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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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天空開闊
要做最堅強的泡沫
我喜歡我
讓薔薇開出一種結果
孤獨的沙漠裏
一樣盛放的赤裸裸
我就是我!
林墨白誰也記不住。初中時,班級一共五十六人,他隻記住了自己,也很少有人注意過他的存在。但是,秋笙卻是個例外。他不但記得林墨白這個角落裏的影子,還知道他喜歡遲到,總是無聲無息的進入教室,喜歡盯著天花板發呆……秋笙最開始隻是覺得他的名字很有意思。“墨白”,到底是什麼意思?逐漸的從名字入手,觀察起整個人來。
從初中開始一直是一個班級,整整三年,秋笙沒有一天放棄觀察林墨白的日常。他不是跟蹤狂也不是偷窺狂,從最開始的好奇,到後來的習慣,每天睜開眼睛想的第一個人就是——林墨白。他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的地方,處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的悸動時節,秋笙眼裏卻隻有一個林墨白。
秋笙是班長。學習拔尖,長相更是出眾。可他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迷倒了萬千少女,甚至莫名其妙的成了校草。他不喜歡整天被人圍著的感覺,很是聒噪,偶爾不經意的掃一眼林墨白,覺得還是他好,安安靜靜的,就在那個離自己很近郵箱是很遠的地方。
秋笙開始了第一次濫用職能。值日,林墨白和他;學習小組,他和林墨白;甚至主動調到後麵跟林墨白同桌。同學們看他的眼神都是都是敬佩,沒有人願意和林墨白一起,在班級他就是個異數,一個多餘的人。而他們偉大的班長,竟然承擔起林墨白的全部。從此,林墨白也成了焦點。大家看他的眼神隱約帶著醋意和怒意,就是因為這個半人半鬼的妖孽,幾乎霸占了所以跟秋笙接觸的機會。每天生活在槍林彈雨的林墨白卻毫無自知,這一點,兩人可以說是非常像。林墨白一如既往的麵癱望天,無視所有仇視;秋笙沉浸在自己的小心思裏,喜不自勝。
秋笙作為班長,有義務幫助林墨白的校園生活。用這個借口,秋笙強迫林墨白陪自己一起吃午飯,躺在操場的草坪曬太陽,甚至一起廁所。在外人看來,兩人似乎成了形影不離的好友,其實這一切都是秋笙的單方麵喜好。秋笙就像每一個青春期悸動的少女,默默地守護著心中那一份淨土。他知道林墨白記不得自己,記不住他的名字,記不住他的樣子,記不住有他這樣一個人。年少的心,是狂傲的,秋笙相信有一天奇跡會發生,他就那樣滿心期待著,期待某一天林墨白能夠記住有他這麼一個人,不再是每天重複著用陌生的眼神看著自己。秋笙在感情方麵隻是一個普通人,甚至有些呆傻。
林墨白像是一隻幽靈,從來處於可有可無的境地,沒有那個老師會因為他的遲到而生氣,就像是看不見,就像是沒有這個人,點名從來沒有叫到他的名字。始終如一的坐在角落裏,望著天花板,長長的劉海遮住他的眼睛,沒有任何表情。沒有人看清他的樣子,淡的像是煙霧,隨時都可能在這個世界消失掉,不會留下任何痕跡。
在他以為一切就應該這樣發展的時候,似乎有些事慢慢改變了。他記不住任何人,但是他感覺到大家的目光開始時不時的射向他,這一切改變,好像是因為一個人。他記不住那個人的任何事,確是實實在在的感覺那目光。
秋笙發現林墨白在學校不吃東西,就那樣坐著,望著天,陽光灑在林墨白的臉上,病態的蒼白鍍上一抹淡黃,秋笙仿佛看到了永恒。秋笙開始改善林墨白的生活。每天早上,牛奶蛋糕;每天中午,愛心盒飯,看著林墨白萬年不變的黑色單衣,秋笙更是負責替他挑選服裝。這個時候的秋笙是幸福的,每天的林墨白就像是一張白紙,很是聽話。秋笙說吃飯,他就吃飯;秋笙說換衣服,他就換上;他說出去曬太陽,就乖乖的坐在草地上繼續他的望天事業。
秋笙像是照顧小孩一樣照顧著林墨白,他把自己所能做的一切都發揮的淋漓盡致。他知道這隻是自己的一廂情願,是自己強加給林墨白的,可是,一想到自己可以坐在他的身邊,一伸手就能出到那個天邊的人,就覺得自己是幸福的。那種幸福持續給他力量,他不知道自己會堅持多久,也許是一年、五年、十年,也有可能是一輩子!
秋笙以為自己是很了解林墨白的,以為他隻是一張任他擺布的娃娃,他以為自己可以一直這樣下去,可是,這個世界有很多無法預料的事,他不知道自己的幸福會有一個期限,以為自己可以繼續癡傻下去。
很快秋笙開始麵臨他們第一次障礙——中考,他的成績重點不是問題,可是林墨白不行。他甚至沒看過林墨白寫過作業,交過試卷。他抽出自己所有時間幫助林墨白複習功課,學校已經保送他去全市最好的高中,他隻想跟林墨白在一起,一直在一起。在林墨白數不清的陌生眼神中,秋笙放棄了。他突然覺得自己真的很無力,本是真命天子的秋笙,麵對那個隻會發呆的人,一點辦法也使不出來。無論他怎樣強調,怎樣生氣的大喊,對麵的人隻會用一種陌生的眼神看著他。秋笙自記事以來第一次抱頭哭了,而那個他最重要的人連一個眼神都不願意給。
“應該放棄了”,這樣的聲音無數次在他的心中歎惋,堅強的秋笙第一次跟父親談判,他可以聽從父親的安排,可他要一個人陪著他,毫無疑問,那個人就是他守護著的林墨白。他不再是自由人,每天父親為他專門聘請的教師教他一些學校沒有的東西。秋笙生活在一個複雜的家庭,他的爸爸既是商業巨頭又是黑道老大,在此之前他一直排斥父親的安排,第一次倔強的他向父親低頭。因為,有很多事,是他一個人辦不到的。
他知道自己有些自私,可他不這樣做,就會永遠失去這個人。他寧願把他綁在自己身邊,而且,他不會記得自己對他做過什麼。
這個世界有很多事是解釋不了的,就像秋笙的爸爸告訴他,他的班級沒有叫林墨白那個人。秋笙開始覺得是他的爸爸在欺騙他,但他開始想起一些事,開始觸碰自己最不願意相信的事。他記得自己的班級是五十六人,而那五十六人個人中,沒有林墨白的名字。他明白自己的老師為什麼不因為林墨白的遲到而責怪他,開始明白為什麼,老師的點名冊上沒有他的名字。他不相信林墨白是自己臆想出來的人,因為他吃過自己的早餐午餐,穿過自己給他買的衣服。秋笙飛快的衝向自己的學校,看到自己熟悉的班級,輕車熟路的走到那個自己留戀三年的位置,所有課桌都是幹淨整潔的,隻有那個角落的課桌布滿灰塵。手指劃在課桌上,不自覺的寫出林墨白三個字,就那樣默默地發著呆。
“秋笙啊,站在那裏幹嘛?那張桌子已經十年沒人坐過了。”說話的張主任走進教室,眼裏隱約閃現什麼東西。
秋笙擦擦座上的灰塵,坐到那位置上,“張老師,這裏為什麼沒人坐?”
“坐這裏的人叫林墨白,很漂亮的一個男孩子,很受歡迎,可他也是不幸的。因為是私生子,家裏人都不肯接受他。他的媽媽為了供他上學讀書,過度勞累而死,而他的爸爸從始至終沒有出現過。這隻是不行的開始,他的學費學校可以負擔,還可以給他生活補助,本以為可以渡過難關,誰想漂亮也是罪過。”
“他怎麼樣了?”秋笙聽著這一切,腦海裏出現那張蒼白的臉,淡淡的像是一縷青煙。
“誰能想到那些壞人會對他動心思,多好的孩子啊……”
秋笙已經知道了結局。秋笙的心狠狠的抽著,他恨那些人,他恨自己為什麼不早十年出生。桃花林,寂寞煙雨,輕輕訴說著世人不知道的淒苦。秋笙靜靜的立在孤墳前,小心翼翼的清著雜草,一麵低聲細語,“墨白,那些壞人已經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墨白,我相信你是真正存在的,墨白,我愛你……”。手指撫摸著石碑上的字,像是世上最珍貴的寶貝。眼淚無聲的砸進泥土裏,混著雨聲,像是回應!
林墨白是秋笙的永恒。連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可以把那份愛持續下去,就像他掌心的痣,想忘卻是不可能。秋笙病了,他的心總會像是針紮一樣痛,隻要想到關於林墨白的一切,心髒就會負擔不起。可就算會心痛,秋笙也沒放棄過,一心一意的念著墨白。他知道自己的心病,知道自己實在是太想念那個人。
秋笙開始時不時的出現幻覺,偶爾會從睡夢中驚醒喊著林墨白的名字,甚至,在上課的時候,仿佛一回頭就能看見那個日思夜想的人。他的愛在沒有開始之前,就以這樣的方式,提前落幕。他現在很喜歡看那些吹出泡沫,指尖輕點,便歸於虛無,這讓他想到自己的愛情。他觸及到真正的林墨白之後,他就真的消失了。
秋笙每天都會哭著醒來,他意識清醒的那一刻,就開始了漫長的思念。
他是出眾的,一如當年的林墨白。他開始對著鏡子看著林墨白的影子,這成了他堅持下去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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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墨白自有意識以來,就不斷地在想自己是誰。他隻記得那個石碑上寫著的名字,告訴他,他叫林墨白。他不記得有關自己的任何事,同樣也記不得別人。他憑著感覺回到了那個學校。那裏有他的位置,他每天固定時間出現,之後消失。他知道自己不同與普通人,看著形形色色的人,他開始覺得恐怖,仿佛那些人下一秒就會變成野獸,將他撕碎。他很厭惡那些盯著他不放的人,就像是被剝光衣服一樣的赤裸。
林墨白看夠了世人虛偽的麵孔,開始了無休止的發呆,他隻是在想關於自己的一切。他不知道自己在那個座位上做了多久,送走了多少人,直到有一天,他發現了一雙眼睛,那種專注、認真的眼神,不會讓他覺得害怕,他坦然接受著那道目光。他不知道那道目光的主人,隻是被那樣注視著,他覺得自己是真實存在的,在這個世界,他不是個異類。
林墨白是跟著那道目光走的。他喜歡那道目光,喜歡發出那道目光的人,他知道那樣的的人對他沒有惡意。那道目光裏所包含的溫暖,他很想記在心裏。可是,他發現,自己是個沒心的人。因為,沒有心跳的聲音,他明白了自己的與眾不同,在這個世界,他隻能是個活死人。雖然有著完整的身體,卻沒有心。林墨白第一次覺得難過,即使沒有心,也覺得很痛。那空蕩蕩的胸膛,像是被堵滿一樣,讓他難過。
林墨白習慣了那樣的眼神,就算他沒有記憶,他能感覺到每天都會有一個人,為他忙忙碌碌的做著什麼,他不會覺得聒噪,反而很安心。他能感覺那道注視的目光,覺得那個人會一直這樣下去吧,就算自己下一秒就會忘記有關他的一切。
他以為他的生活會一直這樣下去,伴著那道溫暖的目光。可是,他發現有一天,那道目光很模糊,像是注滿了水,他聽見有人在哭,可他不記得是誰。很快,他發現自己接受不到那樣的目光了。空蕩蕩的教室,什麼也沒有了,那些曾經鬧哄哄的人,全部消失了。他知道,過不久,這裏會再次填滿人,隻是,不是當初了。
林墨白第一次有了危機感。他覺得自己可能會失去那道目光,失去那道曾經把他視作永恒的目光。他抓著胸口,缺氧般的大口喘氣。他很痛苦,為什麼自己記不住之前,還要永遠的忘記現在、將來,就因為自己沒有心?
林墨白走了。他離開了自己不知道呆了多久的地方,踏上旅途,他為了那個不知道的他,要尋找自己的心。
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遠,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更不知道自己還要走到哪裏,還要尋找多久……
無論無何,也要找到讓自己存在的理由。
喧鬧的校園又迎來一批新學子。轉眼三年,秋笙毫無疑問進了這所全國知名的大學。那些人擠破頭也進不來的地方,對於秋笙來說,易如反掌。他有足夠的自信,有足夠的實力,十八歲,就可在黑白兩道翻雲覆雨秋笙,隻會在自己的愛情上碰壁。一如六年前,他還是那個眼裏隻有林墨白的中學生。就算那抹淡淡的影子已經開始模糊,他還是拚命地想著,一刻也不想放下那個人。
提著簡單的行李,一個人匆匆向寢室走著。秋笙的心一直不能平靜。他不明白,冥冥中像是有什麼在牽引著他,開始有點期待自己的新室友。秋笙還是秋笙,灑滿陽光的臉上,依舊帶著深深地溫暖。
一步兩步,緩緩的推開那扇門,“撲通”一聲,手裏的東西都摔在地上。
“你好,我是林墨白。”對麵的人轉過身來,笑著說道。長發被精心修剪過,蒼白的臉掛著有些生澀的笑。在秋笙眼裏,那嘴角翹起的弧度,曾經是這個世界最遙遠的距離,那個曾經觸及不到的人,就那樣站在自己麵前,真真實實的存在著。
秋笙第一次失控了。他忘記了周圍的一切,隻是把那個站在窗邊明媚笑著的人狠狠地攔在懷裏,嘴唇也不自覺貼上去。
這一切發生的太突然,林墨白從始至終傻傻的睜著眼睛。
直到兩人都喘不過氣,秋笙才放過林墨白。
秋笙隻覺得天旋地轉,癱在林墨白的懷裏,手抓著他的肩膀。
“你怎麼在這裏?”
“因為你在。”
“你記得我?”
“不記得。”
“那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裏。”
“我感覺那個人就在這裏。”
秋笙還是不死心,扒在林墨白身上,他苦苦戀了六年的人,就這樣回到了他的身邊。他知道林墨白不是人,他知道林墨白不屬於這個世界,可他能有什麼辦法,他真的是愛了,而且愛的死心塌地,愛的超出生死輪回。
“林墨白,我叫秋笙。秋天的秋,笙簫的笙。”求生說著,一麵拿出一枚戒指,那上麵清清楚楚的刻著“秋笙愛林墨白”。又從包裏翻出一個吊墜掛在林墨白身上。那吊墜裏印著一張照片,是秋笙笑著的樣子。
“我是誰?”
“我的愛人,秋笙。”
林墨白的手撫在胸口,那裏麵清晰地傳出“砰砰”的聲音。林墨白握著秋笙的手,他看到了他和秋笙的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