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重逢極光小鎮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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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開那天,是一個寒風刺骨的午後。壬夕裹緊大衣在候機室足足等了三個小時,才終於登上飛機,飛往加拿大最北端一個名叫丘吉爾城的小鎮。這個靠近北極圈的小鎮據說一年中有三百多天能看到極光,尤其現在正是觀賞極光的最佳季節。
    這是他要去那裏的理由之一。
    因為,他想用北極圈的寒冷和極光的迷幻,徹底熄滅他一整個高三的躁動。
    到達溫哥華機場已是當地正午十分,想立刻倒過時差並不容易,加之氣流的顫動使得他一直昏昏沉沉,直到下飛機時也沒有恢複。他拖著行李箱跟在前麵緩緩挪動的人群後,好不容易才走到機場門口。一抬眼便迎上門口的高大身影,定睛一看才認出正是五年未見的凜。
    凜是他的表哥,姨媽家的孩子,比他正好大十二歲。說起上一次見麵,還是在他上初中的時候。因為凜在美國上大學的緣故,他們已經有好多年沒見過麵了。原本以為,凜畢業以後會回國,找一份穩定的工作,然後結婚生子,過普通的生活。結果沒想到他卻又跑來了加拿大。那次的到訪之後,竟然又過去了五年之久。本應該變成大叔模樣的凜,卻還是一副成熟美少年的模樣。
    在壬夕的印象裏他就是這樣,簡直是近乎完美的存在。頭腦好,脾氣好,樣貌好,家世好,有理想有抱負,是男人和他相比都會覺得自慚形穢。小時候壬夕特別粘凜,那時凜也總是陪他玩,當然那些都是上小學之前的事情。後來凜申請到美國上學以後,整個四年都沒有回過家,沒日沒夜的鑽在實驗室裏做實驗分析數據。
    多年不見,難免生分。
    坐在副駕上的壬夕有些不自在,加之這次又是他任性地提出過來找凜的,想著會不會影響到他工作時,沒想到他卻欣然答應了。
    說到任性,對於一個四個月後就要高考的高三學生來說確實非常任性。不好好待在學校做模擬試題,卻吵嚷著跑來北極圈的小鎮看什麼極光。怎麼看他都隻是個長不大的孩子吧?
    但和凜相比,他的這點小任性還真是小巫見大巫。於是,任性始祖凜,既沒有問他跑來的理由,最近的學習情況,或是將來的誌願什麼的,就這麼悠閑地開車載著他穿梭在陌生的小鎮中。或許對凜來說,即使不作說明,他也能感覺到,畢竟他也曾經曆壬夕現在正在經曆的時期。
    總得來說,他還是很高興能見到凜的。
    凜將車子慢慢開進車庫,“哄”的一聲之後周圍便安靜下來。不一會兒他就從車庫走出,淩亂的頭發在寒風中顯得很柔軟。他用夾著香煙的手,將吹到額前的碎發隨意擼到腦後,然後咬著香煙輕輕歎了一口,呼出的煙沒有規則地瞬間消散開來。他從口袋裏掏出鑰匙,插進麵前棕色雕花門的鑰匙孔,開門的瞬間咖喱的香味撲鼻而來,挑逗著壬夕的味蕾。
    熏從廚房探出頭來,看到他們就扔下勺子衝過來緊緊抱住壬夕,撫著他的頭興奮地喊道,“小夕!好久不見了!臭小子長高了不少嘛!啊~已經比我高出很多了嘛!”
    熏是凜從小學直到大學的同班同學,而且他們又是鄰居,可以說是青梅竹馬。小時候壬夕去找凜玩,常常能碰到熏。他們總是窩在房間裏看那些印有宇宙天體的書,晚上還會在陽台上拿著高倍望遠鏡觀察天空。大概從那時起,凜就下定決心要研究天體,所以後來才去了美國。當然熏也一起去了,還申請到了同一所學校的同一個專業。在壬夕的印象裏,這兩個人絕對不是地球上應該存在的生物。長得好也就算了,竟然腦袋還好到那種程度,這是存心找茬兒的表現啊。
    晚飯時,熏坐在壬夕的對麵,手舞足蹈地講述著在加拿大的生活。說起來,熏還真是一點沒變。明明已經三十歲了,卻還像個高中男生一樣,遇到高興的事情就大聲嚷嚷,難過時就抱著身邊的人大哭特哭直到滿意為止。和凜絕對是完全不同的類型,所以壬夕一直覺得他們能成為朋友這件事非常不可思議,或許真的有性格互補這種說法吧。可即使如此他仍無法想象他們兩個人穿著白色長衣一臉嚴肅地做實驗討論數據的樣子,一個懶散,一個毛躁。話說這真的是科學工作者該有的形象嗎?
    “小夕,你在笑什麼?”
    “哎?”
    “到底是什麼好笑的事啊!快講來聽聽啦!這裏很悶的,都沒有好玩的事情發生!”說著,熏搬著自己的咖喱,坐到壬夕的旁邊,一把摟過他的脖子不停地撒嬌,“講講嘛!講講嘛!”
    “也沒什麼,隻是想象了一下你們兩個人做實驗的樣子,就不自覺的。。。。。。”
    “很普通啊,有是什麼好笑。。。。。。對了,說起來,小夕你打算在這裏待多久?”
    “大概一個月吧。”
    “學校那邊沒關係嗎?”
    “嗯,已經請好假了。”
    “那就好好玩吧!我告訴你,別看這裏這麼冷,其實有很多好玩的,還能看到北極熊哦。。。。。。”
    真是善解人意啊,竟然沒有追問在這種緊要關頭不好好待在學校卻跑到這裏的原因。以熏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性格,壬夕還以為一定會死纏著他不放呢,所以不由鬆了口氣。
    “我吃飽了~”
    凜已經提前幫壬夕收拾好了房間,熏吵著還有很多話要說,非要鑽進他的被子不可。熏就像剛上了發條的鍾一樣,一刻也靜不下來。相對於這個精力旺盛的三十歲男人,壬夕倒顯得像老年人一樣。可以時刻保持這份勁頭也算是一種才能,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應該是出於對這份工作的熱愛,否則怎麼會常年待在這樣寒冷的地方。
    這種甘願為喜歡的事情付出一切的心情到底是怎樣的感覺?
    “其實,在這裏待久了,還是會覺得無聊的。。。。。。”
    聽到熏的聲調降了下來,壬夕便開玩笑地說,“既然這樣,那就不要待在這兒了。”
    本來以為,熏一定會說“我才不回去呢!”之類的話,卻沒想到熏並沒有回答。許久聽著他平穩的呼氣聲,莫醒以為他已經累的睡著了,便翻向窗戶那邊,閉上眼睛就在倦意襲來時,忽得聽到熏輕輕的歎氣聲。
    “這裏是很無聊,但是回去的話會更無聊,因為凜在這裏。”又是很長一段沉默,靜得能聽到窗外凜冽的寒風吹打窗欞,“都這把年紀還說這種話,你大概會覺得很矯情,但確實如此。轉眼很多年就那麼過去了,然而有一天我卻發現其實從始至終我都隻有凜而已。你也知道我的性格,不群居的話,大概會孤獨致死吧。。。。。。”
    壬夕真的很想說點什麼,或者說如果不說點什麼來驅趕這種令人窒息的煩躁情緒,他會無所適從。但是,他終於還是一字未說。因為隱約從背後傳來微微的顫抖,他不敢靠近,好像隻要稍再靠近一點就會觸碰到那個人的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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