零落了花瓣
還是雨敲折了枝葉
夢,從此係你一生
你的笑,像極了花
一朵開在幽穀中
而芬芳四溢的花
時光在額頭上
深深印了兩道痕跡
這是你在我生命中缺席的歲月
念著,念著
連你何時回來的,都已忘記
隻知,你踩著晚霞,步履輕盈
穿過風的阻擋,雨的間隔
還是回到我的世界
刹時,灰色的天空突然亮了
此時的七夕
我蹲在台階上數星星
數到眼淚笑了,心也笑了
不過大眾情人節
隻過我們間,特殊的日子
旋律響起,往事浮現
你的情人節,我的情人劫
內心的掙紮就在你的樂趣中
漸漸消失
褪去青澀,還你一份真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怨之初之前的情人節沒有出現,還是在怨自己的缺席,我隻記得,以前的情人節,之初總是喜歡聽孟庭葦的《沒有情人的情人節》。當之初收到鮮花後,她說挺感動的,其實,有她這一句話,我所有的努力和堅持都夠了。
相愛的故事終有結局,相愛的日子終會結束,這一天,還是來了。
十月,我在之初的空間裏看到了大片大片的甜言蜜語,當然不是我的傑作。我知道她戀愛了,這種感覺比她之前的要輕鬆的多,也踏實的多。後來,她告訴我說,這個是和她做了五年朋友的人,突然對之初有了愛情的感覺,所以就進攻了。
我對他不討厭,因為他比我先認識之初,我對他不反感,因為他能讓之初快樂起來,我對他不存在羨慕或是嫉妒,因為從空間的腳印來看,他是真心對之初好,我對他不排斥,因為他知道在之初的心裏有我的存在,並且也能容納我在之初的世界裏,這樣的人,如果之初覺得可以終身依靠,我會微笑祝福。
我也識趣,自動減少去之初空間的次數,隻是偶爾會去看看她最近的心情和文字,到最後,我就從此沒有去過。我覺得那個空間我已經進不去了,看到滿滿的都是他對之初的愛,連我都會感到自己的多餘。
而我也做到了意義上和行動上的不去打擾,我的電話和信息,也從那個時候斷絕了,看著她幸福的樣子,我似乎對自己的放手,沒有任何意見。我把空間的背影音樂設成了《夢醒時分》,是的,我的夢該醒了:
你說你愛了不該愛的人
你的心中滿是傷痕
你說你犯了不該犯的錯
心中滿是怨恨
你說你嚐盡了生活的苦
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
你說你感到萬分沮喪
甚至開始懷疑人生
早知道傷心總是難免的
你又何苦一往情深
因為愛情總是難舍難分
何必在意那一點點的溫存
有些事情你現在不必問
有些人你永遠不必等
與此同時,我進新公司,需要適應環境,而新同事小成似乎對我有好感,他就坐在我旁邊,我們中間隔著一欄,辦公室是兩欄的,業務員一欄,網絡部和人事部一欄,因工作關係,他向網絡主管要我的QQ,加上我之後,每天中午都會發消息過來,一般問的都是一些廢話,像中午吃的什麼,周末有什麼安排,感覺工作怎樣的……
為了回避這些問題,我中午就裝睡,然後不看電腦,上班時間就拚命敲鍵盤寫稿件,直到後來,我離開這家公司,小成從人事部那裏找到我的手機號,那時我已經去了P城。小成聽網絡主管說我出了書,問我有沒有得賣,涉及到書的銷售問題,我隻能當他是顧客了,不過,他說自己過來拿。
我連續推了五個周末,都以新工作比較忙為由,把他打發了,他還是一如既往的約我,後來,想了想,不就是要書嘛,給不就成了。所以,當他再次約時,我就答應,說周日過來,我周六有安排了。
周日那天,天氣晴朗,他九點多就打電話給我,幸好我已經起來了,我最討厭在我睡覺的時候被人打電話吵醒,問了具體的路線後,還不忘帶一句:你再睡會,我下車後打電話給你。
我心想,別自作多情了,我起的早是因為要拿被單出去曬太陽,我喜歡被子上灑滿陽光的味道,衣服上也是。可以沒有香水味,但需要有陽光味。
十一點,小成打電話來說到了,我住的地方離站台有點遠,他又認不到路,我隻好去接人家,順便把書帶上。我的穿著和平時上班沒兩樣,不過看他的樣子,應該是有做過準備了,臉上很幹淨,頭發也打理的很順,深色短袖,黑色西褲,發亮皮鞋,神采奕奕般。
我忍不住微微一笑,小成見我笑了,似乎更加得瑟,他也本能的走在我左邊,然後和我聊天,我原想讓他拿了書後就趕他回去的,回頭一想,人家說不定早餐都沒吃,就跑過來拿書了,既然來一趟,午飯應該要吃一頓吧,還是……
正我想的走神時,他冒了一句出來:“你這邊附件哪裏有飯店嗎?我們先去吃飯吧?”
“好的,前麵那裏就有一家。你,沒吃早餐?”我直視前方,不理會他的眼神。
“走的急,怕你等久了。”他時不時的從側麵看我。
老天爺啊,別用這種眼神看我了,再看下去,我可能堅持不到和你一起吃飯。
到了餐館,找了個中間的位置坐了下來,由於來的早些,飯店沒有什麼人,我也不知道小成從哪裏知道我喜歡吃魚的,點菜的時候,他居然說:你喜歡吃魚,我點了個清蒸魚,你覺得怎樣?
我一臉無奈:“你點就好了,我隨意。”
後麵幾個菜我就記不起來了,哦,對了,還有個涼拌黃瓜是我點的,我覺得小成就像這個黃瓜一樣——欠拍。
飯桌上,我們基本上沒有話題,但他還在硬撐著扯些其他,吃飽喝足,我準備去結賬,被他雙手攔下,說:“怎麼可以讓女生買單,我來就好了,你別搶啊,大不了,下次有機會你再請我一餐好了。”他的眼睛笑得都眯成縫了。
我嘀咕一句:“想的真美啊。”
他應該是沒有聽到,然後,我故作大方的把他送回了站台,意思是讓他趕緊走人,路上他還問過我,住哪裏,我隨意指了個地方就把他蒙過去了。
好不容易把小成送走,晚上他又打電話過來了,由於他的號碼我沒存,我一接就問:你好,哪位?
“哇,不是吧,連我的號碼你都沒存?”小成驚訝一聲。
慘了,被他發現了,為了彌補謊言,我連忙說道:“我很少存電話號碼的,是上次的疏忽……”我確實很少存人家的號碼,更不會去記住號碼,除了之初和自己的手機號,沒有記過其他人的。
電話裏又是一些不鹹不淡的問候,以前一周打一次,直到我不接了,然後用QQ給他留言,表明了我的立場,後來他改成半個月一次,到後來就是一個月一次,再後來,終於沒了。這還得感謝芳,芳把我的號碼開通了親情號碼,晚上她有時間會給我打電話,恰巧,每次我和芳在聊天時,小成就會給我打過來,每次都能遇上我的手機占線,他還繼續堅持著,於是,每隔半小時打一次,還是占線。我便和芳說了此事,把她逗壞了。
幾番折騰後,小成才徹底的收回了以前的熱情。
我是真的,暫時不想戀愛啊,要是同一個家鄉的,可以考慮下,異地的男同胞們,撒油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