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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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X年XX月,之初說吳坤去找她了,算是做為生日的驚喜,而且目的還有一個:想把之初接過去。
那時候我和同事剛從外麵逛街回來,走在天橋上,看著車水馬龍的街道,突然聽到吳坤要接她過去,身體一陣發冷,最後沒有心情,隨意說了幾句就掛了。可是,我走了好久,還是沒有想到有什麼辦法可以勸住之初不要跟他走,從我的直覺上來說,吳坤不可靠。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反正就是心裏不安,我不放心把之初交給那樣的人,更不想之初受這種煎熬,遭這種罪。
都說戀愛中的女人智商為零,當我發信息給她時,她沒有理我,打電話給她時,她說了寥寥幾句就掛了,最後我被逼得沒辦法又想威脅她:你丫敢跟吳坤走,我們這輩子就這樣了,以後,各走各路!
之初哪裏會顧上這些話,還是原樣,一副忒欠抽的表情,我就這樣了,怎麼的吧。
無奈之下,我放棄了這種想法,算了,事情總要解決的,讓她安心去解決吧,我也別再給人家添亂了。後來聽之初說,家人都對吳坤挺滿意的,而且有說有笑,我聽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就應付著她嗬嗬的傻笑。
我想,如果吳坤是真心對她,其實,我放手也不是難事,給我點時間,我對之初的感覺應該會發生變化的。恩,回頭想想,就這樣把人拱手相讓了,是不是太對不起自己的赤膽忠誠了?哎,誰叫咱不是男兒身,曾聽之初說,如果你是男兒身,那我們就容易多了。以前年輕還沒有理過頭緒來,全當聽聽,現在想起來,味道不同,這話裏帶話啊。
吳坤在那邊呆了一兩天就回去了,慶幸的是之初沒有跟他走,他們還是和大多數戀人一樣,一邊上班,一邊戀愛。我對之初的關心程度也越來越淡,不是我三分熱情,隻是覺得人家有男朋友陪著,我怎麼說也是個外人,跟吳坤爭風吃醋,他還沒這個麵子。
突然有一天,從之初口中得知,她和吳坤分手了。
“那你能告訴我,你愛過他嗎?”我小心翼翼,不敢出大聲。
“恩,說沒有是假的。不過,他很幸運,能讓我用心去愛的人不多,目前為止,一個是你,一個是他。”之初似乎輕描淡寫的說著。
“誰先提的?”
“當然是他。我不會主動去做決定的,隻是,對於他的謊言,我想沒有再繼續下去了。”
“那,你的心一定很疼吧。”
“恩,還好吧。”
“確定不是因為我的原因嗎?”我不放心的問。
“傻孩子,和你無關的,別把什麼都攬在自己身上,恩?”
“恩。”我吸了口氣。
對於之初的愛情,我是沒法猜測的,說實話,和她相處的這些日子,我猜她的心思猜的好累,就像她的一舉一動都嚴重影響到了自己的生活,我全部的心思都在她一個人身上了,雖然工作方麵不會因為她而出亂子,但是生活方麵不能保證。
之初曾用文字的形式告訴我,讓我用博愛去愛身邊的每一個人,這樣會更好的融入社會群體,我說,很抱歉,我的心很小,小到隻能裝得下你一個人,我可以不顧全世界人的看法,但是做不到不顧你。我承認,這種是極端的,也是自私的,可是,誰的愛又是無私的呢?
秋去冬來,轉瞬間又快過完一年,W城的天氣變得越來越涼,而北方恐怕已是白雪皚皚了吧,聽之初說過,那邊的下雪是常景了,天氣很凍,零下三十多度,有時候會凍得手腳發青,紅腫。我一想到這些,心不由疼了一下,突然很想接到她南方來生活,但怕她習慣不了,而且又暈車,如果讓她坐三十多個小時的火車,我想我不願意看到她受這種罪,寧願自己忍著寒冷跑去那邊陪她。
周末的時候,我和同事準備外出去玩,宿舍四個人,各穿一身休閑裝,戴一幅墨鏡,走在街道上自然成了一道風景。每次出去遊玩,我都會拍些相片回來,放在空間,然後告訴之初,她收到後,馬上就會去空間相冊裏看,我一邊給她講故事,一邊想像她在熒屏對麵的表情。
第二天就累的趴在床上不想起來,看著陽台上,溫暖的光線灑入室內,心生歡喜,我起來把音樂開了,然後站在外麵享受暖陽的沐浴,我想這種感覺應該和之初分享,於是我拿起手機發信息給之初:記得去年這個時光裏,同樣又是一個飄雪時分,一起享受浪漫情懷。
之初:雪,還原遼闊大地一片純情的美麗,那份飄逸是任何一樣事物都無法比擬的,感謝自然,讓我們有如此雅興,在寒冷的冬季,可以找尋到曾經的記憶,慢慢放飛心靈思緒,繼續文字之旅,將依戀用心珍藏。
看來北方又下雪了,我回:我也記得那篇深情的文字中含有雪的情懷,似乎是淚滴組合而成的,此時亦是在同一片天空,同一個季節,感受更深,更濃的情意。
之初:如果說,雨,是傷心的淚滴,那麼,雪,是否應該是微笑的淚滴。當手觸碰到如此可愛的小精靈使它悄悄融化時,傷感不再。
我回:安靜的午後,愜意的陽光,品味著遠方的你發來的深情文字,些許感動,當觸及心靈的那一刻,內心的溫暖瞬間引發。
之初: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天氣,卻是不同的心境,光陰如水般悄悄逝去,邊走邊忘記,難得如此清悠,回眸曾經的故事,徘徊在記憶的走廊,雪舞傾城,個性相似的女子,在雪中,低吟淺唱。
我回:浪漫的約定,輕輕叩響最美的記憶,寒冷的冬季,輕吟著最動人的故事,風花雪月下,輕舞飛揚。若是生命就此定格,願歲月靜好,兩心相惜。
之初:在這清幽的雪景中,靜靜感受那份飄飄灑灑之情懷,那份清清純純之絢美,可以這樣沉醉,遠離塵世的繁雜,遠離悲歡擾攘。
我回:尋得一處悠閑的角落,靜靜聆聽雪花飄落的聲音,柔軟而輕盈,不嬌不嗔,優雅而清淡,感染每一顆純潔的心靈,風起時,搖曳的雪花漫天飛舞,輕至無聲,靜聽風聲,安享閑睱,心語互訴,用心好好珍惜這段緣份……守著日光,聽著音樂,聚集靈感,訴說這份珍藏的依戀。
之初回:觀看雪景,敲擊鍵盤,信息傳遞,濃情將依戀用心珍藏……
有人說,戀愛中的人都是詩人,沒有想到我們比戀愛中的人更加瘋狂,以前都不知道還能這樣詩情畫意的寫文字。或許在之初的心裏,這是一種濃於友情,真於愛情,超越親情的知己之情。對,之初把它定義為知己之情,而我則默然一笑。我不知道應該把這種情叫做什麼,世間的第四種感情嗎?無關愛情,親情,友情,隻是知道一味的付出,不求回報,甚至不奢望其他。
或許,我也從來沒有正視過自己的感覺,之初要戀愛,自己就想開點,之初要結婚,心裏難受,嘴裏還是祝福,之初要分手,心裏開心,嘴裏還得安慰,之初心情低落,自己比她難受一萬倍。難道這就是愛嗎?還是,隻是把她看得太重的結果?
春運期間,公司都放假了,我沒打算回家,覺得那個家對我來說太冷了,與其這樣,不同一個人在外麵過年,倒也是自在。阿姨回家之前,把她房間的鑰匙交給了我,說她那裏有插座,電飯煲,大年那幾天自己去買點好吃的做,別委屈了自己。
我挺感動的接了過來,對阿姨嘻嘻一笑:恩,我知道了,謝謝阿姨。
有天早上我因身體不適,臉色發白,跑去醫院檢查,才發現自己得了腎結石,難怪痛得我在床上起不來,這種消息對於當時的我來說,好像也不痛不癢,似乎早已習慣了千瘡百孔的身體,哪怕是再多幾個病,我還是一幅滿不在乎的樣子。
然後我輕描淡寫的告訴之初,當時她就覺得我的身體到處都是問題,我笑,反正都是破罐子破摔了,還愛護了啥勁。當天從醫院回來,我就把醫生給的藥全扔了,打了七天的吊針,兩隻手已經腫得成了豬蹄。
我一想到自己的破爛身體時,就怕某一天我無法繼續陪伴在之初的身體了,那她被人欺負了怎麼辦,生病了怎麼辦,無助時又怎麼辦?越這樣想著,心裏越是難受。
情人節前一天,我特意跑去網吧想寫點東西,順便放了一首音樂《愛是你我》:
愛是你我
用心交織的生活
愛是你我
在患難之中不變的承諾
愛是你的手
把我的傷痛撫摸
愛是用我心
傾聽你的憂傷快樂
這世界,我來了
任憑風暴漩渦
這是你愛的承諾
讓我看到了陽光閃爍
愛擁抱著我
我能感覺到她的撫摸
就算生活給我無心的苦痛折磨
我還是覺得幸福更多
我想每一個情人節都陪之初過的,可是我真的挺怕自己的身體會支撐不下去,從認識之初短短兩年中,我的身體越況不行,不是這裏出問題,就是那裏出問題,雖然我平時沒有對之初說過什麼,隻是心裏會極度的恐慌。
我在文字裏寫道:行走在人潮如流的街道上,你依然不會忘記提醒我注意安全,一句“我要你好好的,一直……”我便會竭盡全力兌現,因為你想要的,我都會做到,不然以後怎麼實現與你牽手的心願?我們都要為彼此保重,為彼此在心裏留一個位置,不是嗎?雖然生命快要走到盡頭,屈指可數的日子讓心再度寒涼,可我還是瘋狂般繞過死神的腳步來到你的跟前,輕聲對你說:親愛的,要好好活著,為你,也是為我,今生能和你相遇,相知,相惜,真的很幸福,來世我還想牽你手,陪你一起走,答應我,一定要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