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埃與玫瑰 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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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曾說人生三恨是“鰣魚多刺、海棠無香、紅樓夢未完”,是相當的小資而風雅了,若是我來說,免不了冒俗氣,但不管三七二十一,第一件恨事便是“愛情回頭”。
最看不得人分而複合,離而複婚,轉身又回頭。
這該是典型的”皇上不急太監急“了,人家願意回頭,重新甜甜蜜蜜,你倒在這裏上躥下跳地恨著,招人笑話:“要你管!”或者說得柔和一點,終究是願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人家能夠回歸愛情回歸婚姻,該友好祝福的,你又有什麼可恨的呢?
還是恨呐!常言說:好馬不吃回頭草,怎麼鬧了半天,還不如一匹馬來得有原則?
當初鬧了開去,到了分手或者離婚的地步,總是有什麼邁不過去的坎,並非誌同道合,索性分道揚鑣。或者是吵了一次,把一顆心冷透;或者是異地異國,從此難逢;或者是家中阻礙,困難重重……或者什麼都沒有,不過是長久在一起的歲月,黯淡下去,再沒有當初那新鮮熱辣的刺激,厭了倦了麻木了,連理由都懶得找,分了、離了,也就這樣吧。
當然,愛情裏的吵吵鬧鬧,婚姻中的起承轉合實在是司空見慣,從愛到不愛再到愛,也屬平常。但把分手、離婚弄得如同還在愛情裏的吵架鬥嘴一樣家常,緣斷了還可以續,感情熄滅了還可以重新點燃,婚姻終止了又重頭來過……那又要分手和離婚何用呢?於我,分手或者離婚,總是一種慎重的決定,也是一種儀式。代表著,從此,與上一段感情、上一段婚姻就此畫上了句號。複合與複婚,仿佛作者親筆寫了完結篇,結果隔了一段時間,來一個續。不是番外,不是穿越,一世之中,卻來了個三生三世的篇幅,終覺得狗血。
感情中轉身又回頭,其實有太多解釋。當初年輕,太衝動,所以一氣之下就分手了,現在懂了;那個時候是跨國戀啊,很難相信會在一起,才分了的,誰知道如今又遇到,還是念念不忘;和他/她在一起過太久了,沒感覺了,受了點刺激與誘惑,就離了,後來才發現,還是他/她對我最好……
一段感情中最壞的時候,因為誤會,因為距離,因為厭倦,因為誘惑……我們再不想繼續了,分手或離婚,撒手不理,任這段感情在記憶裏幹枯、壞死,萎於塵埃。
隔了好多日子,重新相遇,發現感情自生自滅,居然沒死,於是又小心翼翼地對它進行照顧,仿佛枇杷樹,重新亭亭如蓋。
但我總懷疑,重新相遇,重新相愛的真誠性。
與同一個人,重新的愛情與婚姻,本也沒什麼不好。但那段感情瓶頸的日子,我們沒有選擇一起熬,都丟開手去。那麼遇著下一次的感情瓶頸,一段感情中的壞日子又來了,我們是不是再丟開手,等下下次的機會,看能不能梅開三度?
困境中的相負,無論是生活中的困境,還是感情中的,雖然可以稱得上平常,但終究覺得齒冷。
這裏說的,還都是雙方的放手。若是換成了一人離開,一人癡候,隻怕是雙倍的虐心。
一份感情中,當初一個人義無反顧,堅決走開,於別的感情戰場中上陣廝殺,或者狼狽敗退,身心俱傷,忽然想起那溫暖的後方;或者獨孤求敗,閱人無數,反而惦念曾經的那個人。然後歸來,遙遙地,瞥見了那個人癡候的身影,仿佛苦海無邊,回頭是岸,終究圓滿。
這個故事貌似圓滿,卻沒想過,守候的人,一直等一直等的寂寞與空虛。走開的人回了頭,獲得了安寧與幸福;而等候的人,之後的幸福是否能抵消之前的輾轉與痛苦?
不過癡候者也少,所以在屏幕上出現的時候,被旁觀者的觀眾格外的鍾愛。《情深深雨蒙蒙》中的無微不至,海枯石爛的杜飛,獲得了多少少女的期許;《京華煙雲》(指趙薇版)忍辱負重,大氣淡然的木蘭,終究得到了丈夫蓀亞的心,讓多少人邊為她落淚邊替她鞭撻小三……鍾愛的同時,其實也替他們遺憾、不值。多麼一往情深、矢誌不渝的人呐,其實又何必呢?旁觀者清,所以對癡候者心疼。若是自己處在局中,隻怕還是看不清。
所以越發恨起來了。憑什麼這般消耗如此的深情?連帶著對於回頭的那個人,都有點不屑了。愛你的人的心,又不是旅館,就由你這麼進進出出?
自知是失於偏頗了。恨“愛情回頭”固然不假,其實是覺得後悔不如先悔,先悔不如無悔。若能一路攜手,又何來的半路愛情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