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年少輕狂】 第十四章:又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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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禮的準備,都是蘭斯無非在張羅的。
我經常抱著兒子跟在蘭斯無非的發呆,好像有想什麼,又好像沒想什麼。我的時間好像被凍結了,不再流動。
等到宋蓉的葬禮過一個月,在兒子和蘭斯無非的鼓勵下,我總算是恢複過來了。
我的兒子名字叫做蒼明犽,是個很可愛的長有一對奇怪角的小鬼。除了頭上有一對奇怪的角之外,跟普通的嬰兒差不多。
蘭斯無非代替死去的宋蓉,成了蒼明犽的娘親。
“這個小家夥真好呢,吃飽了就玩,玩累了就睡,睡飽了就醒來折騰我們,我沒見過這樣嬌生慣養的家夥。”我趴在床上,用手玩弄著寶寶的小肚子,邊玩邊抱怨,語氣卻帶著笑意。
“那不就跟你一樣?”坐在旁邊椅子上看書的蘭斯無非抬起頭來看向我說,“你有空也看看育兒書。”
“不要~~~~不過話說回來,這小家夥明明就這麼小,為什麼還可以這麼精神呢?”我的手指在寶寶的肚子上畫圈圈。寶寶一點也沒有不高興,反而以為我在跟他玩,“咯咯”笑個不停。
“你才是他的父親好不好?”蘭斯無非無奈的對我說。
“可你是他的續娘啊。呐呐,娘親就是要辛苦點的嘛。對吧,小犽犽~~~~”我對寶寶笑眯眯的說。
“咿呀!”小寶寶雖然聽不懂我們在說什麼,可還是高興的叫做,對我說的話表示讚同。
“你看你看,寶寶都讚同我說的。娘親~~~~”我笑嘻嘻的逗他。
蘭斯無非臉紅了,被我說的啞口無言,隻能惱羞的瞪我一眼,繼續看自己手中的書。
我的寶寶肯定是個天才。八個月就會走路說話,看到人會甜甜的叫人。雖然他叫的是什麼經常讓人搞不懂他在說什麼。
可看到我,會乖乖的叫爹爹,看到蘭斯無非,會可愛的叫娘親。感覺這孩子很像我,俏皮的很。
而且這頑皮的小家夥最喜歡模範,追著村子裏的小動物們跑,總是給這個平淡的小村子帶來樂趣。
因為正確的觀念引導,所以在這個村子中,並沒有讓人對小家夥產生怪物的評價。他們把小家夥頭上多出來的一對角看成是他身體的缺陷,並且同情小家夥。
但我對那對角,卻越看越心驚。因為,那並不是普通的角,而像是鹿角一樣的東西,卻跟鹿角不一樣,很堅硬,也跟小家夥的痛覺神經相連。隱隱的,我覺得自己知道這是什麼東西,隻不過我不願意去相信,也不願意去想。
我把小家夥丟到頭上,再接住,心中卻在想事情:“真不可思議。我都還沒過十八歲的生日,兒子卻已經快一歲了。我這輩子過的真是太不可思議啊。”
“是嗎?”蘭斯無非不知道在想什麼,看著遠方的天空,頭也沒回。“這個世界,十六七歲生育也沒什麼奇怪的。”
現在的我們,正坐在屋頂上看星星月亮。
小家夥被我拋起一點都不怕,反而開心的笑個不停。
“是那樣嗎?”原來這是個那樣的世界啊。我心中愕然。怪不得沒人怪我早生或者是罵我不知廉恥。
“你出來這麼久,還是什麼都不知道啊。”他終於肯看我一眼了。
蘭斯無非回過頭來,低下頭,眼中帶著溫柔。在夜風中,他好像化成了夜的精靈,黑發隨風飄舞。
我看的有點癡了,忘記接從天上掉下來的小寶寶。
蘭斯無非嚇了一大跳,忙伸手接住小寶寶,沒好氣的瞪了我一眼:“你幹什麼?想摔死你兒子啊?”
“無非,無論什麼時候看,你都那麼美。”我感歎的說。“放心,這小子結實的很,被這麼摔一下也不會有事的。”
“什麼摔一下也沒事?”他沒好氣的敲了下我的腦袋。
“娘,娘,咯咯,娘,娘……”小寶寶一落到蘭斯無非的懷中,就興奮的笑個不停。
“小色鬼,這麼小就知道自己的娘親是個美人,拚命的吃豆腐。”我不高興的從蘭斯無非手中把小家夥搶過來,打他的小屁股。“讓你吃無非的豆腐,他的豆腐隻有我能吃。”
我的腦袋又被蘭斯無非教訓了。他臉紅紅的看著我,嬌羞可人,卻沒有駁斥我的話。
每次看到這樣的蘭斯無非,我都想咬幾口,嚐嚐看是不是很美味。不過可惜的是,我不單隻是個男人,而且還是個已婚男人,想指染都不能。唉,好為難啊。
五月初的第一天,蘭斯無非問了我一個很奇怪的問題。
“今天是幾號了?”
然後,當天晚上,他把我灌醉,之後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
跟蘭斯無非在小小的村子呆久了,我都忘記了蘭斯無非的身份。
又是迷迷糊糊的一晚,那天晚上,我覺得自己的身體很熱,好像有人在我身上搖晃,擺動。我好像做夢了,做了一個很美的夢,有點像是美夢成真的感覺。
蘭斯無非似乎變成了一個嬌柔魅惑的女子,誘惑著我,與他在夜裏共舞。
再次醒來的時候,又是宿醉的頭痛。我摸摸身邊,沒人,心中才鬆了口氣。自從宋蓉的事之後,我就變得有點怕宿醉的第二天早晨的到來。
昨晚好像做了個與蘭斯無非同床的夢呢,咳。這絕對不能告訴他,否則他絕對會殺了我的。我慢慢的從床上坐起來,蓋在我身上的被子卻滑了下來,露出我赤裸的身子。
我一愣。我沒穿啊?但馬上想到,說不定是我喝太多吐了,是蘭斯無非幫我換了衣服。我低下頭,卻被我胸前的痕跡弄的愣住了。紅紅的……被蟲咬了?還是說……哇啊,難道我真的又酒後亂性了?
我突然覺得有點不好意思。
我從床上下到地上,撿起被亂丟在地上的衣物穿上。
穿好後,我在桌上發現了一張紙。是蘭斯無非寫的,隻要兩個字:再見。
“嗚,他就這麼生氣,連一點給我解釋的機會都不給嗎?”我看完紙條後,就把紙捏成一團,丟到一旁。我懊惱的在原地來回走了幾步,最後決定,“我是個敢作敢當的男人,我既然和他發生了關係,我就必須負責。”
我背起自己遺棄很久的武器,跑出房間,去隔壁找小蘿卜頭,將半睡半醒中的小蘿卜頭甩到我的肩膀。
“爹爹?”小家夥被我吵醒了,抿抿嘴,有點不高興的叫了我一聲。
“你娘親不見了,我們要去找你的娘親。”我隨便解釋了下,隨意收拾了下屋內沒多少的細軟,就興衝衝的跑出去,跟村子的人們匆匆道別,就朝城鎮的方向奔去。
“飛飛!飛飛!”小寶寶倒是很高興,一手穩穩捉著我的肩膀,一邊高興的喊。
和蘭斯無非相處相識了兩年,可他卻很少說自己的事,也不跟我說他家族的事。所以,我也想過這樣的一天,當他離開後,我該去哪裏找他。他不讓我叫他的名字,就表示他家族在這裏很有名,有名到被叫出名字就會被認出來的程度。所以,就算他現在悄然無聲的離開了我,我還是有辦法找他的。
不過,我忘記了一件事。那就是我沒有方向感,也不認識路。為此,當我找到城鎮的時候,已經是三天後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