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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字數: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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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小時候我就知道,會哭的孩子有糖吃。可惜我從來不是那個會哭的人,所以,沒有人知道我究竟喜不喜歡吃糖。
    從爸媽離婚,我搬進方家的那刻起,我就習慣了用溫柔和平淡掩飾我骨子裏的野性。方家的奇才太多,四個哥哥一個小妹哪一個不是傑出的人兒。我做不到傑出,便做那個最乖巧的孩子。
    上了大學以後,我在學校的水吧打工。不是因為零花錢不夠,我隻是在尋找擺脫那個大家庭的方法。這是我邁出的第一步。
    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一小步,竟然使我慢慢陷入了那個大家庭編製的網,而我,是那隻無力掙紮的小娥。
    
    那是2012年的夏,錦城的夏像往常一樣帶著它不自然的明媚,而我也像往常一樣,單手支在櫃台,看著人群來來往往,除了偶爾結個帳或者在人多的時候去前台幫幫忙。
    遇見他的那天,門前的蝴蝶風鈴散發出與以往不同的脆響。我抬眼望去,門開了,走進一男一女,兩個人傲人的外表很自然的成為了店裏其他人關注的焦點,而我的一眼望去,卻被在他們之後走進來的男子吸引住視線,再也無法離開。
    那名男子低調的選擇了靠門邊的位置,那不是最好的位置,卻是最不容易被發現的位置。選擇這個位置的人通常隻有一個目的,使自己的存在感降低,從而縱觀全局。
    顯然,我猜對了,他點了一杯冰水,可那杯可憐的冰水幾乎沒有怎麼離開過桌麵。順著他的視線看去,不難發現他的注意力完全在臨桌的一男一女身上。我聽不到一男一女在交談什麼,但是顯然他們不是情侶,因為他們兩個人保持著合理的社交距離,沒有人逾越,甚至動作之間都有著明顯的克製。他們不熟。這是我的答案。而這個答案顯然又對了。因為沒過多久,女生就離開,在桌子上放了50元的鈔票。男生跟女生一起出去,女生付賬隻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男方沒有付錢,另一種就是極力劃清界限,不欠人情。
    我以為他隻是因為單純好奇,所以一直關注那一桌的人,卻沒有想到,他們相識。那個女生出門前站在他的桌前說了幾句話,便自顧推門離開了。我聽不清他們的談話內容,卻看到了女子冷淡的表情與他的漠然,兩個人明明看起來毫不熟悉,我的心中卻莫名地浮現出他們認識很久了的奇怪想法。
    他在女生離開之後走到在女生之前的位子坐了下去。在他與之前那個跟女子一起來的男子的整個交談過程中,他始終麵無表情,但我卻能看到他在望向那張50元人民幣時眼中那令人不容忽視的溫柔。在我看來,那種溫柔本不應該出現在一個像他一樣麵色冷靜嚴肅的人身上。可是在它出現的時候,我卻能感到一種莫名的和諧。
    不由自主的想,那個男子,出奇的溫柔,那麼溫柔的動作與神色,應該是有了心愛的人了吧。隻是不知,那個被他深愛的女子,該有多麼的幸福。
    
    記住一個人,隻是那麼短短的一瞬。因為一個人出奇的溫柔。但並沒有多想,畢竟那隻是一位不會有交集的客人。一名存在於上流社會的知名人士,這個本身對我就沒有多大的吸引力。
    
    我常去一家夜來吧的酒吧,和那裏的駐唱的EVE姐很熟,有時也會在她有事的時候幫她唱兩場。
    那天晚上我去的時候,EVE姐笑的很慘烈,我知道她心情不好又失戀了。我抱著她,她不自然的趴在我的懷裏,強笑著說,她很好。
    她是個太能逞強的女子,所以她不容易幸福。
    我沉默地拍了拍她的背,去試衣間換下一身的學生裝,換上性感的黑色連衣裙,放下紮著的馬尾,畫上濃濃的煙熏。當鮮紅色的口紅塗在我嘴唇的時候,我總能感覺到靈魂被塗上重重的油彩。
    EVE總說,這樣的我才最有人味。
    我又站在聚光燈下,閃爍的燈光照耀著,仿佛舞台隻有我一個人,整個世界都隻剩下我一個人。我抓起話筒,“大家好,我是QUEEN。一首SOMEONE  LIKE  YOU獻給大家。”
    ADELE的歌其實並不適合我,我太稚嫩,隻懂皮毛。好在大家給EVE姐麵子,沒有轟我下場。在那首歌的短短4分45秒內,我又看到了他,這次他坐在中間視線最好卡座裏,鶯鶯燕燕環繞下,他將自己隔在喧鬧的世界之外,冷冷清清。我的視線劃過他的周圍,卻不期然遇上另一道視線,那道視線銳利而熟悉,我慌忙躲開,在唱完最後一句匆忙離場。
    EVE姐見我難得慌亂,調侃道,“遇見哪個變態色狼了,沒等謝場就下了。”
    “EVE姐,有點事,我先走了。”我拿起包就打算走,被EVE攔下,“走走走,趕著去投胎呢,裝沒卸,衣服也沒換,就是真遇上變態色狼了,我EVE抽死他丫的,敢調戲我妹!”
    我緊張的情緒一下被EVE這幾句罵罵咧咧的話給逗樂了。也是,方靜淵打死都想不到家裏那個清純溫柔的表妹跟酒吧畫著煙熏妝穿著性感連衣裙的女人會是一個人。想到這,我就放心了許多,把包放下,衝著EVE安心的一笑。
    心一放下來,就聽到包裏傳來的鈴聲,我拿起手機,來電顯示竟然是方靜淵。原本平靜下來的心又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我連忙打開門,打算去洗手間接電話,卻沒想門剛開,迎麵而來就是我最不想看見的人——方靜淵。我條件反射的愣愣的叫了一聲,“哥。”
    方靜淵的微笑還是像印象中那樣,深不見底,明明很陽光燦爛的微笑,卻讓人寒到骨子裏。他尊口輕啟,“喲,曉雨,還真是你。”
    “哥,我……”我慌亂的迎上他的視線,卻捕捉到他眼神中的一抹狡黠。
    “來,陪哥陪陪幾個朋友,一個剛離婚,一個剛訂婚,反正都心情不好。”
    “哥……”
    “曉雨,我記得你在家裏是從來不會說不的。”
    那是我的軟肋,我不得不屈服。所以,我被拉到了他麵前,在酒吧曖昧的燈光下,麵對麵的出現在他麵前。
    “安之若,陸旻,這是我妹宋曉雨。曉雨,這是你之若哥,旻哥。”
    我乖巧的叫道,“之若哥,旻哥。”而兩個人開始聽到是方靜淵的妹妹,都禮貌的抬了一下頭,發現不是方家的五妹方婧阮,看到我又是這幅打扮,估計自然而然的想到了那種妹妹,隨口應了一聲,毫不掩飾語氣中的敷衍。而方靜淵明明知道是怎麼回事卻不做解釋。
    因為隻有他的身邊有空的位置,我被安排到了他的身邊。這個時候我已經知道了他的名字,安之若。若即若離。
    那天不知道是方靜淵故意還是我想的太多,陸旻和安之若都喝的很醉。方靜淵從安之若的衣兜裏摸出了他的車鑰匙,抬手卻拋給了我,“把你之若哥安全送回家,在酒吧駐唱的事我就不告訴姑姑了。”
    我接過鑰匙,隻能從命。其實,我突然意識到,逛酒吧對他們而言都是很正常的事,為什麼我卻在看到方靜淵的第一反應是躲,為什麼害怕讓他看到這樣子的我,為什麼我會有種罪惡感,而這種罪惡感讓我輕易的答應了他的條件,都沒有思考方靜淵為什麼會突然讓我送安之若回家。
    答案浮出水麵太晚,命運跟我開了一個大大的玩笑。原來以為不會有交集的人,竟然以這種方式相識,在我最糟糕的狀態下。
    
    我認命的開著車到了方靜淵說的地址。不是想象中的高級公寓,反而是離我們學校很近的一套比較老的公寓。小區的物業比較盡職,因為安之若喝醉了,便熱心的幫忙將他扶回家,如果隻靠我一個人,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才能將他搬到7層樓。
    保安把他安頓在沙發上,我謝過保安之後摸索著去冰箱拿了瓶礦泉水放在茶幾上。
    沒有開燈,借著月光,我看到他像個孩子似的蜷在沙發裏。他好像還沒有睡著,不安的翻著身。看著他蜷縮在沙發上的樣子有點不忍,便想努努力,把他搬到臥室的床上,這樣他才能舒服一點。
    剛扶起他,走了沒幾步,沒想到喝醉酒的人那麼重,一步沒有扶穩,他整個人壓在我的身上,而我直接倒在了地上。還好客廳的地板有鋪羊毛毯,否則,明天我可能就見不到太陽了。
    我摸了摸疼痛的後腦勺,抬頭卻不期然撞上他睜開的眼眸。他的黑眼珠既大且黑,好像一陷下去,深不見底。
    他的頭慢慢的靠近,呼吸也越來越近,嘴唇終於印在我的嘴唇上,然後撕咬。
    那是動物爆發的最原始的本能。
    我開始掙紮,但衣服卻越來越少,夏季最炎熱的季節,我卻感到陣陣涼意。
    當我終於不再掙紮,他也低吼了句“丁依”便進入夢鄉。
    
    在以後,慢慢的,丁依就像一個咒語,纏繞在了我的生命中。我總是會不可控製的做著同一個噩夢,夢裏霧靄茫茫,蒼茫大地,有一個聲音低沉的叫著“曉雨,曉雨,曉雨……”而我沉迷其中無法自拔,因為在現實中,我無法聽到那個人,溫柔的叫一聲“曉雨”。
    
    那個晚上,我還記得月光很好,很皎潔,很明亮。我就那樣,躺著,靜靜的看著窗外的月光,直到我恢複了意識,慌亂的逃離慌亂的現場。
    女人不會記住跟她做愛的所有人,可是,卻會將做愛的第一個人,牢牢記住。我記不得當時我慌忙逃離的表情了,我記不得我是怎麼回到宿舍的,我隻模糊的記得,有一輛車的光一直跟著我,直到我進入校園。當時慌亂的心已經來不及思考那個人是不是跟蹤狂,還好沒有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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