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尋找埃及王  4、回到公元前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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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哪裏?
    沒有金字塔,沒有神廟,也沒有美麗的尼羅河。
    有的隻是連綿不盡的黃沙,一直連接到朝陽升起的方向,與蒼穹平行,望不到盡頭。
    陽光直直地射下,連吹過的風都是灼熱的,吹在臉上疼得像刀割一般。
    我望著眼前荒無人煙的沙漠,久久回不過神來,難道師父搞錯了時代,把我多送了幾千一萬年?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的古埃及之旅流產不說,隻怕還要和尚未進化完全的祖先們一起體驗挖草根吃樹皮的日子,運氣不好再碰上幾隻猛獁象、劍齒虎之類的,雖然沒有侏羅紀的恐龍那麼恐怖也夠我喝一壺的了。
    原來穿越時空一點都不好玩危險係數還這麼高,慌亂之中,我嚐試著用意念呼喚師父,可就像投進深潭的石子,根本聽不到任何回響。
    這個玩笑開大了吧!
    正當我又氣又惱又驚又怕之時,被陽光照得明晃晃的沙地莫名地掠過大片陰影,一股強大的壓迫感直逼頭頂。我抬頭一看,不由地大驚:天上怎麼多了一個太陽?
    不對,不是太陽,真正的太陽不可能有這麼大的體積,更不可能有這種詭異的軌跡和速度。
    那是一顆巨大的火球,拖著長長的燃燒的尾巴,正以光速朝地麵急墜而來。
    我怔怔地望著這幅不可思議的畫麵,大顆的汗珠止不住地從額頭滑落。
    難……難道是隕石?
    火球越飛越近,也越變越大,保守估計,至少有半個籃球場大小,這要萬一被它砸中恐怕會立即化成飛灰連渣都不剩下。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穿錯時空已經夠倒黴的了,還沒解決又要被迫當一回史前版的《天地大衝撞》的女主角,我真懷疑是不是因為昨晚頂撞師父的那番話,他犯小心眼故意要讓我吃點苦頭。
    不過此時再想這些都沒用了,我周圍幾十米的地麵已經完全被陰影深深地籠罩住了,隨著火球不斷逼近,陰影的範圍還在不斷擴大。俗話說人挪活,樹挪死,唯今之計還是逃命要緊,我趕緊拿出一張符咒放在手心結成手印,同時飛快地念起禦風咒,瞬時,一陣平地而起的旋風將我卷出百米之外。說時遲那時快,隻聽見“轟”的一聲巨響,伴隨著強烈的地震,火球落在距離我不遠的沙丘上,深深地陷了進去。
    死寂的沙漠當場漫天黃沙飛舞,狂暴的風聲猶如鬼泣,連頭頂的天空都變了顏色,像是倒掛的黃河。
    好險!我捂著劇烈起伏的胸口,慶幸自己還好懂得法術,不然剛才就算沒被隕石壓死,也會被沙塵活埋。
    誰知這股欣喜之情還沒來得及蔓延全身,迷蒙的沙塵中,不知從哪裏飛來一陣石雨,其中一塊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的後腦勺上,一瞬間我隻覺得天旋地轉,接著眼前一黑就昏了過去。
    好疼!
    不知過了多久,我漸漸恢複意識,幾乎是費了吃奶的勁才從黑暗中打開眼睛,迷茫地望向四周。
    頭頂,是黑色的木條和灰色毛氈支起的一頂帳篷的尖頂,橘黃色的燭光從那裏撒下,為四周抹上一層暖暖的色調。地麵鋪著繡有棋盤花格的藍色地毯,而我自身則躺在一張鋪著獸皮的木床上,雖然不大卻很氣派。
    稍稍舒展了幾下筋骨,我從床上支起身子,小心翼翼地摸了摸之前被石頭砸中的位置,還好,沒有隕石坑出現,不過腦子裏卻是一片空白,除了倒地時的劇痛,完全不記得昏迷之後的情況。
    這個陌生的地方究竟是哪?原始人的家?似乎也不太像,史前人類根本搭不出這麼複雜的帳篷,也不可能睡床……
    正在迷惑之間,帳篷的氈門被掀開了,從外麵走進來一個棕色皮膚的青年,眉目舒朗,五官深邃分明,頭罩著白色頭巾,壓著一圈金色頭箍,全身隻穿一件亞麻纏腰布,露出腰部以上的健壯結實的古銅色肌肉。
    目光相撞的那一刻,雙方臉上都有驚異的表情,而他更是搶先一步來到床前,單膝跪地捧起我手,看似十分恭敬的樣子。然而一張口,卻用比咒語還古怪的音調,說了一通我完全聽不懂的語言。
    頭又開始痛了……
    我扶著腦袋,無可奈何地盯了他半天,可他完全無動於衷,兩片嘴唇始終不停翻動著,隻顧自己說得痛快。
    可惡!和鬼怪都能溝通的我難道和個講鳥語的外國人就不能溝通了嗎?
    想到這裏,我屏心靜氣,在心底默念起解語咒,爾後咒音剛落,他說的話已經完全能夠被我理解了,而我也瞬間學會了他們的語言。
    “麻煩你把剛才的話再說一遍。”我沒好氣地望著他說。
    “神使,您終於醒來了!請允許我德亞斯向您表達無限的仰慕,並請為我賜福!”
    “什麼……什麼神使啊?”我的額頭滴下了一顆冷汗。
    “您隨著天石從天而降,是阿蒙神派遣到人間的使者,必會為我埃及帶來勝利和榮耀!”
    他的話使我當場凝固成化石狀,拜托!我哪裏是隨著什麼天石從天而降,我隻是不幸被隕石碎片砸中,昏倒在它旁邊而已。不過他的話裏提到埃及,莫非我真的是來到了古代的埃及,師父並沒有送錯地方?為了證實自己的想法,我瞪大眼睛仔細打量了他一番,確實和古埃及壁畫中的人物一模一樣!
    這麼說,一切都在照原計劃前進,並沒有偏離軌道,可是,為什麼本該繁華的城邦會是荒無人煙的沙漠呢?
    我又環顧了四周一遍,然後滿腹疑惑地問道:“這到底是哪?”
    “這是霍倫希布將軍的軍營,我們正在敘利亞南部的沙漠和赫梯交戰。”
    “霍倫希布——埃及軍隊的最高統帥,十八王朝的終結者和十九王朝的開創者?”
    “您是在說我嗎?”隨著一個淡漠而深沉的聲音,氈門被突然掀開一角,一個男人沉浸在陰影裏的半張臉悄然浮現。
    他看上去身形偉岸,華貴的金色絲帶束著亞麻質地的纏腰布襯托出飽滿健碩的腹肌,胸前佩著黃金與寶石打造的鷹形孟特護身符,與小麥色的肌膚完美融合,額頭一縷漆黑的發絲隨風舞動著優美的弧線,盡管由於氈門的遮掩看不清麵容,卻能感覺到一股不可接近的驕傲氣勢。
    我當場愣在那裏,就像被施了魔咒般無法呼吸。
    等他一步步走近,完全明朗的五官更是使我呆若木雞,這張臉……這張臉我竟是如此熟悉。
    “丹尼!”我不禁脫口而出。
    “丹尼?”他微微皺了皺眉,“您似乎認錯人了,我是霍倫希布,埃及的大將軍!”
    他的話帶著不容質疑的威懾力,使我的心一陣猛烈的抽痛,捂著起伏的胸口,我一動不動注視著他,的確,這位埃及將軍的身材和膚色都是典型的埃及人,可是臉型與五官卻是我腦海裏永遠無法抹掉的記憶,怎麼可能這麼巧呢?冥冥之中有種奇異的感覺告訴我,他們之間必定有著某種聯係。
    但願隻是我的錯覺。
    “神使,您剛才說我是十八王朝的終結者和十九王朝的開創者?這是阿蒙神向您傳達的神諭嗎?”突然間,霍倫希布渾厚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緒。
    我怔了一下,一時間不知該如何回答。曆史上,霍倫希布的確在圖坦卡門和他的繼任者阿伊死後成為新一代的埃及法老,據說還以拉美西斯一世的名義開創了輝煌的十九王朝,可是我能把在三千後了解的曆史如實告訴他嗎?師父說過,哪怕一點小小的錯誤都會打亂時空的秩序,如果我的話催化了他的野心,造成阿蒙霍特普王族過早的消亡,那豈不是成了千古罪人!
    不行,絕不能冒這個風險!
    想到這裏,我連忙搖頭裝傻:“沒有,你聽錯了,我什麼都沒有說過!”
    “德亞斯也聽到了不是嗎?”他依然緊追不放。
    我也轉頭望了德亞斯一眼,夾在兩人中間的他顯然有些惶恐,緊閉雙唇低頭不語。
    “請放心,德亞斯是我最信任的心腹,他絕對不會把阿蒙神的啟示泄露出去。”他似乎對這個話題有著無窮的興趣。
    我還是堅定地搖了搖頭:“不!沒有神諭,沒有啟示,什麼都沒有。老實說,我也不是什麼神使,隻是從東方過來,誤入沙漠的普通人。”
    “那麼,你是否能向我解釋一下這是什麼?”說著,霍倫希布從身後掏出一件閃閃發光的金屬物攤放在我的麵前。
    我定睛一看,那不是別的,竟然是主導著本次任務關鍵的蓮花杵!
    頓時,腦子轟的一聲炸開了。
    一定是我被隕石砸中時掉出身外被他給撿去的,這個乘人之危的混蛋!
    誰知,望著我一陣青一陣白的臉色,他居然揚眉一笑:“您這件精美絕倫的隨身品絕對是這個世界所沒有的寶物,就像與您同時降世的天石,它帶來無比珍貴的神力,用它製成的武器將成為我們戰勝赫梯人的至勝法寶。”
    用隕石打造兵器,莫非那塊隕石是天然的鐵礦?早就聽說古埃及人最早發現和使用的鐵,就是天上落下的隕鐵。用這種天然鐵打造的刀刃是當時最堅硬的金屬,可惜天降的隕石數量很少,因此用隕鐵製作的器具在當時顯得相當珍貴,同時還帶有神秘的色彩。
    原來這些記述在曆史上都是真實的,不過把隕鐵和神還有我聯係到一起就太離譜了,真是受不了古代人的迷信!
    越想越氣憤的我忍不住失聲嚷道:“快點把我的東西還給我!不管怎麼樣,我都不是你們的神使,天上落下來的那塊隕石也不是我讓落的,如果早知道它要下來我肯定還會繞道走呢!”
    “不,您必須是阿蒙神的使者,因為,這對明日的戰事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現在神跡降臨埃及軍陣的消息已經傳遍整個沙漠,我們的敵人已經開始惶恐不安了。”
    原來,霍倫希布真正的目的要利用這件事動搖敵軍的軍心,至於神使不神使的,說難聽點隻是脫褲子放屁。
    “想拿回您的東西,就等明天決戰勝利後再說,在此之前,我會把它藏在一個絕密的地方,就算是神也沒辦法找到。”說著,他又露出一抹邪笑轉頭望著德亞斯,“今晚你就寸步不離地照顧神使,另外再加派部下守護在帳篷外,以防有敵軍任何不軌行為。”
    這……這簡直是威脅加軟禁嘛!我心裏有一座火山無可抑製地爆發了,如果不是基於不能改變曆史的原則,早就召喚出幾百隻惡鬼把他拖進十八層地獄了。
    “還有,明天出征之前,還要請您為我軍賜福,保佑他們凱旋而歸。”他以命令般的口吻說完這些,也不等我表態,就轉身大步流星地朝氈門邁去。
    望著他消失在我視線中的背影,我冷不防操起床邊的一個陶罐就用力擲了過去,聽著它脆聲墜地摔得稀爛,心情才算平複了一些。
    唉……之前怎麼會把這個家夥看成是丹尼呢?這個卑鄙的家夥根本連丹尼的一個腳趾都趕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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