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寨行 第二章 劫道自然有原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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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人生最大的樂趣是吃,因為吃喝玩樂中吃排在前麵。
不過這種說法經不起推敲。
難道睡覺不是樂趣?
不過說吃是最大的樂趣,周萬通覺得是有道理的。
打三皇五帝開始,沒有一個皇上願意讓老百姓能玩能樂的。
玩就要有閑,樂就要有知。
既有閑又有知,就要議論君王,這怎麼可以呢?
皇帝老兒們都采用的是愚民統治。所以才有秦始皇焚書坑儒,才有東漢的黨錮之禍,才有的八股取士,讓天下文人盡傻子。
可老百姓總不能活得沒有一點樂子,吃飯就成了他們唯一的消遣。
這才是根本原因。
一想到這裏,周萬通就覺得好笑,也覺得可悲。
世間盡是可憐人啊。
周萬通拿起酒碗,輕輕抿了一口酒,酒香入口。
他從不大口大口飲酒,那隻能叫驢飲,根本不配叫喝酒。
酒要品,不管是上好的女兒紅還是烈烈的燒酒,都要慢飲才能喝出酒的味道來。
他的酒量很好,如果放在宋朝水泊梁山的時候,也能成碗成碗地喝那些黃酒,那也叫海量。
但他卻很少飲酒。
有許多闖江湖的認為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就叫英雄,在周萬通看來都是一群傻子。
練武之人一定要愛惜身體,身子骨就是安身立命的本錢。照那個喝法純粹是自己毀自己。
別說武人,就是文人酒喝多了也不成。
都說李白鬥酒詩百篇,可知道他兒子叫什麼名的都少。
據說李白的幾個寶貝兒子是傻子,都是爹胡吃海喝給鬧的。
所以周萬通很少飲酒,平日他幾乎滴酒不沾。
不過今天他要了碗酒。
並不是他有什麼喜事要喝酒,也不是突然心血來潮,而是他新到了一家路邊的小店。
這是他的習慣,不管是大酒樓還是小飯鋪,第一次去時他都要上一碗酒。
要酒,卻從不要好酒,隻要賣得最多,又最普通的酒。
這一碗酒有時他隻喝一口,隻為看看老板的人品,如果酒中兌水,他就不會再要任何東西,而且馬上走人。
不但走人,還會在夜裏到老板的房裏“拿”走點兒東西。
大奸大惡固然可恨,這些貪圖小利的人也讓人厭惡,不讓他們出點血可說不過去。
今天的酒很好,不止是好,而是醇香可口。
沒想到在這個路邊的飯鋪竟有這樣好的酒,周萬通當即叫了幾樣菜。
菜都是尋常人家中的菜,卻別有一番風味。
周萬通曾特意請江南一品居的大師傅做過幾樣小菜,味道跟白蠟也差不多。那些大師傅天天做山珍海味,家常的飯菜早就不知道怎麼下手了。
尋常菜也能做得有滋有味,這也是功夫,這樣的功夫更難得。
一碗酒就要喝完,好酒,但他不會再要。
凡事不可過度,享受亦是如此。
過猶不及。
周萬通吃顆鹵花生,酒碗中倒上了茶水。
茶水差了許多,這裏畢竟不是江南,可也算得上香茶了。
大道上走來一支鏢隊,鏢旗招展,上麵寫著四義兩個字。
周萬通的眼睛一亮。
該來的總會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