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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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還有兩本小日記本的,在我離開Q城那天,收拾東西時,我把它當廢品賣了,當我雙手抱著本子走到廢品站,雖有不舍,可還是把它們放在稱上,大叔對我笑:小姑娘,這裏五毛錢。我在心裏都恨自己,嗬,原來真心隻值幾毛錢啊。
    我連自己都不知道,曾在夢裏哭了多少回,夢了多少次之初回來時的情景,我想我是真的嚐到了魂牽夢繞的滋味,抱著多大的希望,便得到有多深的絕望。我愛過,恨過,怨過,可是,最後還是笑了。若沒有她,我又是以何種信念硬撐過來的呢?若沒有她,我的世界本身就是黑白兩色,就算再深點又何妨?隻是,當人的意誌越是堅強時,同時心理也是越脆弱的。
    那段時間,我不是想著之初的模樣,便是在耳朵上塞耳麥,才能睡著。我的夢裏,都是之初,我甚至還夢到過,我們在某城彙合了,當我要喊出她的名字時,奈我撕心裂肺也出不了聲,我無力的看著她的背影,一點一點的離我越來越遠。
    兩點一線的生活狀態持續一個月左右,我在同事的邀請下陪她逛街。
    W城的初秋,黃昏太過美麗,仿佛一碰就會碎的幻覺,而超市裏放著趙詠華的《最浪漫的事》:
    背靠著背坐在地毯上
    聽聽音樂聊聊願望
    你希望我越來越溫柔
    我希望你放我在心上
    你說想送我個浪漫的夢想
    謝謝我帶你找到天堂
    哪怕用一輩子才能完成
    隻要我講你就記住不忘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一路上收藏點點滴滴的歡笑
    留到以後坐著搖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直到我們老得哪都去不了
    你依然還把我當成手心裏的寶……
    我聽著聽著,思緒馬上就亂了,這首歌是我們在最甜蜜的時候,為彼此寫下的心願:陪著對方,慢慢變老,誰都不能在彼此的生命中缺席。而此時,我的眼框早已模糊,就連過馬路都忘了看車,行屍走肉般的走著,就在轉身看到刺眼的光芒時,我以為司機會幫我結束這樣糾心的生活,也能終結身心上痛楚,於是,我對著白色的光,笑了。
    “要死跑到別的地方去死,別在馬路上礙眼,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你現在還死不起!”司機把車停下來,對著我怒吼,我本能的沉默,還是站著不動。直到同事把我拉起來,我才反應過來。“這世界就真的讓你絕望了嗎?難道除了感情,你沒有其他了嗎?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做太過自私了!”同事拎著我沿著人行道走,時不時的給我洗腦。
    我是有多麼想念之初嗬,竟然會到了求死的地步?而之初呢,或許我隻不過是她寂寞時的消遣吧,無聊時開開玩笑,說說話。盡管把她想的如此壞,我還是管不了自己的心不去想,不去盼。
    自這件事後,每次吃完飯,我都喜歡站在二樓辦公室的陽台上,向遠方望去。曾經這裏是我們傳遞溫暖的地方,她說她在北方,我朝著日出為東的方向,轉了三百六十度,想找到她所在的方向。可惜,我地理很差勁,於是,以前我總是喜歡在電話裏問她:如果日出為東,日落為西,左邊是東,右邊是西,這樣是對的嗎?還是左邊是西,右邊是東呢?每次她都會莞爾一笑,然後說我傻。我說,那是因為遇上了她,把好好的一個人變傻了。
    現在的我,站在陽台上,看驕陽如火,心房卻像冷卻一般,凍的直疼。眼前是遠方,有山,有水,有白雲,有夕陽,還有她。
    下班後,還是如常一樣,走去食堂吃飯,藍球場上依然是男士們打球的風采,我的目光一直向前,幾乎正眼看過球場上的人,正在拐彎的時候,撞見了麗平。她對我笑,然後走過來挽著我說:我今晚會很晚回來。
    說來也巧,第一次遇見麗平是在我麵試這家公司的路上,因實在找不到公司的具體地址,隻好問路邊的人,而她正是告訴我方向的女子。後來,我去公司報到,在門口又遇上她,在我搬行李住進公司時,又遇上了她。
    我甚至不知道哪來的這麼多巧合,她幫我把行李拎上去,那時候人事說職員的宿舍都滿了,一時還安排不了,麗平讓我和她一起住,她的宿舍在六樓,人不多,不過都是員工,讓我不要嫌棄。
    其實,我也是從員工走過來的,又怎會嫌棄呢。雖然公司的宿舍分了層次,四樓職員,六樓員工,可是我的心裏根本沒有這些等級之分。
    走進宿舍,麗平把我的行李全部放在她對麵的小床上,說是這床沒人,讓我睡,然後自己又去換了衣服,一套緊身的,麗平身材不錯,紫色的上衣襯托她的曲線,時不時還對著鏡子化妝,我看著有點臉紅,或者是說,看到這些花枝招展的女人,心裏總感覺是不怎麼正經的。
    可能是我的思想比較傳統些吧,我把東西收拾好,然後在床前掛了個窗簾,她看見後,瞪大眼睛問我:你怎麼還掛這個東西?
    我沒聽明白,後來看了一下其他床位的,都隻有蚊帳,沒有窗簾,心想:難道換衣服也是直接換嗎?我可不敢。
    “我習慣了。”我心虛的回她。
    “你是不是怕別人看你換衣服啊?這有什麼的,大家都是女人,不都一樣麼?”她拍了拍臉蛋,看樣子是準備外出了。
    我沒理她,自己拿桶接水,洗澡。
    麗平回來的時候已經是零點過後了,後來我從宿舍人員的口中得知,她經常晚上出去和男孩子混,半夜才回來,和公司保安關係也好,有點像小太妹一樣,回到宿舍後動靜又大,吵著大家了,難免會引起公憤。
    周末不用上班的感覺真好,睡到自然醒,再去食堂打些菜回來,下午去網吧管理圈子,宿舍沒網,電腦帶著也不安全,索性給小楊用了,連網卡也一起給了她。
    到了晚上,麗平邀我出去,說是一起吃飯,我沒多想,應了一聲好,就換了件衣服。麗平則又是一番打扮,不就是吃個飯麼,還穿這麼漂亮?
    當時我還真是想不明白她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
    麗平折騰完便挽著我的手臂下樓梯,我從來不是個主動的人,更別說主動去牽人家的手或是挽著人家,每次一有人拉我的手時,我會本能警戒起來,然後找個借口脫手,而麗平則是緊緊的挽著我,我掙脫了幾次沒能成,也就作罷。
    走到保安室時,她的本性又開始張揚出來了,和一群男孩打情罵俏,完全沒有一點女孩的樣子,我看著她不說話,她沒有反應過來,繼續著,我顧自向前走,也不管她。
    她看到我走後,追了過來,繼續挽著我,我推脫了,然後對她正色說:如果你以後還這樣和他們打打鬧鬧,那我找人事安排,搬回四樓,我們也不再是朋友。
    麗平看我說話的語氣是來真的,也不敢怎樣,一臉的無辜樣:好吧,我知道了,以後我會注意的。
    她這話倒讓我意外了,雖然我對她的了解不是很多,但是看得出來她很聽我的話,她自己也曾說過,在這個公司,她沒有怕過任何人,但是,唯獨怕我不和她做朋友。我有問過為什麼,而她給我的答案是三個字:不知道。
    公司的職員和員工作息時間不一樣,晚上麗平加班,我沒事的時候看書,她還是一樣的每天晚歸,帶著一身酒氣和煙味。我喜歡管閑事,前提是那人必須是我的朋友,所以,我當時的想法是管定她了。
    第二天晚上,麗平約我一起出去,我問總共幾個人,她說好多個,我一聽,然後回她:那我不去了,你那些狐朋狗友我合不來,要不,你陪我去河邊走走?
    她思索了幾分鍾,回了一個電話,然後對我笑著說,好啊。
    河邊離公司很近,幾分鍾的路程,那條路很安靜,盡頭是一家便利店,兩邊是蘆葦,加上又是夜晚,沒什麼行人,我和她就這樣走著,我任她挽著。其實,這次我是想和她好好談談,想問下她為什麼放著正兒八經的女孩子不做,偏偏像個夜裏風流的人一樣,想問她為什麼非要過著墜落而糜爛的生活。我不是救世主,但是我不允許自己的朋友過著這樣不堪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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