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幽 豆蔻年華  心裏的白色粉刷(二)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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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星期,這家公司都有福利了,周經理請了他們吃了一個星期的快餐,這天正好是愚人節,他還是定了那家快餐店的快餐,可是除了第一次他打電話給自己之外,其他的就是打店裏的電話然後讓人去送飯,她等了一個星期了,手機卻沒有半點聲音。。。她突然不想再去了,或許隻是自己傻傻的在期待著些什麼,而別人根本沒什麼意思,或許當時隻是想捉弄自己,事後,遍不了了之了。
    來送飯的外送員把最後一分給了一個人,一個職員拿著快餐盒飯走到經理桌前:經理,這是您的。快點吃吧,要不就涼了。然後準備走了,周經理把他叫住:那。。。之前來的那個女孩子還在不在?職員:她今天沒有來誒。職員回答完這個問題之後就離開了。剩下他自己跟自己較勁,都怪自己人家女孩子都主動給自己手機號了,自己居然不聯係她,難怪人家不理人了。
    “喂,今天怎麼沒來送快餐?”他先開口
    “你是?”她其實知道是誰,隻是她故意這麼問
    “周諒,周經理。別說你忘記我了!”他提高分貝
    “哦,周經理啊,現在打過來有事情嗎?你訂的快餐應該已經發送完畢了。”她很客氣的說著,這樣專業性的話語讓他聽著很不爽。
    “有事,我們一個職員吃了你們的快餐現在拉肚子了。你趕快過來!”然後就掛掉電話了。
    對麵的她笑了,明明就是想見自己還找這麼蹩腳的理由,他們家的快餐絕對幹淨。怎麼會吃了拉肚子!她其實也很想見他,於是開著電動車就去了。
    碰!拍的桌子一響,周諒正準備張嘴罵人,看見是她,火立刻就消下去了他說:嘖嘖,潑婦,在這麼凶小心以後沒人娶你!她說:別扯遠了,我嫁不嫁得出去不幹你事。你不是說有人吃了快餐拉肚子,人呢?在哪?他笑的聲音狂而不羈,似乎在哪裏聽到過。他說:今天愚人節不知道啊!開個玩笑而已,別當真。她裝作生氣:你這經理當久了腦袋鏽逗了是吧,我還忙著呢,你一通假電話就把我叫過來。您是閑的沒事做了麼?
    看著她生氣的臉,不知道為什麼竟然會覺得很開心。她說:你有病啊!人家衝你發火,你還笑,白癡!沒事了吧?那我走了。正準備走。。。
    他說:你才有病,不過,我這個人有個癖好,就喜歡有病的人。‘你才有病’深深的刺在了她的心上。不過很快就釋懷了,他並不知道不是麼?她說:那你該去醫院。那裏得什麼病的人都有。她大步向前邁。他幾步衝到她前麵,關上了辦公室的門正好把她抵在門上說:但是我隻喜歡你這個有病的人!
    第一次主動跟人告白,他不知道對方會有怎樣的反應,隻是耐心的等著。她說:周經理愚人節玩笑開夠了吧!我要回去了。他用力的抵住她的肩膀,眼神認真的看著她:我沒有開玩笑,我真的喜歡上你了,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是。。。做我女朋友吧!
    他的再一次告白,讓她臉上浮現一抹潮紅,她支支吾吾了半天:我答應你。他剛聽到的時候還以為是幻覺。隨後他知道,這是真的。正當他開心的時候她說:愚人節快樂周經理!然後開門瀟灑的離開。剩下他一張不知是何表情的臉呆呆的望著門外。
    她的回答是出自真心的。隻是她知道無論是什麼感情她永遠都無法掌握,愛情的美好稍縱即逝,友情的堅固亦如流星。所以在說出自己的答案之後,她才會再加上那句話。很慶幸他是選擇在這一天和自己告白,若是其他的日子,恐怕她真的就會答應了。她不想傷害任何人,也不想忘掉任何人,可是她沒有辦法,她記不住,唯一能讓她記住的,就隻有寫下來。可是這樣的方法僅僅隻能讓她知道她經曆過這些事情,當時的快樂,或是幸福,她完全不能重拾。所以。。。她隻能拒絕。
    然後,隔天,打了一個星期的電話號碼沒有再出現。
    “歡迎光臨請問幾位,在店裏吃還是打包帶走?”店裏的一個人說,這個點都沒人了,他怎麼才來吃飯。
    “不用,我來找個人。”他說
    “那請問你找誰?”店裏的人問
    “不用管,我自己找就行了。”他不是不願意說他要找誰,而是。。。他從來沒有問過她的名字。
    正好她從門口進來,看見他正在店裏。但是她裝作沒有看見他,就那樣把他當作空氣走開了。
    “喂,見到熟人,不應該打聲招呼麼?”他說,語氣明顯很不開心。她也聽出來了。但是她還是沒有說話沒有回頭,
    他說:你到底想要怎樣啊!我都來找你了,你還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我是真的喜歡上你了,我不管幹什麼都會想到你,我忘不了你。盡管我們之間的記憶很少很少,但是我想起來卻覺得很滿足!我喜歡看你生氣的樣子,因為很可愛。我喜歡看你臉紅的樣子,因為很可愛。我喜歡潑辣的樣子,因為很可愛。我喜歡你!因為。。。我喜歡你!
    她轉過身,早已滿臉的淚水。她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她感動卻很悲傷,因為她知道現在所有的感動與幸福,都會消失,都會忘記,都會變成空白。她說:可是我會忘記你。然後躲進自己的房間,怎麼都不肯出來。她的父母看在眼裏。
    她的母親說:小筱是個可憐的孩子。她每天都很害怕,她很怕某天早上醒來她就什麼都不記得了。這個病也沒辦法治,她就把發生過的事情都記下來,拍成照片,總是看它們,她就能清楚的知道自己都經曆了些什麼,這個孩子很膽小,也很善良,她不願意在接觸外人,因為她怕忘記,也怕如果她把別人忘記了那個人會很傷心,所以她沒有朋友。她之所以一直都記得我們或許還是因為血緣把。或許等到病重的時候,連我們,也會忘記了。
    母親說完之後,近乎泣不成聲。而他。。。重新開始敲門。
    他說:我現在才知道你叫小筱,知道你。。。不過沒關係,你怕會忘記我,我不怕你會忘記我。我會讓你重新在認識我,一次兩次三次。。。一百次一千次我都不怕!請你相信我,我雖然才人你不過兩個星期,可是我知道第一次見到你的那一刻就已經淪陷了。我已經放不下你了!開門好嗎?
    過了好久好久,門悄悄的開了。他正靠在牆邊睡覺,樣子很可愛。她拿出照相機,照下了這一刻。
    在照片的反麵寫上:我最愛的人。然後貼在牆上。
    這樣我就會知道我愛的人是誰了。
    之後的日子,他請了長假,陪她去了好多好多地方,拍了好多好多照片,有了好多好多的回憶。每天醒過來她再也不是害怕,因為晚上入睡前她告訴自己醒來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自己最愛的,她就不會在害怕了。
    回來之後,她就把照片整理好全部都放到相冊裏,裝的滿滿的全都是他們兩個的身影。
    有一天她出門去找他,半路上實現突然模糊了起來,整個人直直倒在地上,隱隱約約看得見來來往往的人。最後完全失去了意識。等她醒過來,她自己正躺在街上。。。
    我是誰?為什麼我為躺在這裏?這裏又是哪裏?無窮無盡的陌生感無助感向她襲來。為什麼她什麼都不記得,為什麼?
    從那之後,他再也沒有見過她,她的父母也急的不得了找了警察,貼了尋人啟事,可是沒有任何作用。沒有任何關於她的消息,可是好端端的一個人怎麼可能憑空消失了,他不信,他放下手頭的一切去找她。不管她在哪裏他都會把她找到,她現在一定很害怕。想到這裏他從骨子裏覺得自己是這麼的沒用!
    就這樣找了很多的地方,找了很長時間。終於有了一點信息。警察打電話,說是有人看見了她在街頭乞討。一想到這麼個畫麵他恨不得把自己撕裂,他怎麼會讓她淪落成這般模樣!他要第一時間找到她。可是到了那個人所說的地點,根本沒有任何人。他快要瘋掉了,忍不住開口罵那些警察,就是吃幹飯的一點用都沒有!找個人都找不到!可是他忘了,或許她真的在這裏出現過,她有手有腳,總不會一直呆在一個地方。或許她在找,找一個讓她覺得很安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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