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 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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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下自己,莫憶坐在浴缸裏,泡著澡,舒服得想要睡著,實際上他已經這麼做了。多久了,好久沒有這麼痛痛快快的洗澡。
那三年,自己為了省錢,不管多冷都會去湖邊衝澡,冰冷的湖水毫不留情的灑在自己的身上,每次莫憶都被動得瑟瑟發抖。夏天還好,在湖邊洗澡還是很涼快的,但是冬天零下幾度。小湖都結冰了。那是他過得最困難的時候。
在冬天,一個星期洗一次就夠了,但是他還是為了省一點錢,都會拎著一個小桶去湖邊砸著湖麵。知道砸出了一個窟窿,他的手已經凍得裂開了。那三年,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怎麼熬過來的。是什麼撐著自己。
那天莫憶離開的時候,身上隻有幾百塊。他漫無目的的走去車站,隨便坐上了不知道前往哪裏的車。到了站之後,他還是一個人漫無目的的行走,餓了就啃塊餅幹。渴了就喝口水。那時候的他剛生完孩子,身體很虛弱。所以臉色很蒼白,身上髒兮兮的。
有一天他困了在一個小公園裏睡著了。第二天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身邊多了幾塊錢,天亮了,公園裏開始漸漸的熱鬧起來。阿公阿婆們都起來晨練。看到他都以為他是行乞的,都用著可憐的目光在他手上塞了幾塊錢。
那時候的他好想哭,但是根本就哭不出來,他根本就不知道原來自己竟然會有一天淪落到行乞的地步了。
他帶著自己身上僅有的錢,去衣服店買了一條裙子,買了好多化妝品,他的頭發已經在肩上了。所以每個人都以為他是個女人,雖然胸平平的,但是每個人都自動理解為他是發育不良。
他找了個幹淨的湖邊,一直坐到晚上沒有人的時候,才小心翼翼的將自己洗了個幹淨,穿上裙子。將那套衣服用手洗了幹淨。放在裝著裙子的袋子裏。然後憑著自己的化妝技術。把自己化成了個濃妝豔抹的人。
他的手藝,隻有淩宇才能看得出來,因為他所會的一切,都是淩宇親手教的。嗬嗬,淩宇總有一天也不會想到,他親手教的手藝,竟然會成了他找不到人的一個很大的阻礙。
莫憶在一個地方不敢停留太久,待了幾個月就會換地方,因為沒有身份證,找工作很困難,所以他隻能白天恢複男兒身,去幹些重活累活。然後晚上會去酒吧調酒。
因為他不敢再一個地方停留太久,每當他看到淩宇的人時,他都會趕緊回到住的地方把自己打扮成女人。然後簡單收拾下就走了。
沒想到的是,自己會越走越遠,竟然來到了離A市的一個小鎮上,剛來到這裏時,他深深地被這民風淳樸的地方吸引住了。於是一待就是倆年。
因為他很少跟鎮上的人講話,所以鎮上的人都不太了解她。以為她是不愛跟人講話,所以善良的人們都不會刻意去針對他,他覺得自己很幸福。
可是沒有想到的是,竟然在三年後,在淩宇生日的那一天,淩宇竟然出現了。莫憶深怕淩宇將他認出,連忙辭職,打算快點離開。
但是,沒有想到的是,還是沒有跑掉。三年後,又回到了原點。隻不過,唯一不同的是,他已經不再愛淩宇了。不再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