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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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一個月左右,書便印刷出來,就有好多人來訂,那段時間,我基本上在寫運單,寄書,核對賬號之中,我甚至又開始恨之初,恨她的不告而別,恨她的玩心大發,恨她對我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感情。
當我再次打開郵箱時,我看到了她的回複,說電子版的很好看。嗬嗬,我都嘲笑自己,我把你看的這麼重,這麼在乎,但是每當我無助的時候,在我身邊的卻不是你。請不要說,你這是為了我好,想鍛煉我的自立,想磨練我的堅強,這些本質上原有東西,不需要有人再度打磨。也請不要說,你這是不想讓我陷得太深,你已經占據了我的整個身心,至於我要不要再把心分出去,那是我的事。
一開始問之初要具體的地址,我說把書寄過去,她便來一句:實物和電子版是一樣的,沒有必要再寄的,我挺喜歡電子版的。丫的,整天拿話來噎死人,折騰半天,你隻要電子版的,真沒見過這種人。
後來我用上了苦肉計,中午不吃飯,晚上不吃飯,我就餓著,之初你要是舍得讓我繼續餓著,你就不用管我。然後我在博客裏寫日記,把白天所發生的事記成流水賬,我知道之初隻上網就會看到的,所以老老實實的寫吧。
我不去吃飯,業務主任倒是有意見,天天中午就衝我嚷嚷:小言,你還不去吃飯?小言,都幾點了?小言,你不吃飯下午怎麼過?更搞笑的是,她對我不穿裙子有意見:哎,小言啊,在公司這麼久了,怎麼都沒見你穿過裙子,現在夏秋穿裙子涼快,你也穿穿看啊,應該挺漂亮的。
我那個恨啊,怎麼身邊這麼多愛八卦的人。不過,當時是真的心裏堵的慌,壓根沒心情吃飯,餓著也好,讓自己有所感覺。
我不去吃飯是小事,章玲坐我旁邊,也來個:小言,走,去食堂吃飯。
我說,不去,沒心情吃。
“好吧,那我陪你,反正我也不想吃。”
“啊,那不行,你去吃吧,我是真不想吃。”
“沒事,我想睡覺,你也趴會吧。”
章玲見我不去吃飯,她也不去,然後趴在辦公桌上找周公去了,我這是遭了哪門子罪,自己不吃飯,還得連累別人?這種情形整整持續三天,我們章玲幾乎沒有吃過完整的一天飯,就在準備第四天繼續餓的時候,我把這些都記在博客上,之初看到後,果真出現了。她留言說,真是個傻孩子,這樣折磨自己的身體值得嗎?我說:你的離開,帶我的心也帶走了,身體是怎樣的,又有何關係?
再後來,我們就和好了,這其中又是推心置腹說了大半天的心裏話,我還用了小技倆套出了她的地址,然後我把書寄了過去,收不收,不在我的管轄範圍之內。
之前的不快,我們誰都沒有提,就像不曾發生過一樣,沒有人問,也就沒有人說,可是,事情始終還是在那裏的,無論我們走多遠,再次想起了,心裏還有一塊疤。
我其實好想說,之初,你丫的,有話就直說啊,幹嘛老拿消失來折磨我,看著我不好過也沒見你樂啊,兩個人之間還有什麼是不能說的。你要早說,我也能早理解,早意識,早隔離,早斬斷情絲啊,還哪來這麼多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多鬧心啊。可你非得在我和你之間劃個鴻溝,我隻要近一點,你就能跳出個十萬八千裏,怕我吃了你還是怎麼著的啊,我心裏堵的慌。
現在想想,也有可能是自己當初還沒有意識到這點,但是之初意識到了,所以想在我們之間保持距離,若之初也沒有定力,我想我們之間真是徹底完完了。
出書來的時候,我在網絡上認識了文君,一個比我小一歲的女子,思想成熟度與我相當,算是比較早熟的,後來我們聊了很多,發現倆人合的來。我玩網絡這麼久了,很少遇上能讓我聊得來的人,能遇上她,算是挺意外的。
於是,我和文君聊起了之初,隻是和她說了我對之初的感覺,也不知道她悟出這個理沒,後來,她用單位的電話打給我,我一整個通話過程都在說之初,說她的好,說她的溫柔,說我的依賴……然後我們還開起了玩笑。
文君說:“你們現在都鬧成這樣,分分合合無數回了,這樣的情感十年之後還會有嗎?時間是最好的治療,我想你會慢慢忘記的。”
我躺在床上,閉上雙眼,滿腦子都是之初的身影:“才不是,我和她,十年之後,還會是這種感覺的,我相信,也堅信。嗬嗬。”
“這樣吧,那我們來賭一把:如果十年之後,你們倆陌路了,你就穿小孩子的衣服來見我,如果十年之後,你們倆的感情還是如初,那我穿小孩子的衣服來見你,怎樣?敢賭嗎?”文君一臉的壞笑。
“有什麼不敢的,賭就賭,我還不相信倆個人贏不過你一個人了。”我應付著,同時也擔心,如果我和之初真的熬不過十年的時間,那怎麼辦?穿不穿小孩子的衣服,不是問題,我們真的會陌路嗎?想想都覺得寒顫。
“那,我們總得來年形式證明吧?”
“那你想怎麼證明。”
“這樣吧,明天我想好後,發你QQ。”
“好,你說怎樣就怎樣吧。”
文君知道我對之初很癡情,我幾乎把自己想說的話,全掏了出來,沒想到能說出來,心裏真是爽快多了,憋在心裏,像是暗無天日的人一樣。我信文君,信她不會多嚼舌根,信她會替我保密的,信她的成熟與理智。
和她聊天,有一點我很欣慰,我們一般沒事不會找彼此,就像常言道的無事不登三寶殿,人生活久了,吐點垃圾,倒點灰塵也是正常的了。
有時候她也會找我聊聊天,說說煩心事,我們好像成了彼此的垃圾筒,想倒的時候,一個電話過去,噼裏啪啦的說完,然後掛電話。
很不巧的是,第二天我沒上QQ,公司不能上網,我臨時有事需要用文件,就發信息給之初,讓她幫忙上下Q,然後幫忙找一份急用的文件,誰知道,文君這丫的早不發,晚不發,偏偏等之初一登錄我的號上去的時候就把證明書發了過來,大意是:今寂言與文君立下賭注,籌碼是寂言與之初之間的感情是否能保持十年,若十年之後,倆人陌路,寂言必須穿小孩的衣服來見文君,若十年之後,倆人依舊如初,文君則必須穿小孩的衣服來見寂言,就此為證,二零一一年十月。蒼天作證,我真不是故意讓之初知道的,這死丫頭巧不巧的那個時候發,我真想去買後悔藥,要不,一蹬腿上天堂也行。
之初幫我處理了文件之後,又接著問我:你們這個賭注是什麼?
我一聽就心虛問:你怎麼知道的啊。
“我剛上你號,就看到這條消息了,不打算說明下?這裏麵好像涉及到我啊。”
“呃,就是打個賭,看看我們之間的關係能不能維持十年,如果能,那是她輸了,如果不能,那我是輸了。那個……你希望結果會是哪個?”我順便把問題拋給之初。
“嗬嗬,當然是你贏了。不就十年嘛,不長。”之初輕笑。
“嗬嗬,那可說不定。”我看她自信的模樣,不由的想打擊她一下。
後來,我告訴文君,之初已經知道這個賭,文君說,沒關係啊,這正好可以幫你確定一些因素。我聽著莫名其妙。
一段時間之後,我的感情又出問題了。不過,這次不是之初,而是雄性動物。
書出版後,有個出版社的男孩想追我,問我同不同意做他女朋友,其實,我這輩子都沒打算再去愛別人了,他這樣一說,我直接回:我們還是做朋友吧。
那人也沒有多說什麼,我們也就這樣不鹹不淡的聯係著。
都說命犯桃花時,就是接二連三,結果又冒出一個,也是搞文學出版的,說我人挺善良的,性格也好,想繼續深入了解一下,丫丫的,老娘的性格你是還沒真正見識到。
再有一個是已婚人士,還想和我搞什麼藍顏,紅顏的,切,我還沒有犯花癡到這種地步,什麼柏拉圖,跟我談愛情,簡直是天方夜潭。都是成年人了,何必來感情來糊弄人,我雖然年齡小點,那也還不至於和有婚人士搞一起。不過,這廝經常打電話來騷擾我,基本上都是他說我聽,恩恩恩的應著,然後掛電話。
再者,我又去騷擾文君,問她:為什麼一有事,全擠在一塊呢,這都是一些什麼男人啊,惡心巴拉的。
文君沒聽明白,然後我把大致的情況告訴她,誰知她蹦出一句:人家想追你,你就接招啊。
“你丫欠抽啊,明知道我的心不在他們身上,還讓我接受,什麼人啊。”
“我是為你好啊,你和之初總不能一直這樣吧,再說了,談個戀愛也很正常啊。”
“沒有感覺,要談,你自己去談吧,或者,他們對你有興趣啊。咳咳。”我陰笑。
“這都什麼人,我怎麼就遇上你了,虧我還覺得和你談的來。”
“哎,別介啊,你也知道我已經是心有所屬了,況且我的心很小啊,裝不下人了。”
“那你裝回憶吧。哼。”
貧完嘴後,突然發現,我和之初的聯係也在漸漸減少,我在網絡上要應付這些個男人,在生活中還要應付生活和工作,還真沒有時間去想這些亂七八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