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定你! 【第五十七章】林曦的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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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一個靜謐的初冬清晨,萬蒼嵐被王韻芳的電話吵醒後得知的卻是一個讓他難以接受的消息。“王姐,出版社為什麼要這樣要求?我不認為這是什麼重要的問題。”瞬間睡意全無的人索性從床上坐起,和往常一樣堅持著他認為正確的觀點。
“一個富有特點又簡單好記的筆名更容易被普通讀者接受!既然有幸出版,自然要從網絡世界裏跨出來,而不能按照網絡作者的那一套我行我素。”這是王韻芳給出的解釋。
事情是這樣的……
有出版社看中了《逐光》這部即將完結的作品,希望萬蒼嵐配合出版社將筆名更改。對方開出的條件是很誘人的,以後萬蒼嵐的作品該出版社都會優先考慮出版,出版前的宣傳也會非常到位。也就是說,更改後的筆名日後也會變成萬蒼嵐新的固定的筆名,將用於所有的出版作品。
這對一般的網絡作家而言或許隻是一般的小事,不過是一個筆名而已,改就改吧!
可萬蒼嵐卻固執地不願意配合,並且直言:“王姐,麻煩您和出版社那邊溝通一下,如果更改筆名是必要條件的話,我寧願不出版《逐光》。”
這樣的堅持在王韻芳看來實在有些莫名其妙,可萬蒼嵐不給王韻芳詢問和勸解的機會,直接結束通話,然後關機。
電話那端的編輯大姐聽著耳旁的忙音,無可奈何至極!
萬蒼嵐關閉了手機,重新躺了下來。天色早已大亮,上班的人們也陸續離開了溫暖的家,開始了忙碌的一天。不過對萬蒼嵐來說,外部的一切都無法改變他心中的想法。他喜歡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那樣生活,不願意為別人打工,看所謂老板的臉色。
萬蒼嵐很清楚,在如今這個拚爹拚媽的時代,沒爹沒媽的他又沒有特別的手藝,出去上班隻有當一輩子打工仔的命!毫無前途和希望,永遠隻能是混口飯吃。
即便一二十年後有幸熬出頭,多半也是付出了健康快樂的代價,萬蒼嵐認為那樣很不值得!
雖說每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一樣,但像萬蒼嵐這樣的價值觀多半會被絕大多數人認為成沒有誌氣。不過好在,萬蒼嵐從來不在意別人怎麼想。因為,日子過得好壞隻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同一時刻,林曦關閉了監聽係統,眼神裏有著些許笑意。
王韻芳和萬蒼嵐的對話他全都聽到了,也了解了某隻狸貓對現有筆名固執到不可思議的堅持。
林曦不得不承認,他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多方麵地對萬蒼嵐進行觀察和了解,越是了解就越覺得這樣的人在現今社會絕對算得上奇珍異獸了,應該被重點保護!
或許是時候單獨和萬蒼嵐見見麵,聊聊天了……林曦心想。
於是乎,在隨後的較長一段時間裏,萬蒼嵐總是會在莫浩軒家看到林曦。一來二去,萬蒼嵐便得知林曦是大掃把的同事,兩人的關係十分不錯!
“浩軒,你每天都吃得這麼好嗎?真是羨慕!”林曦難得的稱呼某人為“浩軒”,當事者幾乎反應不過來。當然,莫浩軒才不會知道林曦這是故意的,為的是看看萬蒼嵐的反應。
果然,某隻狸貓有些吃味。不甘心地咬咬牙的樣子讓林曦看了想笑,卻又不敢笑,隻好忍著!
故意將時間拖得很晚,林曦走的時候莫浩軒也“放”萬蒼嵐回家了……
“萬先生,有空一起去喝一杯嗎?”就在萬蒼嵐掏鑰匙準備進家門的時候,本該下樓離開的林曦卻忽然在樓梯口停住了腳步,說道。
什麼?這是什麼情況?萬蒼嵐懵了……
鬼使神差的,某隻狸貓雖心中不解外加不安,卻沒有因此拒絕,反而好奇起來。
林曦隻是莫浩軒的同事,吃過幾次他做的飯菜而已。僅僅是這樣,為什麼林曦要約他一起出去喝東西?而且是在這麼晚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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