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呢?  NO.2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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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一年級。王皓軒轉學走了,和他的父母一起去大城市了。
    當吳瑾瑜知道王皓軒要走後哭得好傷心,在火車站,她抓起他的手,反複的說著不可以忘了她,說要給她寫信,不可以喜歡別的女孩。
    從幼兒園開始,他們兩個就一起玩,一起鬧。
    兒時的他們,很天真的以為那就是父母長輩口中的愛情、喜歡。天真真的是一種罪過嗎?那麼一直相信天真的人那種相信可以說是一種執著嗎?
    諾言沒有罪,罪的是你不相信它,罪的是我相信它過了頭。
    平安夜過後的幾天,吳瑾瑜收到了王皓軒走之後寄來的第一封信。土黃色的信封上歪歪扭扭的寫著“吳jinyu收”後麵還好心的補充到:我查了字典的,看著太麻煩,就寫拚音了。看得吳瑾瑜哭笑不得,但是心裏很高興,很幸福。那時的吳瑾瑜三年級了,長得也更加可愛了。
    吳瑾瑜幸福的拿著信封回到自己的房間,小心翼翼的拆開信封。
    “小金魚有沒有長大一點!爸爸說我長高了好多,因為身高問題,我還被老師安排到最後一排坐,煩死了。”
    吳瑾瑜讀出王皓軒寫的信,差點沒被笑噴。有誰寫信會一開始就說別人的弱處,然後是不停地抱怨現在的生活的。“死耗子,你真是一朵奇葩。”
    抱怨完後,繼續看信。不長的一張信紙讓吳瑾瑜讀了半個小時,不停地笑,不停地抱怨。讀到最後,吳瑾瑜心間有了一絲感動,王皓軒用工工整整的筆跡寫上了:我有在遵守我們的諾言。
    冬日裏的陽光透過玻璃窗戶照到吳瑾瑜的身上,眼角閃過的晶瑩,信紙上的淚滴,房間裏的一切組成了這個冬日裏最美的一幅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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